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7月17日】陳培珠,女,今年六十一歲,家住廣西隆林縣城南民生街30號。她年幼時患小兒麻痺症,右腿從骨盆以下肌肉萎縮,兒時不能行走,只能在地上爬著。長大後做了幾次大手術,骨盆和腿部都用鋼板固定方能直立,行走非常困難。由於身體的殘疾,她對人生感到很失望。 自從學了法輪大法後,腿疾有了大的改善。過去行走需要拐杖或別人帶著,現在不用拐杖自己能獨立行走一公里也不難,還能獨立做些小生意維持生計。1998年本縣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澇災害時,她自己雖不富裕,可她覺得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受益了,現在別人有難,就應伸出友誼之手,幫助受災的鄉親。所以她一次性捐贈了價值420元的救災物資。一個殘疾女都能做到這些,這在當地的影響是很大的。記者前來採訪她,要報導其行為是共產黨教育所為。但陳培珠坦誠相告:自己的行為完全出自於法輪大法的修煉。大法的修煉能使人心向善、道德昇華。如報刊不能如實報導,那也不能為不實報導塗脂抹粉。 2002年11月18日,陳培珠由於講真相,被惡人綁架,秘密關押在民族賓館,惡警在審訊她時對她進行辱罵,她扶著桌子站著,被惡警踢倒。她慢慢的爬起來,又再次被惡警踢倒,惡警連一個殘疾的老人都不肯放過。 為了摧毀她的意志,惡警用布把她雙眼蒙上,用車拉她繞城轉了一圈,威脅說要把她送到百色勞改。不管邪惡用了甚麼樣的手段,她始終不放棄信仰,因而被非法重判四年刑期。因她殘疾別的監獄不收,所以只好關押在縣城看守所裏。牢房裏陰冷潮濕,一個殘疾老人身體和精神都遭到了非人的折磨。非法關押了6個月後,她的腰和雙腿疼痛得很厲害,無法動彈,連大小便都不能自理,公安局才被迫放人。回來後她憑著信仰真、善、忍的精神力量,堅持修煉,很快又恢復了生活自理。 2006年6月4日晚上,十幾個惡警衝進她家,對她進行非法搜查綁架,惡警叫囂:「陳培珠,這次我讓你牢底坐穿。」陳培珠第二次被綁架已一個多月了,610、公安局不准家屬探望,封鎖她在看守所裏的消息。 法輪功學員也是社會中的一員,他(她)們只因為做好人、祛病健身,卻屢遭迫害,天理何在?我們呼籲隆林善良的父老鄉親,不要被邪惡宣傳不真實報導迷住了雙眼。善惡有報是天理,奉勸那些迫害信仰自由的惡警,想一想那些遭報的惡人,想一想自己的未來,為了自己的生命和家人的幸福,不要為了一時之利害己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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