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7月27日】張芙蓉,女,52歲,平涼豐收廠退休職工,家住豐收廠家屬院一號樓一單元四樓。1996年6月1日得法,得法後身心受益。下面是7.20以來大法在中國受到迫害後大法弟子張芙蓉自述受到的迫害過程: 1999年7月21日,平涼天門派出所惡警將我強制性用警車從家裏拉到所裏無理審問,叫我放棄法輪功,放棄真善忍。當場丈夫聽信謊言配合邪惡打我罵我。對我的身心造成極大的傷害。 2000年3月28日我又被公安局政保科於小彥等人叫到保衛科逼寫保證書讓我放棄修煉大法,因我不配合邪惡的要求和其他5名大法弟子一起被判15天拘留,關押在戒毒所。惡警指使吸毒犯把我們一個個的毒打了一通,搜去我們身上的錢、物,強迫我們洗衣服、被子等。 2000年7月15日左右,我上北京證實大法被北京朝陽區派出所惡警非法抓捕,在關押了15天左右後8月初被我廠保安唐根曉、李春芳接回到平涼公安局在看守所非法關押兩個月,女惡警郭某用腳踢我罵我,強迫我在毒日下曝曬、頭頂磚牆90度手背後朝天撐著、罰站、不讓上廁所、背監規、寫所謂的不煉功保證書等。因我不「轉化」 而取保候審半年後回家,但在出門買菜時都有人跟著,侵犯我的人身自由權利。 2000年12月24日下午我再次到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北京前門派出所抓捕到東城看守所非法關押12天,當時天下著大雪,惡警不給我們衣服穿,強迫我們光著腳站在雪地裏,安排男惡警毒打、恐嚇女大法弟子。幾天後邪惡用車把大法弟子半夜秘密轉到河北的承德看守所關在一個陰森的深山洞裏,沒吃沒喝幾天幾夜。我被關押20多天後被單位的血敬德、、李春芳2人帶回平涼。在家只有6天後又被單位保衛科抓到拘留所關押1個月,因不配合邪惡被非法判勞教2年關押在甘肅蘭州女子勞教所。 2001年3月6日我被送入勞教所後,受盡了邪惡的折磨。邪惡無理審問、罰站3個月、白天曬太陽、晚上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不配合就打罵、戴手銬、用電棍電。惡警王永紅教唆吸毒犯人打大法弟子,3天內就打死了一個天水大法弟子。惡警還強迫我背大石頭、背磚頭、淘廁所、我累得不行還不給我飯吃,我抗議時就關禁閉,3次戴手銬,每次10天。期滿後還超期關了我3個月。 我於2003年5月28日放回家後惡警610、廠保衛科上門騷擾、跟蹤、電話監控使我不能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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