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8月26日】(接上文) 惡警的為非作歹 幾年來,江蘇各地公安部門充當了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打手,無法無天,罪行累累。 1.鹽都縣71歲的法輪功學員張萬年被惡警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張萬年,男,71歲,生前為鹽都縣龍崗糧站站長。煉法輪功前,他身患關節炎等11種疾病,已有肢體變形和活動困難。1994年,張老開始煉法輪功,一年後所有疾病不治自癒。 張老平時精神開朗,樂於助人。2000年2月,他到北京上訪並向世人說明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因此被抓回鹽都糧食局招待所強行轉化。警察強迫老人站著反省,不讓他坐或休息,對他進行了13天的非人折磨。後來,見所謂的「轉化」無望,警察便在強迫老人繳納7500元「辦案費」後,將張老送至鹽城市南洋看守所。折磨一個月後,又轉至龍崗精神病院折磨審查,拷問虐待達45天。張老始終不為所動,遂被勞教一年。 9月中旬,為抗議迫害,飽受折磨的張老開始絕食,約一週後身體已非常虛弱。警察怕承擔責任,將張老匆匆抬回家中。一天後,老人不幸去世。 2.蘇州惡警對法輪功學員的野蠻摧殘 下面是一位蘇州法輪功學員對當地惡警的控訴。 「2000年11月份,我在發放法輪功真相材料時被蘇州友聯派出所警察綁架,關在派出所非法審了一天一夜,後轉入蘇州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因不放棄法輪功信仰,遭到嚴重迫害。因我堅持煉功,警察給我戴上殺人犯的重刑具,不讓我與其他人講話,一天24小時讓犯人監視我,強迫我每天坐號板8個小時,不讓動。就這樣半年後,我已經不能走路了,雙眼視力模糊,耳朵聽不見,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一舉一動都要有人幫助。其間,警察還強迫給我注射傷害身體的針劑。因為我反對他們的迫害,警察又給我加上腳鐐,長達20多天。 迫害9個月後第一次開庭,那時我已被折磨得癱瘓,是被人架上法庭的。半個月後,第二次開庭,我被非法判刑8年。後來我才得知,兩次開庭都沒通知我的家人,警察把我在裏面被迫害的一切消息都封鎖了,不允許通信,不准接見。之後,法院通知我可以辦保外就醫,手續齊全後,警察封鎖我的一切消息,不僅不放人,還強行將我送往勞改農場服刑。勞改農場醫生看了我的醫檢證明,發現我生活不能自理,就將我退回第一看守所。即使這樣,警察還不放人。一個月後,經醫院檢查我的情況更嚴重了,第二次辦保外就醫,可警察又把我送往勞改農場,因不符合勞動條件再次被退回看守所。在身體病況日趨嚴重之時,警察還給我吃大量的激素,把血壓升高再吃降壓藥,反覆折磨我。當時,我心跳每分鐘120次,半年身體已不行了,只剩下一口氣了。他們說,寫了悔過書才放。 就這樣,我前後被警察迫害長達一年半。放回後,在家中身體兩次出現嚴重症狀,幾乎死去,現還未脫離危險。就是這樣他們還驚擾我的家人,打電話、派人四處找我的去處並威脅,我現在有家不能回,流離失所。 在我關押期間,我母親由於驚嚇,差一點失去生命,現在心臟病經常發作。在我被抓當晚深夜2時,10多名警察闖入我家非法抄家。女兒嚇昏了兩小時(當時她自己在家,年僅12歲 ),現遺留嚴重後遺症。我丈夫由於種種壓力,在我被關期間,被嚇出心臟病,幾次急救才得以挽回生命,現在還時常發作。另外,我的其他親人姨姨、舅舅、哥哥、弟弟、妹妹等等都不同程度的受到公安的驚擾。」 3. 法輪功學員張正剛被淮安警察迫害致死 36歲的張正剛1964年8月6日生於江蘇淮安,大專文化,生前係淮安工商行職工。2000年3月2日,淮安公安部門將其帶走拘留審查,被關進淮安看守所。3月25日上午8時許,淮安公安部門背著親屬,將遭毒打造成頭部重傷、處於昏迷狀態的張正剛送進淮安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生進行了搶救治療,做了開顱手術,取出了淤血,手術後又進行了接氧掛水醫治。 