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5月6日】吉林省榆樹市國保大隊不法人員張德青為了撈取政治資本,一是往上爬,一個是為了中飽私囊,他們執法犯法,沒有任何證件,隨便私闖法輪功學員住宅,隨便拿走財物,隨便抓人限制人身自由,並進行酷刑逼供,敲詐勒索家屬,不給錢就無限期非法關押,或勞教、判刑。 李鳳芹被榆樹國保大隊綁架,後在看守所迫害下含冤離世 李鳳芹,54歲,是張德青的同學,榆樹市化肥廠法輪功學員。2005年10月11日被榆樹國保大隊非法綁架,張德青把她單獨叫到一個屋子裏說:「老同學花點錢,我給你放回去」。當時被李鳳芹拒絕。國保大隊齊力狠踹李鳳芹,致使她癱倒在地不能行走,張德青氣急敗壞的背起李鳳芹往警車裏一蹲。李鳳芹當時就胸腹劇痛,喘不上氣來。李鳳芹在看守所因絕食抵制迫害被李越龍、滕慶玲等野蠻灌食,灌的是濃鹽水、鹹菜湯,灌食回來就口渴厲害,吐綠水,胸腹部疼痛劇烈,血壓高。張德青還揚言:死了能咋的,李淑花死了(被榆樹市公安局、看守所迫害致死),到哪申冤告狀去,死了也白死。 直到李鳳芹生命垂危時才給她家屬打電話,勒索3000元錢後放回,到市醫院就診時,醫生讓家屬準備後事,人已經不行了。家屬沒有放棄,去了三次長春、一次北京,共花去7、8萬元錢也沒能挽回她的生命,於2006年正月初二含冤去世。 綁架多名大法弟子,並勒索家屬大量錢財 2006年4月5日、6日、7日,榆樹市國保大隊夥同向陽鎮、黑林子鎮、福安鄉派出所綁架了趙淑賢、叢玉華、肖淑豔、王汝安等四名大法弟子,非法關押在榆樹市拘留所,國保大隊隊長張德青向叢玉華、肖淑豔家屬威逼要錢,每人交5000元錢就放人,否則送勞教。王汝安被勒索5000元錢後放回,趙淑賢被非法勞教一年半,現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 2006年3月23日,榆樹市大法弟子范秀芳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又被轉到拘留所。第二天國保大隊惡警張德青帶人到范秀芳家抄家,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家人被敲詐勒索共一萬多元錢,其中國保大隊勒索2000元,13天後放回。 從2005年10月11日至2006年5月1日,張德青的部份敲詐勒索罪行如下:高雲蘭被勒索2000元,另外請吃的飯。陳淑傑被勒索2000元、高鳳蓮2000元、李鳳芹3000元、楊淑芹5000元、楊永臣2500元、徐林1萬5000元、溫鳳海5000元、王汝安5000元、老徐頭3000元、等等。楊秀華被勒索500元,張德青跟著家屬要錢說是給領導買紀念品,楊秀華的愛人蘇玉才同時被綁架的,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現被非法關押在吉林朝陽溝勞教所。楊春明、楊長松兩人,被迫送禮12萬元給張德青的上級,都是經張德青給辦的,另外國保大隊勒索每人5000元。范秀芳被國保勒索2000元,加上送禮共1萬多元並逼寫「五書」。2005年11月18日,孫連榮因發真相資料被惡警非法抓捕,被強迫寫「保證書」,被非法關押18天後,勒索家屬2000元錢才放人,公安局法制科給開了一張白條收據。 以上錢款共18萬7千多元,多數沒給家屬任何收據。其中陳淑傑、李鳳芹一直絕食絕水11天,楊秀華、高鳳蓮一直絕食絕水16天,生命垂危看守所告急,張德青視生命如草芥,直到向家屬勒索到錢後才放人。 中國這些披著警服合法外衣的流氓幫派加強盜,拿著人民的納稅錢,不去保護人民卻迫害人民,對老百姓進行敲詐勒索、圖財害命,是他們使中華民族道德淪喪,泯滅人的基本人性,玷污法律的尊嚴。 法輪功學員按「真、善、忍」做好人,強身健體,利國利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卻遭到以中共為首的江氏集團的殘酷迫害。江氏集團為了一己私利,編造自焚慘案栽贓誣陷法輪功,欺騙善良百姓,對法輪功實行群體滅絕。法輪功學員本著善念,講清真相,揭穿中共謊言,讓世人知道法輪大法的美好,進一步認清中共的殘暴本性,不再受欺騙。 在此強烈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如數償還被勒索的錢財,立即調查懲辦張德青,將他繩之以法 。 張德青電話:單位:0431--3650116宅電:0431─3660024 手機13630547970 住址:榆樹市浴池小區大世界美髮廳三樓 張德青的妻子:劉會敏(工作單位:榆樹市農機監理站,電話0431─3622502 ) 妹妹:張淑華(工作單位:榆樹市房產公司,單位電話:0431--3622677宅電:0431--3620681)。 張德青小舅子:宅電;3691636 小舅媳婦:張小波(單位:榆樹市婦幼保健院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