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7月3日】我是江西省瑞昌市人,瑞昌市麻紡廠下崗職工。單位、街道都沒有撥生活費,沒有任何經濟收入。因我修煉法輪大法,在無理由、無簽字的情況下我被非法勞教三年。在九江市勞教所(也叫馬家壟勞教所),我煉功每月被加期15天,連續加期15個月,我均未簽字。在種種酷刑迫害下,我由進勞教所時體重133斤減到出勞教所時(2003年4月7日)只剩約80斤。 我於97年2月開始修煉大法。家中4人,3人修煉大法,妻子患晚期胃癌時得大法,修煉幾個月後就全部康復。在江氏邪惡集團7月20日迫害後,我7次進出拘留所、看守所,前6次共被非法關押3個月,後一次在拘留所辦洗腦班3個半月(即2001年元月26日至4 月28日),由於我不轉化,於2001年4月28日由瑞昌市610辦主任、公安局副局長惡警周佐林、市政法委幹部送九江市馬家壟勞教所洗腦,在這期間桂林派出所到我家抄家2次。 4月28日,我被關在2大隊3班,隨即由2名吸毒犯人看管我(即為包夾)包夾立即做我的工作,要我寫所謂的「三書」:即不煉功、不洪法、不違反所規隊紀。我立即拒絕。包夾要我背80條勞教人員行為規範,我也拒絕,就罰我在車間裏蹲腿(即兩腳拉開,大腿往下蹲不能與下面小腿接觸,中間是空的,手拿80條自己讀,我一直沒有讀,進行了3天,最後班長腳穿皮鞋將右腳抬起使勁踩我雙腳十幾次,後又用腳搓我雙腳趾頭數次。大約過十多天後要我學白皮書,其後多次強制性要我學白皮書、多次強制性看污衊大法電視錄像,多次強制性讓猶大做所謂的「談心」,要我「轉化」(放棄信仰),都遭到我的拒絕。回到三班在號子裏坐著,班長、包夾用腳後跟蹬、用拳頭打我,身上打腫了就用手指鑽,進班天天搞,我的腿天天腫,約持續半個多月,腫得最大時腿和長褲腿一樣粗。 勞教所為了強制轉化、強制勞動。在7月中、下旬對我進行了兩次吊銬,兩次都是惡警田本貴(教導員),惡警鄧安安(副大隊長專管法輪功轉化的)指使吸毒犯周光華等包夾實施,吊起來,腳大拇趾著地,還把地上打了蠟,有時澆水,使大拇趾都點不住地。第二次剛吊上不久,惡警鄧安安到場察看說還要吊高,惡人周光華隨即加高,我的腳大拇趾幾乎不能著地,靠一隻大拇趾點著,另一隻拇指休息,來回輪換艱難度過每分、每秒,手銬全卡在兩手腕肉裏面。從晚上7點30分到第二天7點都在呻吟著,解銬放下,我兩手疼痛難忍,手銬全陷在肉裏面,特別右手都變形了,手腕處銬子幾乎看不見了,鬆開時出了一些血,惡警鄧安安見此情況說:「快拿一塊布來,把手蓋上,別叫女子大隊他們看見了,說我們太殘忍了」。 到了車間我看見手銬周邊起了許多大泡。但回來後又上銬再吊。八月底這些惡警還指使包夾對我進行六天六晚不准睡覺的迫害,後白天勞動不算,晚上還要勞動折磨。 我九月中旬從二大隊被調入一大隊,一去就給白皮書讓我看,我不看,就一個人硬性讀著,兩個人圍著不要我走動一步讓我聽,搞了好些天,我不聽。就放反對大法的錄像看,叫猶大勸說等辦法進行轉化。由於我堅持「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這一真理。邪惡之徒對我的迫害逐步升級。他們從吸毒犯人裏挑最惡的人做包夾,李春偉是全勞教所最惡、最狠毒的人之一,吸毒犯李春偉對我說:呂教導員(呂任奎)說誰轉化了你,給我們三個月減期,人家都轉了你又何苦不轉呢?不說你,所裏幹部見我都讓三分,我打人有的差點打死了,送到醫院去搶救,有的打斷了幾根筋骨。我要叫你周佐福不敢進這個班、睡這個床,見了就有恐懼感。惡警呂任奎(教導員)有一次找我談話說:「我轉化了三、四十人也沒遭報。」又一次說:「從現在開始你別怪我們不客氣了。」,(意思是要實行酷刑迫害了)。