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8月4日】 王和江,男,49歲,家住山東省招遠市辛莊鎮西汪家村。1999年7月20日因到北京上訪被辛莊鎮政府抓回持續數日進行轉化洗腦。 2000年元旦,王和江到北京上訪被辛莊鎮政府抓回在辛莊分局非法關押,晚上沒有被褥也不准他家送。後來王和江絕食被西汪家村拉回繼續在大隊上關押,王和江的愛人張淑芹也因為絕食被西汪家拉回和王和江關在小黑屋子裏。他們還派來醫生給張淑芹打針,張淑芹不從,醫生和李國福等人說你死了算自殺,張淑芹說:「你們是殺人兇手。」醫生和李國福說:「你是神經病,你說的話沒人聽你的。」後來,聽說要給他們曝光,才把他們夫妻二人放回家,王和江曾多次被西汪家大隊非法關押。 2000年1月份王和江突然被西汪家村村幹部李國福叫去說有點事,結果李國福用摩托車把王和江帶到辛莊鎮,政法委書記李淑梅指使一夥惡人,蜂擁而上拳打腳踢,把他頭上扣上水桶,拿著鐵棒照著頭,沒頭沒臉的使勁打,打的他的頭像裂開一般,差點暈倒,身上打的沒有一點好地方,被送回家後好幾天起不了床。 2001年,王和江突然被西汪家村李國福叫走說到大隊上有點事,去了一看,有兩輛車和很多惡人,知道上當,馬上走脫。李國福和惡人們窮凶極惡,跑到辛莊鎮大莊家村,他岳母家裏,到處亂翻,追問王和江的下落。王和江被迫流離失所。 2001年12月下旬王和江和幾位功友出去掛大橫幅被辛莊鎮邊防派出所非法抓捕,被招遠看守所非法關押快一年的時間,又被非法判刑5年現被非法關在濰坊濰北監獄。 他愛人張淑芹現被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監獄。 王振風,男,50歲左右,家住山東省招遠市辛莊鎮北台上村。99年7月20日之後,王振風曾在無地市(音)證實大法被無地市公安局非法抓捕酷刑折磨,後來趕出無地市,回到招遠市辛莊鎮北台上村,這樣無地市公安局還幾次到招遠騷擾王振風。 2002年12月25日因證實大法被招遠市公安局非法抓捕並非法判刑5年,現被非法關押在濰坊濰北監獄。 我叫陳建華,女,今年43週歲 ,初中文化。從前我性格暴躁,爭強好勝,並且患有疾病,如:腰肌勞損、腿膝蓋關節炎、神經衰弱、胃病等。1997年12月幸得大法,通過學法,我明白了真正做人的目的和生病的根本原因。我事事按照「真、善、忍」標準去做,善待他人,使家人從此和睦鄰居交好。我修煉不到一個星期,身上的病不治痊癒,至今未吃一粒藥。 1999年7月20日,江××為了自己的私心和權利,違背中國憲法,成立了臭名昭著的610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為了向政府反映我煉功受益的真實情況,99年11月16日,我進京上訪。到天安門廣場被惡警強行拖上警車,在車上和警察講真相並告訴趙金華被活活打死的事情。怎料遭到北京惡警用手機殼朝我的臉左右開弓打了一頓。然後被送到招遠駐京辦,在那許華科長(女)給我搜身和翻包,晚上戴上手銬兩個人連在一起坐在地上一夜。第二天被送回宋家鎮派出所非法關押了5天,不給飯吃,逼迫家人交300元,才放回家。 99年元旦我與其他功友到北京上訪,惡警在江××的操縱下對我們法輪功學員的申訴不聞不問,也不給我們講話的機會,我被抓回招遠稽查大隊。宋家鎮政府書記王為週為首的6人開著大頭車去領我們時,一見面就是一頓拳打腳踢,把我打倒在雪地上,坐了大約半小時後,又強行叫我脫下棉外衣和頭巾,用鐵絲把我和幾個功友捆在車斗外(沒有蓋)。 拉回宋家鎮派出所時,已是傍晚,剛下車早已有一夥人等候在政府派出所院內,特別是宅科村原書記張志浩破口大罵,其中副鎮長郭長春,派出所所長在場,其餘都不認識,他們逼迫我們坐到雪地上大約一小時,又把我們帶進早已準備好的一間無門無窗,又髒又暗地上結了冰的房子裏,讓我們坐在冰地上,把腿伸直,稍一動就招來一陣腳踢。惡警為了達到他們的目的,讓我放棄修煉,晚上又把我叫到派出所的一間房子裏,鎮長楊少亮(現已遭惡報死了)為首的七、八個人,在我剛一進門時其中一個就對我劈頭蓋臉的打,用腳踢,直到我爬不起來了還是不停的打。大約打了半小時左右才罷休。之後又讓我坐回冰地,晚上坐化了再換個地方坐,坐了大約12個小時之久。第二天上午把我又銬在二樓暖氣片上(沒有送暖氣)一天一夜。因為長時間的凍、餓和打,12月29日我的腳腫的穿不上鞋,只好穿我弟弟的鞋,路都不能走,疼痛難忍。