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7月3日】我叫曹桂芳,52歲,家住甘肅慶陽西峰肖金鎮王莊村莊南隊。98年得法。現將7.20以後,邪惡之徒對我的迫害曝光,以震懾惡人。 1999年7月21下午4點多惡警韓勇等把我強行拉到派出所關押24小時,並不斷辱罵大法和我。 1999年11月份,惡警韓勇等來到我所在的肖金鎮服裝店亂翻亂摸,把我學寫字的紙拿去了。 2000年2月22日我第一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回家後被惡警付義奎、鄭翔等拉去在西峰看守所關了一個月,惡警還把我送進了洗腦班,逼我「轉化」,我不妥協就強行叫我的丈夫和兒子企圖用親情來轉化我,最後達不到目的才放了我。 2000年11月1日市公安局來了邵軍、姓廟的等4個惡警把我又叫到派出所強行拷問,又無理抄家,無理要錢,逼丈夫交500元錢才放手。我聽說他們把我準備送到市看守所,就想辦法後半夜翻牆逃走,沒敢回家,在外流離失所90多天,其間我第二次去北京證實大法。 2000年12月1日,我第3次去北京證實大法,到2001年2月邪惡把我拉去在市看守所關了42天後,又在戒毒所關了15天,於2001年4月12日惡人秘密判我勞教1年6個月。 在勞教所裏我受盡了非人的折磨,惡警強迫我背大石頭、不給水喝、不讓上廁所,罰我站、關禁閉室、逼我寫轉化書,我大喊時惡警王運鴻就指示吸毒犯人宋曉玲等撬我嘴,用臭襪子堵我嘴,手銬帶了8天8夜,腳腫的沒法走路。期滿回家後惡警又到我家逼我寫轉化書,被我丈夫罵走。 2003年4月25日惡警楊金堡、范哲等怕我出去,就把我抓到派出所,送到公安局後將我秘密拉到正寧縣看守所關了50多天,準備給我秘密判刑3年,又沒有藉口。我丈夫到公安局要人,才放了我。 2005年2月中旬,惡警范哲、楊金坡來到門店叫我談話,連續騷擾4次,我不去,他們把我連拉帶拖強行弄到派出所無理審問。 在我整個受迫害過程中,在派出所被關5次,看守所被關3次,勞教1次,戒毒所1次,店裏翻了3次,抄家2次,搜去身上錢物1次,共計罰款1200多元,惡人威逼和利用親情轉化等手段還引起了我的家庭矛盾和親戚間的敵意等,這種傷害對我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