當時張正剛心跳、血壓均有,可是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其妻及其母聞訊趕到醫院,但警察不許親屬了解整個醫療方案、病歷和用藥情況,整個病房全被公安人員監控。到了3月30日傍晚約6點30分,醫生做了心電圖,張正剛心跳微弱,有呼吸。 這時,突然來了四、五十名公安人員,戒嚴了醫院走廊、病房,誆騙看護在病房張的妻子和母親到另外房間隔離監控,然後數名幹警一擁而上,強行推開了其他親屬和在病房觀望的病人,搶走了尚有心跳、呼吸的張正剛,將他送去火葬場,並背著家屬強行火化,製造了一起特大人命冤案。 其後,公安規定,不准其親戚朋友吊唁,不准送花圈,不准家人親屬上訪上告。張正剛的妻子悲憤地寫道:「就這樣一個年輕的活人進了看守所,沒有得到法律公正的裁判,卻慘遭非法毒打致死,一樁人命關天的冤案,在淮安公安部門一手操縱下不了了之,慘遭非法毒打的張正剛,冤哉!」 4.南京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張玉華並株連九族 2001年夏,南京警察將法輪功學員張玉華從家中綁架,並抄走了法輪功真相資料和複印機等,當時在場的還有她上小學的兒子,警察們像土匪一樣地的抄家和野蠻地強行帶走母親的行為深深傷害了幼小的孩子。這位學員只好給離婚已九年、遠在北京的前夫打電話,希望他去照管孩子。 被帶到派出所後,張玉華憑著正念,堂堂正正地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走出了派出所。等警察們發現後,像沒頭蒼蠅一樣,又殺回她家要人,且態度蠻橫不講理。張玉華的前夫雖然不修煉法輪功,但他早已從孩子及他的母親身上知道了法輪功好。他正告警察:「人是你們帶走的,現在你們又回來要人?我們懷疑你們將人弄哪兒去了,她現在到底是死是活?再有你們說說,在你們派出所的嚴密看守下,她怎麼走出的派出所?」警察們面面相覷,也不知她是怎麼走的。這位學員的前夫接著痛斥警察:「你們找我要人,我還找你們要人呢?我小孩還沒有人管呢?再者,我問問你們,她沒犯死罪吧?我想你們心裏也清楚他們是怎麼回事,你們用的著這樣嗎?」警察留下話,說以後再來,這才離去。 之後,警察並不甘心,他們把手伸到了北京。張玉華原來的公婆以及他們的親戚都受到了騷擾,就連這位前夫的哥哥家的樓下,也出現了蹲坑的警察。他的哥哥十分生氣,下樓對兩警察說:「你們要抓的人和我弟弟沒有關係,他們離婚已經九年了,你們在這兒蹲坑抓人,和我更沒有關係,別在這兒騷擾別人的正常生活。」兩名蹲坑的警察這才灰溜溜地離開了。 江氏政治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已經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而且還不止於此,他們的迫害還株連九族。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已經看清了他們的本質,更多的人開始同情、支持法輪功學員,譴責獨裁集團的害人行為。這位前夫的堂弟給伯父、伯母打電話,安慰他們說:「如果有小孩媽媽的消息,就叫她去我家住,我不怕惡人!」小孩的爸爸也經常安慰孩子受到傷害的心靈,告訴孩子:「你的媽媽是好人,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堅持真理的修煉人,你不要覺得在小朋友面前抬不起頭來,你的媽媽是非常了不起的人。」 5.常州不法公安的殘酷野蠻惡行 自1999年7月22日之後,常州公安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斷升級,其整治手段極其殘酷和野蠻。以下是他們常用的幾手陰招。 看守所裏實行消耗式的折磨--在常州西林看守所被關押的大法弟子,白天被強制勞動10-12小時,晚上整夜提審,不准坐,連盹都不准打。有一學員被連續這樣折磨了8天8夜;有的學員被連續折磨7天7夜,期間曾被戴上手銬吊起來逼供。許多因去北京上訪或因發真相材料而被關押在這裏的弟子都經受了這種消耗式的折磨。 