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7月15日】就目前我們地區出現的一些做法我們在集體學法時進行了探討,寫出來與同修交流。 一、關於所謂的「鋪九評」做法 師父在新經文《濟世》中要我們廣傳九評,有的協調人便組織同修「鋪九評」,就是幾個同修一次攜帶幾十本九評把一棟樓的所有住戶都發到,發完後從門洞外做上標記(如用戳蓋上「完」字),表示本樓已經發完不要再發。我們認為這種以多代廣的做法片面理解了師父所說的「廣傳九評」的含義,而且存在以下幾點問題: 1、實效問題 每戶都發放,不一定保證每戶都看到。社區中有很多人是被邪惡收買利用的,如果有惡人發現,可能將發放的九評都收走,眾生並沒有看到,在這種情況下你做了發完的標記,別人如果不再發了,反而會使有緣人得不到九評。 2、浪費問題 有個同修有一次問他們住宅區的保潔員看到大法資料怎麼處理,她說:「都是些薄的,賣不了多少錢。」言外之意要都是厚的就好了,能多賣錢。同修聽了很難過,趕緊給她講真相,告訴她千萬不要損害大法資料。 大陸有的資料點有固定資金來源,有的則是靠同修省吃儉用捐出來的資金在做,資金是很緊張的,我們不能不計成本,不注重效果的大量發放!造成浪費是不應該的,我們得對同修的資金負責。 3、安全問題 集中大量發放容易引起邪惡注意。有個參與鋪九評的同修與我們交流說他拿了一大兜子(幾十本)去發放,感覺壓力很大,發放時產生了怕心。還有的同修像完成任務一樣去做,這樣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隱患。 我們覺得發九評還是不要過於密集,可以每棟樓發三分之一左右,多走幾棟,這樣即使有損失也不會太大。也不要擔心哪家會得不到資料,有師父的法身在,可以請師父引導我們到沒有得到九評的地方發放。親戚朋友最好當面給。 二、關於發放《告全國同胞書》小冊子 明慧發表「就散發《告全國同胞書》小冊子一事與同修交流」一文後,我們認為應當停止發放,或者把其中對時間下定論的那句話刪去再發放。而主張繼續發放的同修認為師父在《2005年舊金山講法》中講過「奧運好像還得幾年,邪黨能不能挺到那個時候還難說」。現在到2008年只有2年時間了,《告全國同胞書》裏說3年還是很保守的。 師父講過「重大問題一定看明慧網的態度」,在今年的《洛杉磯市講法》中師父講「明慧網的特點就是以報導中國大陸的迫害大法弟子的真實情況為主,那是揭露邪惡的第一手材料,報導的百分之九十九以上全是真實的,甚至於百分之百。他不同於一般其它的媒體。」我們悟的是其它媒體與法是有偏差的,明慧網不一樣,其它資料的觀點與明慧不符時,我們應當採用明慧的觀點,正法時期為甚麼沒讓我們大陸大法弟子辦媒體、而只做真相資料,近一年年多來也只增加了九評和退黨的內容,這都是師父正法中的要求;而且證實法的必須是大法弟子,大法弟子要起到證實法的作用,就必須在法上修好自己。正如同修所言,很多大法弟子執著時間就會被舊勢力鑽空子。2005年底有的同修向常人宣傳2006年過一個沒有惡黨的新年,但是並沒有實現,這些都會給我們整體上講真相救度眾生造成損失。 另外,師父一再講,我們修煉道路上甚麼事都不是偶然的。我們都可以想想自己:當別人說自己有問題時,為甚麼自己會找那麼多理由辯解、證明自己正確?找理由堅持自己的時候心態是否是個真修大法弟子應有的心態?當我們說別人有問題的時候,我們是否出自完全為了對方好、為了能達到救度眾生的實效?還是摻雜了個人的情緒,甚至證實自己正確的想法?如果我們都能在上述矛盾中這樣找自己、修正自己,就不會僵持不下、爭論不休了,矛盾自己就會解體。 相信只有越多大法弟子真正要求自己做到無漏無執,正法進程才會加快。發資料是為了救度眾生,要盡可能避免邪惡鑽空子,影響眾生接受真相。 層次有限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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