但是惡警和政府仍然不放人,又逼迫家人交400元錢,並強迫蓋手印,才放人回家。 2000年四月初八,招遠市公安局、鎮派出所一夥人,把我從功友家非法抓到宋家鎮派出所,在院子外日曬一整天,後他們又非法把我送到了招遠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後又逼迫家人交了150元錢,才放回家。 2000年6月份,我和功友再次到北京打橫幅「法輪大法好」,被鎮派出所拉回,盧吉江,劉浩波,欒浩朋等6、7個人,窮凶極惡地對我進行了慘無人道的折磨,用手搖電話(把線纏中指上)邊搖邊過,後身用膠皮棒打了大約30多分鐘,打的我臀部和腿根部位都黑紫色、頭暈、嘔吐噁心、坐立困難,只好每天趴在地上。晚上讓蚊子咬、不給飯吃、不給水喝。 我在鎮派出所被關了7天後,又被非法送往招遠市看守所拘留了30天。後被宋家派出所關了7天,又把我非法送往招遠看守所拘留。對於這種侵犯人權的非法行為,我們進行了十天的絕食抗議。在絕食期間,我遭受三、四個人強行灌食的折磨,他們把塑料管從鼻子插入胃中,我疼痛難忍,噁心嘔吐,肚子發脹。經過功友的丈夫多次到招遠市領導評理要人,最後我丈夫把我接回家。當時我身體面黃肌瘦走路都很困難。 每次在看守所都得幹活,分任務如:縫布娃娃等玩具,有時甚至幹到深夜12點鐘不讓睡覺,早晨早起。 不論江××及610一夥邪惡怎樣迫害,七年來始終改變不了我修煉的決心,我要堅持不懈地告訴所有善良的人們,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善惡必報是天理。 我叫林奎珍,女,47歲。我於1999年臘月十九去北京上訪被北京惡警抓到招遠駐京辦事處被銬在那,晚上招遠駐京辦姓周的和姓苑的把我叫出去二話不說狠打一頓,罵的髒話不堪入耳,姓苑的打的氣喘吁吁。 第二天幾十名功友被招遠市公安局拉回,送往市稽查大隊,本鎮政府人員在此等候。以政工書記王為週為首的政府人員窮凶極惡的把我們拳打腳踢打倒在雪地上。不坐就猛踢,褲子被雪濕透了。我被凍的渾身哆嗦,大約半小時後他們又強迫我們脫下外衣和頭巾拖上車,把我們用鐵絲捆在車後箱。 拉回宋家鎮派出所時已是傍晚,我們被凍的幾乎說不出話來。車剛一停下,早已等候的政府、派出所惡人像惡狼一樣撲過來拳打腳踢罵個不停,宅科原書記張志浩在一邊破口大罵,把我們打倒在雪地上。苑東雨挨個打,他打的最兇(其中有副鎮長郭長春、派出所副所長,其餘的不認識)。在地上凍了一小時左右又把我們帶進了一間沒門、窗,地上潑水凍冰的破房子,他們打我們坐下,稍一動派出所姓劉的和苑東雨就一陣腳踢。晚上,把姐姐林奎美叫出去,派出所一幫人、政府楊少亮、王為周等人把林奎美打的渾身是傷,滿臉是血。打了好長時間又把人拖回來繼續坐冰,那時她已經不會說話了,身體支持不住了,姓劉的還逼她一宿坐化了四個窩,坐不住一動就打。我們的衣服都濕透了,哆嗦的心都要蹦出來了,我幾乎承受不住了。 派出所的人員24小時輪流值班,不讓家人見面,不讓我們穿棉衣。第二天,又叫我們面壁站著,我的腳早已失去知覺,站立困難,經常跌倒。折騰5天又叫我和王新榮去另一屋坐老虎凳,把窗打開把我倆四肢銬上,刺骨的東北風夾著小雪,早已濕透的薄衣服銬在鐵凳子上,凍的我口水鼻涕在胸前一堆。那時我比死人多了口氣。 第六天傍晚我丈夫到政府去要人,邪惡之徒逼寫保證才放回家。 2000年正月十二我去北京上訪,在半路被便衣抓住,他們瘋了似的踢我們上車,拽宋俊葉頭髮往車裏猛塞,嘴裏還罵著拉回招遠駐京辦。大約9點多鐘,又有四位功友被抓來,其中三位是年輕的。我聽一位老功友告訴,駐京辦人說在天安門紀念碑下,警察強迫三位女功友脫光衣服,又把電棍往陰道裏插。簡直禽獸不如。 我們被拉回關在還是那間凍冰的房子不讓睡覺,面壁站著,煉功就打,非法關押37天後又送往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整天逼我們縫布娃娃,完不成不讓我們睡覺,非法關押30天後釋放。 2000年四月初八,在功友家被市公安局和派出所一幫惡人非法抓走,在派出所裏罰站一天,晚上在水泥地上受凍,後又送入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交150元才被放回家。 2000年7月份我去北京上訪,在天津被惡警非法抓捕,在天津關了一夜,又被當地政府拉回派出所和其他先回來的功友關在一起。