手銬銬吊,刑訊逼供--公安不法人員從法輪功學員那裏得不到口供,就動用刑罰,長時間地用手銬把人吊起來,連70多歲的老人都不放過。更有甚者,對這些善良的弟子動用了只有對死刑犯才用的「捆禁板」,整個人被幾條鐵鏈固定在板上,動也不能動。 瘋狂毒打,毫無人性--常州地區公安有那麼幾個惡棍,魔性大發,他們分別是常州駐京辦的季黎明和武進安家捨鎮派出所所長洪建興。季黎明動輒對大法弟子拳打腳踢大打出手,還毫無人性地拽著女學員的頭髮拖著打,按住學員的頭往牆上、地上撞。一次一個女學員被季黎明撞得頭破血流,而季的手上沾滿了鮮血還不罷手。此種的打罵已成了他們的家常便飯,數不勝數。另一名惡棍,武進安家捨鎮派出所所長洪建興。此人心狠手毒,1月初,該鎮上訪的十幾位大法弟子被帶回後,武建興對他們進行了瘋狂的迫害,每個人都遭他毒打、電棍電、棒子打,半夜附近的居民都能聽到被打弟子的慘叫。 謊言誘騙,強行勞教--常州永紅鄉弟子高志方,1999年12月份被大隊叫去說是一會兒就回來,結果被勞教一年,該學員離家時連拖鞋都沒來得及換下來。廖永革,女,38歲,2000年11月4日上午在菜場買菜時被蘭陵民警無故帶走,中午通知她被勞教一年半,僅僅因為她是煉法輪功的,去北京上訪過。曾經有某派出所所長說:「對煉法輪功的人不需要講任何法律,你們有本事你們就去告,隨便到哪兒都告不贏。」其狂妄可想而知。 洗腦班裏的黑幕 1999年7月20日以來,江蘇省各級「610」相繼舉辦了各種非法洗腦班,實則是變相的法西斯集中營,強制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逼迫他們放棄自己的信仰。 1.南京市鼓樓區非法洗腦班成了變相看守所 南京市鼓樓區於2001年1月20日舉辦的非法洗腦班,是迫害、摧殘法輪功學員的變相看守所。這兒輪流關押了一批批法輪功學員,他們都是被用流氓手段綁架進來的。進來時先搜身,家屬送的東西都經過仔細檢查。每間房單獨關一人,而且人離開房間時,房間內的東西隨時可能被搜查。房間安著鐵門、鐵窗,為擋住視線,距前窗一米遠處懸掛一塊很大的布簾,距後窗一米遠處聳立著一堵高牆。房頂安裝著監控器,日光燈晝夜通明。每天倒痰盂時間至多3~5分鐘,就算放風時間,連在廁所大便都被限制。 南京是有名的三大火爐之一,洗腦班為折磨法輪功學員,在高溫天氣隨意關窗。清晨六點高音喇叭就開始播放謊言,有時甚至連續4個多小時,還強迫法輪功學員看官方造謠的電視錄像、談觀後感,不許講話。並調動公、檢、法、政府機關、高校、居委會等各方面人員組成的所謂的「幫教團」,車輪式地提審法輪功學員,逼迫親屬以打、罵、離婚等施加壓力,強迫他們寫保證書。還經常組織各區好幾十人的團體來參觀,回去仿效。 有兩位被派來「幫教」的大學生了解我們在此的具體情況後感慨地說:「正常人在這兒兩天都會被逼瘋。」他們問:「你們被關在這兒通過甚麼法律程序?」哪有甚麼法律程序?我們告訴他們:被綁騙來的。 某研究所兩位女法輪功學員因堅決不寫保證不去上訪,已被非法關押在此長達十個月。有的不寫保證的法輪功學員夫妻雙方都被非法判刑、勞教,根本不管你家中有將參加高考的孩子、無人照管的幼兒。 法輪功學員的存款都被凍結,有人幾個月甚至半年拿不到工資。每個月交5000元生活費,並按日計算,逾期則罰交一萬。出來後還要交3000元保證金。放出一個人,管教人員拿500元獎金,並威脅:出去後只要見到兩個煉功人在一起,隨時隨地可抓。最近惡徒揚言再不寫保證就要判刑,最高判9年。 2.拳打腳踢的鹽都縣 「強制轉化學習班」 2000年6月10日,鹽城市鹽都縣舉辦了第一批法輪功重點人員「強制轉化學習班」。 在「學習班」上,學員們被強迫學習太極拳。他們堅決不從,辦班人員就把學員雙手反銬,利用聯防隊員對學員拳打腳踢,並揚言「打死法輪功學員不犯法」。他們將學員打倒在地後,拉起來再打倒,反覆折磨持續達六天之久。辦班人員還對法輪功學員親屬威逼利誘,說甚麼'不轉化就判刑送去大西北'云云,喪盡天良地逼迫學員親屬毆打和侮辱學員,以達強行轉化。 2000年11月20日,鹽城市鹽都縣再次舉行「強制轉化學習班」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次「學習班」的目的非常惡毒和明確:(1)元旦快到,強行關押學員以防他們去北京上訪;(2)準備長期辦班,不讓學員工作學習,失去經濟來源;(3)使親屬朋友與學員失去聯繫,以製造混亂的社會秩序。