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7月1日】四川省米易縣大法弟子楊興春因堅持信仰,多次遭到當地惡人的迫害。以下是迫害事實。 楊興春50多歲,家住攀蓮鎮水塘村2社。1999年在水庫開法會,被米易公安局惡警周林、楊梓華、向金發、柴發祥等從家裏綁架到政保科折磨了一天,罰款200元。 1999年楊興春與其他法輪功學員於10月20日在丙海壩交流修煉心得體會,被撒蓮鄉鄉長何福祥阻止、舉報,不法人員向金發、楊梓華、周林、廖紅彬、柴發祥、李雪松等將幾十個大法弟子綁架到政保科二樓會議室。大法弟子們白天都只穿了一件襯衣,當晚天氣特別冷,惡警柴發祥還將會議室的門窗全部打開,楊興春被凍了一夜第二天放回家。 1999年11月19日楊興春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局抓去毒打後,被米易公安局惡警周林、楊梓華、柴發祥等綁架到政保科折磨了一天不給飯吃,罰款200元後把楊興春送到攀蓮鎮,被惡黨書記嚴紀青、鎮長蔣德才,打手陳友軍等許多惡人折磨了一下午才放楊興春回家,過了幾天楊興春在街上賣甘蔗被副鎮長王爭明把楊興春騙到攀蓮鎮辦了九天洗腦班,晚上睡在水泥地上,只有一張紙殼和一張席子,早上五點多鐘惡人把楊興春他們弄來跑步,然後掃大街,白天灌輸誹謗師父和大法的文章,中午掃大街,晚上蛙跳、高跳、蹲馬步。主辦洗腦班的惡人有:嚴繼青、蔣德才、楊朝容(武裝部)、彭先家、陳有軍、楊庭紅(打手安強的父親)等,嚴繼青、蔣德才、陳有軍,惡人們罵楊興春他們,說你們可以去偷去搶但就是不許煉法輪功,罰款180元才放楊興春回家。 1999年12月楊興春去丙谷開法會被米易公安惡警楊梓華、周林、柴發祥、李雪松、郭強從家裏綁架到公安局迫害了一天放回家。 2000年7月1日楊興春第二次到北京上訪,被米易公安局惡警郭強、馮、馬等人把他們綁架回來折騰了一天,不許吃飯,罰楊興春兩百元錢後,攀蓮鎮打手隊長陳友軍等惡人將他們綁架進了洗腦班,不許喝水、不許睡覺,只要眼睛一閉,惡人就隨時來打他們,一天只許解便一次,罰款1000元,一天只吃一頓飯,還敲詐伙食費和大米。惡人蔣德才、嚴繼青、陳友軍他們執行了江××的迫害手段,打死白打死,經濟上切斷、肉體上消滅,精神上摧殘,搞得楊興春他們連飯都吃不起,一天吃一頓飯惡人們還說楊興春他們絕食,就用大糞灌他們。 2000年12月14日大張貼,12月21日晚被惡警柴發祥、陳顯順、蔣啟兵、楊梓華、周林等把楊興春從家裏綁架到公安局政保科樓上,銬在走廊上冷了兩天兩晚,不許睡覺。把楊興春關進看守所,關了九個月。在看守所楊興春煉功,惡人林海、劉啟朝用水潑,戴手銬,罰頂牆。於2001年9月送到資中楠木寺七中隊,七中隊隊長張小芳、張幹事、廖管教、秦隊長把楊興春綁架到醫院迫害,一天只許上一次廁所,兩人包夾楊興春,大法弟子之間不許說話,有一段時間張小芳、張幹事等惡警每天中午把楊興春弄來曝曬,惡人們每時每刻都在給楊興春們洗腦,在那種高壓下使楊興春長期失眠,行動都不方便了,痴呆,周身腫,經醫院檢查已經不行了,辦監外執行於2001年放回家。 2002年2月6日晚楊興春去草場貼真相傳單,被草場惡人抓住,米易公安局惡警饒顯文、楊梓華、周林、田萬軍、蔣啟兵、向金發等許多人把楊興春綁架到派出所,用手銬反銬起。冷了一晚上,第二天送到看守所關了一個月,罰款350元。 2001年9月楊興春在楠木寺勞教時,大兒子因張貼真相流離失所,家裏只有丈夫和小兒子。惡人:城關派出所所長蔣啟兵,副所長田萬軍,城關派出所的陳顯順,攀枝花市的劉處長、張柏林,政保科向金發、周林、楊梓華、饒顯文、李雪松、柴發祥,攀蓮鎮蔣興文、嚴紀青、王爭明等,村長徐朝友。他們輪流的每天到楊興春家追問大兒子的下落,一天晚上她丈夫不在家,只有小兒子一人在,小兒子只有12歲左右,他們將楊興春家包圍起來把大鐵門撞爛了進屋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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