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6月15日】稍具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公、檢、法三個系統各有分工,公安部門負責偵察、取證,檢察院根據取得的證據決定是否起訴,而最後判定是否有罪的是法院。三個部門必須保證相互獨立、互不干涉,以保證執法的公平、公正。然而,在法輪功問題上,一切法律規定、執法程序都被打亂了。讓我們來看看北京海澱公安分局近日的做法。 今年以來,海澱分局瘋狂抓捕法輪功學員,根據不完全統計,2006年初至今,至少有包括清華大學土木工程系副教授須寅、中科院化冶所研究員孔繁芬(已退休)、國家審計署工作人員葛翠波等近50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綁架人數之多、方式違法性之嚴重令人驚詫。海澱分局在綁架時從不出具任何法律文件或證件,事後也不通知家屬去向,抄家後不出具清單,完全視法律於無物。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要麼下落不明,要麼被非法勞教,甚至還出現未有任何司法審判程序之前即被警察宣告要判多少年的情況。 2月19日被從家中強行綁架的首都師範大學職工李華,在被海澱清河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兩個月、尚未進入任何司法程序之前,就被海澱分局的警察告之要將其判刑兩年半。但據說現在檢察院已經駁回了海澱分局遞交的要將她判刑的申請書。3月14日被海澱分局、派出所強行從家中綁架的張學琴、陳平母女,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海澱分局看守所。也是在尚未進入任何司法程序之前,警察即揚言準備將她們母女二人判刑,張學琴兩年半,陳平兩年。 其實目前很多法律界人士、公檢法系統內部人士也都承認,國家在處理法輪功問題上是不按法律條款的,他們稱之為「超法律」現象。但很多警察錯誤的以為,抓捕法輪功是上面的意思,所以參與迫害法輪功應該沒啥事。不知大家是否還記的,文革時北京公安也是在執行上面的意思,但最後還是沒有逃脫被清算的下場。 1977年5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局長劉傳新在自己的辦公室開槍自殺;隨後北京公檢法系統被抓出了在「文革」中整人打人最兇的17個典型,對他們內部審訊後秘密槍決,王震和馮基平親自去監場。1977年11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關於在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軍隊幹部調回部隊的通知》,軍管會時期留在公檢法系統的793名警察全部撤離北京市公安局,被拉到昆明槍決,而對家屬只說是因公殉職。這些都沒有經過公開的法律程序。(詳情請查閱《孫維世之死》一書)。 他們當初聽了誰的話?跟誰保持一致?罪惡永遠是罪惡,無論它曾經多麼的不可一世、耀武揚威;正義終究是正義,無論他曾經蒙受多麼深重的苦難。「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發表公告: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請海澱分局的警察們三思,不要再做助紂為虐、傷天害理的事了! 北京市海澱區國保大隊:010- 82519350; 北京市公安局海澱分局 010-82519110 局長:金局長 局長:張偉剛 010-82519110 政委:王聚成 海澱分局紀委 010-82519180 海澱分局督察 010-82519210; 預審員:010-62902266轉107室 督察辦 82519638 , 82519213,政治處 82519140 , 82519529 內保處 010─82519636 , 82519638 , 82519216 , 82519213 北京市海澱區看守所 海澱區清河龍崗路25號 郵編100085 所長:白剛 電話:10-62902266轉3500或3582;BP:62628566-5339 所長:朱玉朝 電話:010--62902266轉3711 看守所隊長 朱峰 10-82883420 北京海澱區清河預審處(拘留所)預審處處長 孫愛軍 電話:辦公室:010-62902266-3702 手機:1380100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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