【明慧網2006年8月6日】吉林省公主嶺市大法學員李萬雲,遭受二次勞教迫害,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被迫害致奄奄一息,2003年6月保外就醫。因被惡黨人員勒索、病情嚴重,於2006年8月3日含冤離開人世。 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的李萬雲 |
李萬雲,男,生於1962年9月8日。1984-1988年就讀於東北師範大學體育系,身體非常健康,畢業後分配在長春興業監獄任管教員。1997年10月在長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由於工作認真,為人坦誠,多次被評為優秀管教員稱號。 1999年7.20大法被誣陷後,李萬雲進京上訪說明真相,10月份被北京惡警抓捕,被長春二道分局非法帶回後拘留15天。在非法拘留期間,因他堅持信仰,不放棄令自己身心受益的大法,單位邪黨人員將他開除工職。 2000年春,李萬雲向世人講真相,被非法勞教1年,被劫持至長春黑嘴子勞教所,後又轉到臭名昭著的奮進勞教所繼續迫害。在獄中,李萬雲被迫害的全身長疥,流膿,穿不上衣服,才於2000年11月釋放回家。 2002年因他仍然堅持信仰法輪大法,第二次被非法勞教三年,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被惡警殘酷迫害,導致身體羸弱,骨髓炎發生,2003年6月保外就醫時奄奄一息。 回家後,李萬雲身體非常虛弱,完全不能進行正常的工作與生活。 在第二次勞教前,公主嶺市嶺西派出所不法警察去他家非法搜查,抄走存摺1個,存款1萬多元,現金4千多元,以及小收音機等物品多個。家屬曾經多次去公安局索要被搜刮的錢物,但是公安局抵賴只承認搜走12000元,而且只返還6千元,還有幾千元至今未還。 2006年8月3日,李萬雲終因被惡黨迫害病情嚴重,無錢醫治而含悲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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