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6月30日】今晨煉完功後,突生一念:應該把我家昨天(6月2日)發生的事寫出來,與同修們切磋,防止在這修煉的最後階段,出現偏離大法的問題。因我是第一次投稿,但旨在拋磚引玉,以利共勉。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早晨我與妻(同修)煉完動功後,妻就去早市買菜去了。回來後,她跟我說,在早市上遇見了幾個老鄰居,還有幾個過去是一個煉功點或在一起打過工的、比較熟悉的同修或過去的同修。其中有一位過去的同修劉黎(這裏為安全起見,隱去姓名)說,曾和她一起於2000年底去北京證實法打橫幅的吳月,現在修煉狀態「很好」。妻又說,劉黎現在狀態也「很好」,從外觀上看就像40多歲的人,一點不像60多歲的人。(註﹕劉黎和吳月曾被非法拘押在馬三家勞教所,於2002年10月上旬解教。) 上午,妻正在包包子,過去和我們是一個學法小組的吳月來了。她手裏拿著幾本書,說是給我們送的,是從鞍山帶回來的。妻問她多少錢買的,她說不要錢,是傳佛法用的。說著就把那幾本書放到桌子上。我問她是甚麼書?她說是弟子規和地藏菩薩的甚麼書,都是叫人修心的書。我一看都是佛教的書,我說我們不要,也不看,我們只看大法的書。吳月說:就光一本《轉法輪》不行,我現在才明白師父繞了很大一個圈,是叫我們這麼修的。 她又說她還從鞍山請了一尊佛像。我問她佛像開沒開光?誰給開的光?吳月說是李老師給開的光。我說李老師的書可不只是《轉法輪》,到現在也有幾十本講法了。這本《轉法輪》要能研究透了,簡直太了不起,何況那麼多本書呢,天天學也學不透。這時我腦海中出現了前些日子背法時書中的一段法:「修煉歷來講不二法門,你要真修這一門,就看這一門的經。」(《轉法輪》217頁)妻聽後說:我明白了,這是不二法門的事,對著吳月說:你把書拿走吧,我們不要。吳月說,看起來你們的緣份還沒到,那就以後再說吧。於是就走了。 正法修煉可是極其嚴肅的,一旦不注意,就會走偏師父給我們安排的修煉的路,就可能誤入歧途,毀了我們。今後我要更努力的學好法,多背法,堅定信念,走好師父指引的大法修煉之路。 我把它寫出來,供同修們借鑑。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批評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