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6月16日】以下是我親身受到的騷擾、迫害,我把它寫出來,是希望所有看到的人們都能了解中共惡黨是如何迫害法輪功和大法弟子的。 一、對我人權的侵犯 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對法輪大法誹謗打壓以來,當地派出所就對我非法騷擾。7月20日下午,我在同修家一起學法,派出所去了兩人,他們說找我問點事,就把我帶到派出所,晚飯時也沒讓我回家,7點鐘左右,他們又把我帶到市委,那時市委設立一個615辦公室(即現在的610),我到那兒一看還有不少同修都被他們沒有任何理由的帶到那裏,一個一個的問還煉不煉了,還讓我們看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電視節目。因為我們自從修煉,身心都受益了,所以誰都說還煉,就因為我說了煉,派出所的小金子和小胡二人,奉所長之命,從市裏回來,就一起住進了我家。 三天後,又有街道、市裏、610、鎮上、委上的人在我家騷擾了一個星期,讓我寫不煉的保證,給我和我的家人精神上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當時我的小兒子和他的女朋友正在我家,他們看到派出所住到我家,兩個孩子害怕,嚇的連夜回了離我家有一百多里路的兒子女朋友家。警察天天吃住在我家,家人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替我寫了保證書,他們才走,日後還不時的來騷擾。 99年10月,我和同修進京上訪,到了信訪辦,可是信訪辦換了牌子,後來又打聽到了新華門,在新華門口,問了門口的警衛,我們講明了來歷,拿出了信,交給他們,他們接過信,看過信後說:「你們等一會兒」,10分鐘左右,來了一輛小型蓬車,不由分說,把我們帶進王府井派出所,非法對我們挨個非法審訊,當晚九點左右,把我們送往北京西城看守所,非法拘留13天。 二、對人格的侮辱 在北京西城看守所,把我們的衣服脫光,非法搜身,然後又是非法審訊,之後關進牢房,在非法關押期間,不讓我們煉功,如果誰煉功,就把手和腳扣在一起,我親眼看到了同修被他們無理扣著。那時我和同修絕食抗議非法關押,要求提審,目的是想說清楚:我們是在做好人,我們沒有違法,我們修煉「真善忍」沒有錯,讓他們停止迫害大法,還我師父清白。 十三天後,當地派出所把我押回,回來後並沒有放我回家,對我又進行非法審訊,接著就把我送到了看守所,非法判我一年勞教。在這期間當地610、街道、派出所不斷到我家要錢,因為家裏沒錢,我丈夫沒有辦法,只好逃出去。他們就強行在我丈夫的單位拿走5000元錢,說是接我的路費,之後單位扣了我丈夫一年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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