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7月24日】2000年11月我去一位同修家串門,不料佳木斯市友誼路派出所包片民警鐘強也在,在場還有一位男同修。鐘強見到我,讓我進屋。當時我想進去給他講講真相,別讓他再幹壞事。可鐘強不聽勸說,反而打電話通知永紅公安分局,調來幾個男警察,進門不由分說到處亂翻,搶走了大法書、錄像帶、放像機和師父像等等。又說三人以上就是聚會,全都抓走。 其實我與那位男同修是偶然碰面,另外兩位同修是夫妻,而卻硬是以聚會為名,把我和那位男同修加上女同修的丈夫強行帶到友誼路派出所。將我們三人分別看管。在房間裏我清晰的聽到隔壁傳出銧銧的打人聲,聲嘶力竭的叫罵聲。當我再次見到兩位同修,一位手被反銬著,帶去抄家。另一位則被踢打的滿身泥土,臉上留下被皮鞋踩過的腳印。不是身臨其境,真的難以想像這些警察邪惡的程度。 我們從晚上7點多一直被折騰到下半夜2點,在我們拒絕簽字,不履行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被送到佳木斯看守所非法關押,後經一位同修全力營救,被綁架了6天的我才得以脫離魔窟。 回家後,包片民警鐘強不斷的騷擾使我被迫流離失所。友誼路派出所多次派人到我家強迫我母親說出我的去向,都被我母親嚴詞拒絕。一計不成,又生二計,他們又找到我妹妹家,連日半夜三更蹲坑,企圖再次抓捕我進行迫害。他們把我家的電話送到市安全局實施監控。一次家人給單位領導打電話,問需要複印幾份材料,安全局誤以為我要印大法資料,荒唐的追蹤到某區政府,弄的區政府有關領導啼笑皆非。家人一氣之下扯斷了電話線。 2002年12月我去發真相資料,被三個不明真相的農民綁架到郊區長青派出所。郊區公安分局李萬義等人強迫我放棄法輪大法。強迫我出賣同修,被我全盤拒絕。李萬義氣的大喊:「你看著,我一定要因為你進來兩個到三個人,我叫你七年打底」(判刑)。最後他們覺的在我身上得不到他們所需要的任何東西,就把我送到佳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被迫害了一個月零三天,又被無辜勞教三年。我和同行的另外9名同修到勞教所的第一天,站在走廊被女警察張曉丹破口大罵,罵夠了讓我們脫的一絲不掛進行搜身。發現誰有經文上去就是一頓毒打。然後強制我們轉化、寫五書、與法輪功決裂。我不寫、不轉化、不決裂。就給我用刑。張曉丹、劉亞東用大背銬把我銬在鐵床沿上,不知道是肌肉,還是筋被活生生的拉長,使本不能銬在一起的雙腕緊緊的銬在了一起,疼的生不如死。在以後的迫害中,因為我不放棄大法,不寫五書,撕毀誹謗我師父的標語,又被中隊長洪偉以及男惡警王鐵軍等大背銬兩次,同時用高壓電棍電,拳打腳踢,拽頭髮等等。酷刑大背銬致使我的右臂拉傷一年多才恢復正常,而我的左臂傷的特別重,晚間疼的不能睡覺不能翻身,全靠旁邊的同修幫忙。 在我手腫痛,手腕手背血跡斑斑的情況下還要被強迫勞動,就因為我說:我的手傷的很重能不能少幹點活,被隊長蔣佳男一頓辱罵。 2003年我們被體罰坐小板凳長達半年,而且這種折磨迫害以後又有過多次。我們吃的是牙磣的黑饅頭,很長一段時間以後饅頭才逐漸好一些。一日三餐白水煮,少許白菜、蘿蔔湯,沒有一滴油。每當檢查團來檢查工作時,食堂就給做一頓大米粥,做點菜。檢查團一走又恢復原樣。這足以說明勞教所在玩弄手段剋扣伙食費。 在我們身體嚴重不支的情況下,還要被奴役超體力勞動,完不成任務加班加點。 我們不僅肉體上承受迫害,精神上也不能倖免,幾天搜一次身,發現經文輕則打罵,重則加刑期。從車間回到宿舍經常是眼前一片狼藉。衣物生活用品到處都是分明是被洗劫過了,名義上是安全檢查,實質是在搜查經文,欲加迫害。還有更不可思議的是每次家屬接見我們,必須讓家屬罵人,罵我們師父、罵大法。不罵不許接見。如果說勞教所是教人做好人的地方,那麼強迫他人意識,教人學罵人這是甚麼行為?站在我們修煉者的角度看是在促使人對大法犯罪,是在害眾生,由此可見,勞教所這一行為真是邪惡至極。 在勞教所沒有道理可講,打罵如同家常便飯,司空見慣。就連解教也要被強行簽甚麼所謂的幫教協議,叫你承認主動轉化等等,違背事實的謊言。不簽警察拽著你的手強簽或他們代簽。再不行就拳打腳踢,大法弟子孫雪蓮不願違心簽字被幾個男警察打的兩腿黑紫疼痛不已。 我在勞教所被迫害的三年中,我的親人為我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和經濟上的損失。我的母親因牽掛我導致成病,幾次去醫院搶救。 而我所遭受的一切迫害,就是因為我要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聽起來都可笑。然而這卻是鐵的事實。 其實我們的世界是好人越多越好,哪有怕好人多的道理呢?可是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就發生了如此「鬧劇」,專門迫害好人,真是千古絕事! 不管怎麼樣,我們大法弟子慈悲為懷,還是希望那些曾經迫害過大法弟子的警察們能夠立即回頭,停止迫害,為自己、為家人的生命負責,善待大法弟子,積一點功德,給自己留一線生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