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6月25日】同修A是家中唯一有收入的人,突然被抓,使家裏親人在生活上經濟很緊張,有些同修知道同修A家庭條件,就拿出自己的錢去幫助同修A的親人,因同修A認識很多同修,但別的同修之間相互都不認識,這樣就造成很多同修用錢幫助同修A的親人。 有的同修一次給好幾千元錢,有的同修每月定期給,還有的同修去到同修A家裏把兜裏的錢全都掏出來。這些給錢的同修都不富裕,有的是把自己的首飾拿去賣掉,有的是省吃儉用在家人不知道的情況下拿出錢的。但同修A的親人對同修給的錢全部都收下,從來也不說還有別的同修也給她錢花。這樣就使她覺得錢來的很容易,越來越變得貪財。 還有的被抓同修的親人對大法了解的很少,對自己的親人被惡黨抓去不理解,責怪前去她家的同修,認為自己的親人被抓走別的同修就應該給錢幫助她家。 聽同修說有的協調人把同修做真相資料的錢拿去幫助被抓同修的親人,我個人認為是不妥的。同修為證實大法上投的錢是救人用的,應用在救度世人最需要的地方。臨時幫助被抓同修的親人解決生活危機,應是個人的行為。 同修們,我們應不應該好好想一想,給她們錢是真的幫助了她們嗎?還是重重的往下推了她們一把?我覺得我們應去幫助她們明白真相,讓她們知道自己的親人被抓是受惡黨迫害的,她們應該向非法抓自己親人的惡人要人。 因不會寫文章,只是把知道的情況寫出,如那裏寫的不妥,請同修幫助修改一下。如不能上網,可否在本地區同修之間交流一下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