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7月12日】我是哈爾濱大法弟子。我於1999年10月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近三個月,又於2000年6月因抵制邪惡勢力詆毀大法的圖片展覽而被非法關押了近二十天,這期間被罰款五千元,被敲詐五千元以上。在2002年6月17日,我因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道裏區第四巡警大隊抓捕,他們抄了我的家,拿走了我的大法書等資料和現金1500元。給我的兒子和家人造成了傷害和恐嚇,他們現在想起仍毛骨悚然。半夜我被送往第二看守所7號監,不久即被判兩年勞教,並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於2002年8月1日被送往萬家勞教所。 剛入勞教所時,我被送往三樓集訓隊,在小屋裏因拒穿隊服,被趙余慶科長及姚福昌打耳光,踢,踹,致使我頭昏眼花,頭被撞在暖氣片上,在左眉上方留下深深的血跡,而後就是罰蹲。集訓隊幾個女惡警輪流謾罵我們,從那天開始,我被強迫每天5點以前起床,至半夜12點或後半夜2點半,天天被包夾,被碼板凳,被迫幹活--插紙葉子(每個人有定量,完不成就加期),還不許洗衣服。天天被惡警謾罵,他們根本不把我們當人看,輕則謾罵,強迫我們看共產惡黨欺騙宣傳的錄像,重則罰蹲,吊起來,坐鐵椅子……蹲著還不許動,若動一下,非打即踹,不分年齡,不管老少,不管是否高血壓等。我因蹲的頭昏眼花心臟狂跳,大汗淋漓(修煉前有心臟病,是修煉以後才好的),呼吸困難,又正趕上要開飯,惡人才讓我們站起來,我本能的扶了一下床櫃,被惡人喝令離開,吃完飯接著蹲,我就在這種高壓和強迫下,被迫簽下三書,開始了長久的撕心裂肺的痛哭,並導致了心臟病嚴重複發,在我瀕臨死亡時,他們沒有把我送醫院搶救,只簡單處理一下,在我慢慢恢復了點意識時,思想中只是想:為甚麼不讓我煉法輪功?為甚麼逼我寫三書?我要活下去。在師尊的幫助下,我活了過來。在同修的照顧下僅五天後我竟奇蹟般的好轉了(因當時惡醫告訴我說,我的心臟像一塊一碰即碎的豆腐,不能說話,不能下地,不許翻身,大小便必須在床上,必須靜躺5~10天)。 在一次晾衣服時遇到一位認識的同修,因打手語,而被罰蹲寫檢討。因為我們拒絕念揭批材料,2002年9月末,我被從新分配到十二大隊三班,到十二大隊後,又開始新一輪包夾均無結果,後來十二大隊隊長郭秋立等下令罰我們碼板凳一天一夜,冬天的夜晚,穿兩件毛衣都冷得打顫,到第二天繼續蹲並強迫我們寫揭批材料等。之後就是超強度勞動,每天十幾個小時並且還要經常挨罵。在那裏由於不能煉功和長時間超強度勞動,使我的心臟病又一次復發。在被迫害期間被停發工資,因家人不煉功,為了往外弄我,原本靠工資生活的家庭蒙受了很大的經濟損失。我的經歷只是冰山一角,這只是中共惡黨迫害大法弟子的一點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