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6月9日】2006年6月6日,在西班牙最高法院舉行的兩小時的聽證會後,西班牙最高法院刑事庭最終決定接受並尊重由多名受害法輪功學員遞交的控告中共高層人士賈慶林對法輪功進行的群體滅絕罪行的上訴,並命令西班牙國家法院對此做調查審理。 這件被西班牙最高法院接受的起訴案件是在2004年9月2日被呈交給國家法院的,控告現任中國人大常委會主席和政治局顧問的賈慶林在其於1999年至2002年任中共北京市市委書記期間直接參與和負責對十幾萬名只因要求擁有自由精神信仰的無辜法輪功學員施以酷刑迫害的罪行。2004年9月2日,賈慶林在來訪西班牙的前一天,西班牙法輪大法學會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將對賈慶林的起訴狀遞交西班牙國家法院。之後,國家法院曾以受害者非西班牙國籍為由拒絕受理此案。法輪功學員遂逐級上訴直至最高法院。 西班牙最高法院這次裁決的根據是西班牙的國際司法原則:即西班牙司法有權受理非西班牙國籍受害者起訴案。無疑,這是國際司法界的一個大的躍進,也是群體滅絕罪受害者的一個勝利,這邁出的歷史性的一步對終結那些犯下可怕罪行的罪犯在中共庇護下逍遙法外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由於中國的司法不獨立,中共政府經常阻止調查審理這些屬於其體制內的犯人。如果不運用國際司法,是難以將這些犯人繩之以法的。 下令迫害和群體滅絕上億名法輪功學員的元凶是中共前主席江××,它成立了一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恐怖組織--610辦公室,賈是其中直接參與的人員之一,該機構的唯一目地就是鏟除在中國有上億修煉者的法輪功。據保守估計,迄今為止,至少有兩百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並受到殘酷的迫害,近三千人被迫害致死,其中包括老人、婦女和兒童。 最近的一條被獨立證人揭發出來的消息是:在中國,被非法關押在集中營和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他們被用來作「活體器官庫」,中共活體摘取他們的人體器官牟取暴利。中共發動的這場針對法輪功的迫害,其嚴重程度超出人們的想像。 西班牙法輪大法學會認為西班牙最高法院作出的這項決定是真正合法的和道德的,這可以幫助制止這場已持續7年之久、導致上億人遭受無限苦難的浩劫。希望這是結束這場群體滅絕的開端,所有這些罪行的責任人無疑將面臨國際司法的嚴正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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