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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尖不成商,無度不丈夫
文/台灣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6年7月6日】「無尖不成商,無度不丈夫」我寫錯了嗎?我沒寫錯,這是在上行銷課時的老師告訴我們的,據說源自於上古時期,只是後代子孫很可恥的把這話變為「無奸不成商,無毒不丈夫。」那麼這句話原來是甚麼意思呢?

「尖」的來源是古時候用來度量的鬥,除了要將鬥裝滿之外,還要裝的突出來,從側面看,鬥內所裝的東西就像是一個尖尖的小山一樣,政府課稅時,只要將鬥裝平就可繳稅,可是做生意,就要將鬥裝成一個尖尖的小山一樣的賣給客人,只有這樣做了才能稱做商人,所以叫「無尖不成商。」

「無度不丈夫」的「度」是尺度的意思,如果賣東西時,沒有達到賣的尺度(標準)的話,那就不是大丈夫,「度」也代表著度量,為商者也要有大度量。

那些為利益而不顧別人死活的(如中國大陸活體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謀利之人),已沒有資格做國家公職人員、警察、商人、醫生,更不能堂堂正正的稱做人。

我想起師父在《在美術創作研究會上講法》中講到:「當然啦,現代社會的藝術不止是畫與雕塑作品,還有工藝美術、廣告、服裝、舞台藝術、電視、電影、產品造型等,有方方面面與藝術有關的行業,也就是說都與美術有關係。可是無論是哪一行業,如果作者本人打下一個正的基礎,你去創作甚麼作品,都是透著正的因素,都是美好的,都是善的,都會使人受益。一定是這樣的。從大體上講我看到的人類藝術就是這樣。」

我領悟到這段法也適用於「商」。最近我在網路上發文章,慢慢體悟到人們喜歡看哪一些文章,我也悟到為甚麼有些人能成為商場上的德術兼備的名人,有些優質廣告為甚麼那麼的撼動人心,以正法理來說是因為這個人的心性達到了常人層面應有的好,能容那麼多的眾生,他才能觸動的了那麼多人。

個人體悟,不足之處請指正。

當日前一篇文章: 我對2007年的新年音樂會所悟
當日後一篇文章: 警惕亂法行為從自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