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8月5日】黑龍江省綏化市勞教所惡警刁雪松親口對大法學員承認,自99年7.20以來,該勞教所迫害死大法學員19人。 綏化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強制性勞動和精神迫害與肉體迫害,所有剛到勞教所的大法學員必須先洗澡,用自來水從頭往下澆,如果反抗,馬上就遭到毒打;從齊齊哈爾市轉到綏化勞教所的大法學員都興和與李昌新就因為不走隊列、不唱歌,遭到惡警刁雪松、高中海的拳腳毒打、電棍電。 在勞教所不許大法學員看電視、聽收音機,不能寫信,不能打電話。各地大法學員帶去的食品都不讓吃,結果幾百元的食品被他們「保存」沒有多長時間便不翼而飛了。大法學員如廁時都有普教人員跟著,一個人去,同屋的人也都得跟著,如果普教人員不按他們的做就會遭到幹警的謾罵。被強迫勞動一天回到宿舍也不讓休息,都得坐在小凳上,如不配合就會遭到謾罵,直到晚上8點半才讓睡覺。一天的報數次數高達20多次,勞教所的超市裏賣的東西都高出市場價2-3倍。 黑龍江省伊春市大法學員廉濤於2005年下半年轉到綏化勞教所。2006年中國新年過後,由於值班幹警隨便打人,而且幹活超時最長多達14個小時,61歲的廉濤要求見勞教所所長,惡警劉偉帶著6名幹警對廉濤進行了慘無人性的毒打,把廉濤打的兩眼看不著路,滿身都是青紫斑痕,兩日後打人的惡警從中隊長升為副大隊長。 另一位61歲的黑龍江省伊春市大法學員汪志乾也於2005年下半年被轉到綏化勞教所,由於對大隊規定超時勞動和幹警隨便打罵人提出意見,當省司法局的人到勞教所檢查工作時,兩次準備反映情況,結果兩次遭到惡警劉偉和刁雪松的毒打並被加期。 按照2006年2月司法部門下達的「執法人員六不准」規定,勞教所的幹警大部份都嚴重違規,都應下崗,可是綏化勞教所為了隱瞞迫害真相,不允許大法學員與上級檢查人員接觸、對話,駐所的檢察人員與勞教所大隊長及幹警勾結,不允許大法學員向檢察院反映真實情況,而由他們事先安排偽造。 惡警刁雪松對大法學員講話時說:「我們綏化勞教所從7.20接收法輪功以來,共計死亡19人,你們出去以後上網、上訴,有甚麼用?我這些年還照樣當我的幹警,上級派人下來調查,還不是聽我們的,誰不想活,我就給他送終。」 勞教所內的其他犯人可以沒有任何約束,不必遵守所內規定,可以隨身攜帶手機,在宿舍開小灶,與幹警賭博、酗酒,在幹警唆使縱容下打人、罵人,他們的一切物品都是幹警提供的。 這就是惡黨在中國勞教所對大法學員迫害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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