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7月22日】2006年2月24日四川,攀枝花市東區人民法院對大法弟子張佩雲非法開庭。開庭時看到張佩雲與被綁架前判若兩人,體重由原來的130斤降到80斤,看上去完全是皮包骨,渾身發抖,出現生命危險狀態,法院不敢在預定的地點開庭,把她送回市看守所會議室,非法判張佩雲9年6個月重刑。張佩雲2006年3月被劫持到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張佩雲,女,60歲,家住攀枝花市棗子坪。自從修煉法輪大法以來,身患多年的疾病消失了,身體變得健康,成了一個越來越好的人。然而,這位善良的老人因堅持自己的信仰,六年以來,反覆遭不法之徒綁架、非法關押 2005年7月11日中午,張佩雲正在棗子坪路上行走時,被攀枝花市兩個國安特務綁架到攀枝花市公安局。一到公安局惡警就用手銬把她銬在椅子上。等天黑以後,惡警用黑布袋把張佩雲的整個頭部套著,弄到鹽邊縣金谷酒家折磨,吊銬她長達9天9夜,9天裏,一刻也不准她閤眼,一閉眼惡警田萍就用冷水倒入她的胸前,使她的衣服整天都沒幹過。 有個1米8高的胖惡警用手猛打張佩雲頭部,使她的頭部疼痛難忍。惡警田萍說:「整你們法輪功比殺人放火犯都要兇」。田萍還用手使勁掐張佩雲的手腕和肩部的穴位,使張佩雲在痛苦中更加痛苦。吊到第3天時,惡警們把張佩雲的雙手反背吊銬在窗子上,當時她呼吸困難,出氣又粗又急,有個年輕的女惡警把她的嘴打得鮮血直流。張佩雲的手全部被吊烏了,直至昏迷惡警才將她放下來。 把張佩雲雙手反背銬在椅背上,像蹲馬步式的站不能站,坐不能坐。還把她長期銬在死人床上,實施野蠻灌食等。 長期的迫害使張佩雲血壓升高,心臟受到損傷,多次出現生命危險,市看守所多次把她送醫院搶救。看守所怕擔責任,曾多次要求放人,但市610不法之徒堅決不同意,一定要對張佩雲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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