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一。奴工勞動 2001年至2002年,我們在北京新安女子勞教所一大隊遭受奴工勞動迫害。這階段一大隊的奴工時間之長、勞動強度之大是公認的。每天早晨不到6點起床,迅速收拾床鋪、洗漱後,即開始勞動。 勞動內容主要是一部份人織毛衣,其餘包筷子、穿魚食。而且每人都有生產定額,織毛衣的人要在一兩天中完成一件尺寸符合標準的毛衣。為完成任務常常是夜裏兩、三點鐘甚至更晚才能睡覺。有的因尺寸不符合標準,被打回來重改,但還不能耽誤接下來的生產定額,只能是整夜不睡覺連續「作戰」,就這樣有的還完不成任務。 一次,有一批任務有個班的惡警認為完成的不好,這批活結束後,還罰她們班去挖溝,一個個累的臉無血色。 穿魚食(即便是六十六七歲的)每天也有定額,晚上收工(10點半左右)時,若完不成定額的,不能睡覺,加班接著幹,直到完成後才能允許睡覺。更不能容忍的就是三天兩頭的還要寫「揭批文章」、「學習體會」等,沒有單獨時間,都是在勞動收工後擠睡覺時間,對文盲也不放過,仍要完成這個所謂的「作業」,只好由有文化的人代寫。 趕上包筷子的活,也是相當繁重,一大隊在三層樓上,原料來時,都是一大麻包、一大麻包的放在樓邊上,小院裏。要從院裏肩扛到樓上,百十多米,每天都是幾百包,一包幾十斤。有一種椴木筷子死沉死沉的。有時人手不夠,近60的老太太也要去扛麻包。如果是魚食的原料,百十來斤兩人抬都費勁,只能是年輕點的兩到三人死抬硬拽拖到樓上,每抬一包都非常非常吃力。 就在這樣長時間、高強度奴工情況下,大隊在每天填寫勞動記錄時都是早8:00晚5:00收工,明明我們根本無休息日,在勞動記錄上週六、週日均填寫休息。一次,上面來檢查,大隊長陳莉把所謂的「骨幹」招集來,明示應該按她編的謊言說。 一次已解除勞教的學員將大隊情況上報勞教局,出於壓力,局裏夜裏派人來了個突擊檢查(一進所門,將通往各隊的電話控制住),這才抓了個「正著」,看到了真實的情況。但對大隊的處罰也就是將管生產的隊長調離,到其它隊。據說該隊長到其它隊迫害學員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凡是到勞教所參觀、查看的,只要是安排好的,一律全是假相。因為一得到這方面消息,立即停止勞動,迅速將勞動現場的東西拖到庫房,打掃停當後,再派出年輕學員外出打球、跳繩、做健美操等,留在屋裏的人手拿書或材料依次坐好。要是提前就知道的,那更是精心安排,連伙食都要改善。 二。「轉化」迫害 每一個到新安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一分到班組裏,立刻被事先安排好的「包夾」(「轉化」了的學員)進行輪番「說教」,進行「轉化」迫害。 前兩、三天晚上是不允許睡覺的,「轉化」了的就可以睡覺。若不「轉化」,就不是坐著聽說教,而是長時間站著或蹲著聽。晚上到下半夜在隊長(警察)允許的情況下可睡上兩、三個小時。再不「轉化」,就要設立單間重點單攻。 2001年下半年,女子勞教所一大隊來了個姓陳的大法弟子,23歲。來所前,已經被折磨的很嚴重,內分泌失調,「例假」停止。幾天後,因為同期來的全「轉化」了,她就算「釘子戶」。陳姓學員不「轉化」,直接影響大隊的「功績」以及當班隊長的獎金,所以對她加大了「轉化」迫害力度。單獨在隊部設立單間,增人輪番「轟炸」。「轉化」了的「包夾」完不成任務,就換上吸毒犯。誰都清楚換上她們的結果是甚麼,因為吸毒犯罵人、打人狠極了。 一大隊隊長惡警陳莉就是用這種默許的方法來惡制法輪功學員。陳姓學員每天長時間站立(已幾乎蹲不下了),腿腫的非常厲害,行走都不方便,她的床位是上鋪根本就上不去,只能在允許的那麼兩、三個小時在下鋪的位置讓她睡,惡警還不情願。 一次,惡警大隊長陳莉在單間門口看見班裏人送過去的飯(只能送到門口由吸毒犯接進去)就說,像她這樣,還給她吃菜?喝點菜湯就行了,還給吃三個饅頭?少給她吃點。可陳姓學員年輕,飯量大。一天折磨下來,到下半夜從單間回班後,餓得很,其他學員給她吃饅頭,還遭惡警禁止。這樣,陳姓學員度過了兩個多月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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