在惡警鐘嘉福(勞教所政委現已調離)、呂衛平(管教科科長)、呂任奎(二大隊教導員)等惡警指使下,吸毒犯李春偉還有其他惡人是這樣對我進行打壓折磨迫害的:2002年7月至12月惡人李春偉擔任我的包夾,特別是後三、四個月,幾乎天天折磨我,叫我在鐵架床上平躺著,腳是腫的,用手銬將雙腳銬死,卡在肉裏面一部份,用繩子或用另一付手銬懸空掛在床頭橫鐵桿上雙手從頭邊由欄杆伸出後上銬子卡死,然後李春偉用雙手壓我的手銬若干次,大約這樣壓一星期,下星期就是一隻腳踩我手上的手銬,也是一星期,最後是雙腳踩,整個李春偉一個人全部踩在我手上的手銬上,連續20天左右,每天進班,上銬這樣壓、這樣踩,直到我頭上、身上出汗或快要休克才停止。但每天銬子是不鬆開的,最少要銬到晚上10時半,有時到深夜,有時到天亮才鬆開。一個吸毒犯看到這情形時說:「別說這樣銬著你,還要踩、還要壓,就是一隻腳銬死懸空著也難受,你不如死了算了。」我說:「我們是捍衛法輪大法,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它要怎樣搞是它的事,我不會自己去死的」。當在每次遭受這樣的酷刑的過程中吸毒犯李春偉都要問:「你受得了嗎?」那意思是受得了它就要加大、加強、加長壓、踩的力度與次數,受不了就寫轉化材料。我每天都不理睬它。由於天天折磨、銬子把手卡出血、出水,傷口霉爛的面積也逐步擴大。可見上銬子的緊度、踩壓的力度?惡人何等狠心! 有一次,把我雙手銬子卡死,用另一副銬子將手上的銬子拴在窗子鐵柱子上,犯人李春偉把我的頭往下壓,把身子用力往前拉,並用力擺動,我疼痛難忍,發出呻吟聲,犯人李春偉用臭襪子塞我的嘴。我的手被磨得血肉模糊,鮮血滴在窗台上、牆上、身上、地上,這才停止。 惡人李春偉見我學法,李說讀出了聲,用兩手指並攏戳我的喉部,連續20來天,幾乎天天戳,致使我喉部腫大。 惡人李春偉有三次在我的雙手傷口(兩手腕處銬子磨傷沒有皮膚約3.5釐米長2釐米寬)還沒有癒合的情況下,將銬子卡死,嘴裏說看你轉化不轉化。 惡人李春偉在惡警的指使下,我被罰站、蹲幾天;有時他們將我的手腳銬上再把我抱起往地上摔;用力猛打我的嘴兩次,每次約打一小時;打的鼻子出血兩次;經常用拳頭打我致命處,如兩腋下空腹處、腰、太陽穴;用寬膠帶封我的嘴,(從嘴到後腦繞圈封)無論在號子裏還是在車間,在眾目睽睽之下都經常這樣搞;有一次犯人李春偉拔我睫毛、眉毛、頭髮,我太陽穴處扯下一大塊皮後, 李春偉就扯下自己幾根頭髮時說好痛啊,並問我你怎麼就不痛呢? 在號子裏及車間裏對我進行其它形式的吊銬、打罵等無所不為。還有其他犯人對我的折磨迫害:犯人張朝輝在晚上打我的太陽穴打腫為止,天天打或隔天打,連續打了7-8天;用銬子打頭的正中心並出血一次;用拳頭打我的胸部、兩腋下的空腹處、腰部約30下,有一次車間停電(約晚上9時)犯人張朝輝趁機用拳頭打我腋下數拳,還用小竹棍打我(雙手反銬)的手指節骨頭,直到打腫,約打兩小時,連續打三天。犯人張朝輝與其他犯人經常用各種形式吊銬我,其中吊銬有兩次休克,暴打的過程中有一次昏倒。晚上睡覺都是銬著銬子,手腳各銬在床兩頭的鐵柱上,有時單手、單腳銬,有時雙腳各銬一副銬子全卡死。連續15個月(從未間斷),即從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止。 還有許多大法弟子遭受嚴重迫害都是勞教所整條系統,由勞教所政委鐘嘉福從馬三家學來的迫害大法弟子的毒招,由管教科科長呂衛平負責全面鋪開,由各大隊隊長、指導員、警察共同指使吸毒犯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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