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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不可能結束迫害
文/大陸大法學員
【明慧網2006年5月30日】在向世人講中共邪黨迫害大法弟子的真相時,談到人權,許多善良的人明白,誰默認中共惡黨的暴行誰就是從犯。這是因為同修們想了很多辦法把真相告訴盡可能多的世人,讓世人擺脫麻木和冷漠。

但很多不明真相的世人還是看不出中共的犯罪與自己有甚麼關係。比方說,中國大陸的山西某個大法弟子被抓,到底與遠在肯尼亞的普通百姓是甚麼關係呢?這個肯尼亞百姓會不會想:不是本地的邪惡,跟我關係不大。如何把這件事做的更好一些呢?我想到的是,作為大法弟子,我對自己和邪黨惡行之間的關係是不是很清楚呢?邪黨的任何一樁惡行,不管發生在大陸的哪個城市、哪個村莊,還是海外的哪個角落,到底與我有沒有關係?有甚麼樣的關係?

如果我承認有一部份邪惡應該由你來清除,那就是承認邪惡可以在你消滅它之前的這段時間迫害你。如果我承認有一部份迫害你的邪惡應該由第三個大法弟子來清除,那就是承認邪惡可以在第三個大法弟子消滅它之前的這段時間迫害你。

邪惡迫害你、迫害他的惡行就和我這個思想有了直接的關係。

我的這個思想和邪惡站在一個基點上,成了邪惡的一份子,似乎是對你公平,或者為你好,其實是迫害你的正是我這個不好的思想。

邪靈惡黨的基點是舊宇宙「為私為我」的變異思想,是違背大法的,那麼我這個思想就是違背大法,是後天觀念。因為所有生命是大法造就的,而舊宇宙的基點違背大法,根本不可能造就任何生命,所以我這個思想構成了對宇宙所有生命(包括我自己)的迫害。

暴露出來的問題,就是我把清除邪靈惡黨當成了常人的工作,自己一份,分給你一份。好像我們兩個人才能一同解體惡黨。可是,你能不能真正得道,得看你一直到最後一步是不是真正做好,我自己將來如何,還得看自己能否精進,那麼我怎麼可能保證你一定能得道呢?表面上我是好心,實際上成了偽善,實際上強迫你把修煉的路走到底,而且是按照我觀念中的「修煉」之路走。我就像給你算卦一樣,自做主張的給你修煉路上加進了我的念頭,也就是我的安排,同時我這個不好的思想又把自己的路自做主張的安排了,這就干擾了師父的安排,成了阻撓你、我得法的行為,不敬師,不敬法,問題已是極為嚴重了。這個壞的思想就符合了邪靈爛鬼的變異觀念,就是亂法因素,成了導致洗腦、結黨的變異觀念,「黨文化」所謂的「解放全人類」、「為人民謀幸福」都是這種變異觀念在人間的體現,而邪黨體系是舊宇宙層層邪惡體系貫穿下來的,我自己的一思一念不正,都成為它的根。

換個角度說,我如果把結束迫害看成我和你共同的責任,我就不配當大法弟子;同時,我依賴你結束迫害,就是自作主張認定你一定會圓滿,這就沒把你當修煉人,實際上把你當成和我一黨,拉幫結黨,這樣就成了指望兩個常人來結束迫害,所以事與願違。

那麼,對於被關在邪黨監獄、勞教所、洗腦班的同修,我就不能從他們身上找被迫害的原因,因為清除邪惡的責任完全在我身上。是我推卸責任,才導致他們的被迫害和加重迫害。

那麼,那些被迫害的同修應不應該反迫害?

我這麼認識:每個人反迫害、講真相都是他們各人發自內心自願做的,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應該講真相,而不是因為我認為他應該講真相,所以千千萬萬個同修講真相,都是千千萬萬個同修自己做,沒人給他分派。一個項目,你去做展板,我來寫橫幅,這是項目本身的分工。而反對邪惡的迫害,滅盡邪惡,這就是一個生命選擇甚麼基點的問題,是這一個生命對自己未來的重大選擇,誰也不能替他做,代表他做,也不能強迫他做。對於我來說,同修願不願意做好三件事,就跟他們願不願意修煉是一個道理,我只能勸善,但是一旦把同修的做事看作滅盡邪惡的必要條件,就成了強迫同修非做三件事不可,那不是破壞大法修煉鬆散管理的原則嗎?具體做事上可能看不出問題,可是這一點點不純的因素都不是大法的,縱容它,就是站在邪惡的觀念上了。這就是為甚麼我長期以來對同修被迫害停留在人維護人的狀態,實質上我是麻木的,被後天觀念干擾了。只有我自己擺脫邪惡的後天觀念對我的抑制,才能從根本上改變世人的麻木狀態。

以上認識有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批評指正。

當日前一篇文章: 談接受批評與提出批評的關係
當日後一篇文章: 回憶師尊首次來澳洲講法的幸福時光(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