鹽城市政府專門撥款16萬元作費用開支,供那些所謂的「輔導幹部」吃喝玩樂。而被強迫參加「學習班」的法輪功學員每人則必須繳納40天的住宿伙食費800元。「學習班」採用的是「全封閉模式」。不讓學員與外界有任何接觸,親戚朋友等一律不讓探望。對每一個法輪功學員,他們都安排四人每天看管並進行邪惡的「幫教、轉化」,要求40天內一定強制轉化,否則將被強行勞教。 3.「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轉化」基地 除了在全省各市縣辦洗腦班,對廣大法輪功修煉者進行迫害外,江蘇省「610」還在徐州睢寧、泰州興化、南通、南京、無錫等地建立了所謂的「轉化」基地,美其名曰「法制教育基地」,專門對它們認為比較「頑固」又有威脅的,在監獄、勞改、勞教場所到期應當釋放而又沒有轉化的,在勞教、勞改期間表現比較堅定的,以及它們認為有「攻堅」需要的大法弟子等不定期地實施迫害,一般每期幾十人不等。 此類 「轉化」基地由省「610」直接負責,各市(區)縣「610」配合,從公安、勞教、勞改、監獄系統抽調所謂有「轉化經驗」的警察充當骨幹,以邪悟者充當打手幫兇,實施具體洗腦,以地方「保安人員」充當打手。為了逼迫堅貞不屈的大法弟子放棄信仰,這群惡人無所不用其極,瘋狂叫囂誰不轉化,就讓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除了讓被劫持的大法弟子每天看侮辱誹謗李洪志老師和大法的錄像,強制抄寫詆毀大法的文章,聽邪悟者灌輸它們編造的歪理邪說外,「洗腦基地」還經常採取以下手段折磨摧殘大法弟子。 1、車輪戰:連續幾天24小時不讓你睡覺,有時十天半個月也不給你睡覺,最長時甚至連續20多天不給你睡覺,致使受迫害者神情恍惚,讓你寫它們所要的東西。有個大法弟子就曾被連續長達22個晝夜的這種車輪戰迫害的出現了近似「精神失常」的狀態。 2、限制飲食:每天少給飯菜或多天不給飯菜,不給水喝,直到你沒有力氣為止。 3、禁止上廁所:對不順從它們的大法弟子,不許上廁所大小便,都便到褲子裏。漏到地上的,它們就用紙粘幹包起來,搓成團,讓幾個人撬開你的嘴,捏著你的鼻子強行讓你吞下。 4、冷凍或曝曬:冷天把你棉衣扒下,只穿單衣,甚至全身扒光,澆上冷水,再把空調或電搧打開,對你進行冷凍。當你被凍得渾身發紫或暈倒時,把你放到床上蓋上焐,醒來後問你轉化不轉化?不轉化,接著來或者第二天再來。更有甚者,把你扒光衣服直接放到冷水裏浸泡。一個姓劉的大法弟子在興化洗腦基地被按在床上,強行把腿進行「180式」大劈叉,直到他痛苦不堪大汗淋漓,然後被扔到冷水裏浸泡,致使他數月不能行走。夏天,扒下你的衣服,強制你站在火辣辣的太陽下曝曬,直曬的你渾身發紅、全身流汗、暈倒,有人因此嚴重脫水而休克,有的因長期曝曬身上脫起了一層層的皮……就這樣一天天折磨你。 5、面壁站立、坐在石子上或蹲在磚頭上:強制你面壁,鼻子靠牆,雙手下垂,每天長時間站立。當你站累了,稍一晃動,就招來一頓拳腳,或者問你想不想坐下,你說想坐,惡人就把李洪志老師的法像或者是大法的書放到椅子上讓你坐,你不坐,他們就強按你坐上。你堅持不坐,它們就把水泥地上撒滿帶稜角的小石子,或玻璃碎片,然後扒光你的褲子,強行按你坐上,左右推拉,直到你屁股大腿滿是口子和血印、流血……或者找來兩塊磚頭,再脫下你的鞋襪,強行讓你長時間蹲上。如果你累了,直起腰或把腳拿下來,它們對你就是一陣毒打,或把你重新扶上。長期下來,輕則雙腳紅腫,疼痛難忍,重則踝骨受傷,不能行走。 6. 釘大板:把人手腳分開呈「大」字形長期固定在木板上,大小便都要便在身上……一個姓謝的大法弟子在睢寧洗腦就曾長期被釘在大板上。 7. 侮辱師父和大法:在椅子上、地上放著李老師的法像和大法的書,強迫你坐在法像和書上。還把你雙手綁起來,把師父的法像塞到你的內褲裏。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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