功友們一個個被打的在地上半死不活,臀部以下沒有一點好地方,血紫一片,想站都困難。我也被不知姓名的人打了一頓耳光,又送往市看守所,整天縫布娃娃趕任務,經常不讓睡覺,非法關押30天釋放。 2000年大約9月份,在濰坊被惡警非法抓捕,被鎮政府拉回送市拘留所,每頓吃一半發霉窩頭,15天交100元釋放。 2000年12月上訪,在北京市郊一家旅館我們住下。後又來一位20多歲的婦女,痛的嗷嗷叫,我問她怎麼了,她說,警察看我在天安門照相,認為我是煉法輪功的,把我抓起來打一頓。腰被打壞了,上床都困難。我說,他們錯打你,你為啥不去告?她嘆一口氣說,哪有說理的地方。 晚上我們剛關上門躺下,只聽見外面有人砸門,嘴裏還罵罵咧咧的旅館老闆直說好話也不行,砸門聲不斷,我把門開開,一幫人蜂擁而上,提拎棒子,一點理不講,揚言說:跟我們走一趟,不走砸死你們。 逼我們上車後,拉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給我們搜身、打、罵,我問他們我們違反哪條法律。他們說打你一頓你就知道了。然後把我叫到另一個黑暗的地方,陰森森的,一個男青年穿著皮鞋對我拳打腳踢,打倒抓起來還打,猛打一頓累的直喘。於克榮也同樣被打,又罰我們站了一夜不讓睡覺,站不住就打。 第二天我們被拉回關在派出所一間小屋,我們絕食抗議6─7天,所裏一幫人把我們拖上車拉到鎮政府醫院灌食,我不配合,四、五個人將我按住捏住鼻子用挺粗的管子插入口腔,我幾乎死過去,也不知道灌的是甚麼,他們可能看我不行了才罷休,折騰了好一陣,從此我胃疼、噁心、疼痛難忍,9天後釋放。 2001年2月10號,宋家鎮派出所一個姓田的領一幫人闖入我家中,到處亂翻,把師父的法像搶走,並把我強拖上車拉到派出所。告訴我宋家鎮有四個勞教名額,把我和於克榮銬在鐵椅子上受凍,不讓穿棉衣。丈夫聽說要勞教趕緊去派出所求情,找政工書記王為周,他說要交上一萬免勞教,丈夫好說歹說拿了五千元。兩天後逼迫簽了保證書,才放人。 2002年8月28日,張星鎮政府管法輪功的劉捍兵和派出所一大幫人闖入我家中,說讓我到政府有話說說,不一會回來。我不聽他們的謊言,他們就強行把我拖上車,送入招遠市玲瓏鎮邪惡的洗腦班,逼我看謊言電視、寫保證、寫揭批,不寫就打,經常不讓我睡覺。丈夫去看我,叛徒孫豔芹問我丈夫法輪大法好不好,丈夫說:「法輪功學真、善、忍,能不好?老婆學了後病好了,家庭和睦了。」孫豔芹和劉玉玖氣急敗壞的去告訴政府惡人張許紅等人,他們要把我丈夫關起來,丈夫找了個藉口跑了。回家後派出所康寧把我丈夫叫去審問,丈夫生氣、上火病倒了,打了好幾天吊瓶。後來轉化班惡人宋書芹逼我丈夫交錢,不交錢不放人再不交錢就勞教。丈夫嚇的給鎮管法輪功的路吉江1000元錢,路說他給市610頭目林濤、陳玉賢、宋書芹各200元錢的東西。丈夫又去要人,逼丈夫交2000元錢,放我那天宋書芹給丈夫又要100元錢,說是查體費,而實際上我根本沒查過體。我總共被非法關押了39天。 我叫王桂蘭,女,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製造了這場史無前例的對「真、善、忍」信仰者的迫害,我的全家和千千萬萬大法修煉者一樣遭受了殘酷的迫害。 下面我把我及全家受迫害的情況簡單的敘述一下。 1999年7月20日我和老伴還有其他幾位功友到北京上訪被抓回後,一連多少天對我們進行強制洗腦逼迫我們寫保證書。 2000年元旦我和女婿王和江及幾位功友到北京上訪,被招遠公安局拉回非法關押在辛莊分局,當時我兒子張致奎也因上訪被關在分局,不准家人給我們送被褥、棉衣等,幾天後我們不得不絕食,爭取自由,我和兒子被大莊家村拉回在大莊家大隊繼續非法關押,後來我兒子提前放回家,我被關押15天被放回家,共非法關押20多天。 2001年春天,我和老伴又被抓往洗腦班,妄圖對我們洗腦轉化。被我們拒絕。從99年7月20日之後,我的四個孩子,多次被抓,兒子張致奎被反覆關押,曾被非法勞教,現已流離失所。我老伴幾年來,目睹了兒女們遭受的苦難,他無法承受,每當警車在我家門口停下,他都嚇得渾身哆嗦,最後老伴承受不了這麼大的精神打擊,於2005年1月含冤離開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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