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5月27日】(接上文) 三、形成一個金剛不破的整體的問題 某年輕大法弟子在迫害中去世了,有的人覺的無法接受,她這麼精進,為甚麼會去世呢?且不說她修煉上有甚麼問題沒解決,造成了早走。雖然有她放不下的一面,但是我們是不是也有沒做好的因素加大了邪惡對同修的迫害?大家知道嗎,在迫害中,她承受了多大的痛苦,承擔了多大的證實法工作量,在去世前的一週她還拖著虛弱的身體出去發資料,還在為沒做的同修著想,還在想著其他同修,還在想著眾生。可我們有些有能力的同修卻沒有主動分擔重任,有的本來有很好的經濟條件卻從來沒想到拿點出來做資料,沒想到有的同修為了維護資料點的正常運轉幾乎耗盡了自己的一切。 有的同修本來有很多時間卻沒用到做好三件事上,把拿資料的事推到時間和環境都很困難的同修身上,心安理得的拿和要,甚至連去拿都不敢,要跟他送去。也有的人老是帶修不修的,一手拽著神不放,一手拽著人不放給經文要,給真相資料就不要,怕心很重,特別是《九評共產黨》出來後,更是害怕的要命。 有的人一聽說同修被抓,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認為又是甚麼敏感日來了,害怕的在家裏躲著或者乾脆跑到外地避風頭。甚至有的把書埋到地裏,沒有書看,幾個月後才去取出來,書都發霉了,這做到了敬師敬法嗎?保護大法書是對的,可不能採取這種辦法啊! 而有的人只是觀望,由於習慣了鬥爭說的思維觀念,害怕自己的身名利益受到傷害,認為自己是弱勢群體,鬥不過這個強大的邪惡政權,為自己找各種藉口,有的到現在還沒醒過來。修煉就是大浪淘沙,這些人實在不行了我們也沒有辦法,可他們畢竟是得過法的生命,我們還是要試著去幫助他們,讓他們早日清醒過來。 還有就是我們縣每天統一時間發正念的事,有多少人堅持了?有多少人堅持了正點發正念的?發正念隨時都可做的事有的人就是不情願做,有的就連全球四次同步發正念都沒做到,發正念走過場,躺在床上不起來發正念,或者雜念叢生,起不到好的效果,有的直到現在都沒有掌握發正念的要領,師父有篇專門講發正念要領的經文也不去看,怎麼能做好那麼神聖的事? 正因為我們沒有形成一個有機的金剛不破的整體,同修之間有間隔,邪惡才專找這幾個大法弟子下手,從而得逞,給我們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有人認為:我們能走出來的同修少,人手不夠,力量不大。我還不這麼認為,只要在修煉,每個人的能力和力量都在不斷加大,不能因為別人的狀態而自己就動心了、正念不足了。其實只要正念足,一個大法弟子就威力無窮,就足以解體無數的邪惡。況且,我們還有師父看護,還有無數的正神在幫忙。師父講:「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如果大家正念都足,把「三退」和講真相做到位,大家互相協調,互相配合好,形成一個堅強的整體,「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他的事」,整體的力量就更加威力無窮,邪惡就更無空可鑽,整體的形勢也會好起來,也會跟上正法形勢。 四、反迫害不等於跟常人作鬥爭的問題 我們反迫害的目地不是為了跟邪惡政權作鬥爭,我們不是為了奪取常人的甚麼政權,修煉人的志向不在人間,我們反迫害的目地是為了減輕我們的同修的壓力、是為了慈悲救度世人,根本目地還是為了眾生。 有的同修沒有理解好我們反迫害、講真相的目地,跟人講真相出現爭鬥和怨恨心,不是用修煉人應有的那種慈悲寬容之心、那種語氣和那種胸懷,人家常人怎麼受得了?所以我們講真相如不注意這些效果就不好,不但救不了他,還會往下拽他,還會給常人留下一些不好的印象。我第一次走進監獄時,那個監號裏的人聽說是煉法輪功的,嚇的一夜都沒睡好,這裏面有邪惡造謠的因素,也有我們講真相沒講到位的因素。 當然也不是說要去消極承受迫害,大法有他慈悲的一面,也有他威嚴的一面,有些邪惡之徒為甚麼老是迫害善良的大法弟子呢?這裏面原因固然很多,但我看其中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有的同修總是把舊勢力強加的這場邪惡的迫害看成是人對人的迫害,沒有學好法,沒有把真相講到位,沒有及時發正念(還是三件事沒做好的問題),沒有用正念反制惡人,沒有給邪惡造成必要的震懾,無意之中滋長了邪惡,那些邪惡之徒才膽敢參與迫害。如果他們清楚的知道參與迫害的可怕下場,他們再利慾熏心也不敢對修煉人做甚麼,不會那麼肆無忌憚、有恃無恐的。 有的同修對中共秘密集中營的認識基點沒在法上,有的不相信,有的害怕,有的不敢跟常人說等等等等。其實現在中共秘密集中營的被揭露決不是偶然的,是邪惡被大量銷毀的必然結果。當然,我們是不承認邪惡的安排,但是畢竟出現了,那我們就堂堂正正的去揭露,一方面可以否定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一方面可以救度更多的可以救度的眾生。一直掩蓋了這麼多年的人神共憤的罪惡能夠被有正義感的常人揭露出來,這本身就說明邪惡已經力不從心了,已經快維持不住了的最後表現而已,有甚麼害怕的,恰恰相反,害怕的是壞事幹絕的邪惡!正法到了最後肯定要把邪惡所幹的一切醜事惡事揭露個底朝天,才能夠讓更多的人看清邪惡的本質,從而救度更多的眾生,把壞事變好事。其實邪惡越邪惡,越能成就大法弟子,越能救度更多的世人。 五、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問題 要運用法律保護自己,我認為首先要知道以下兩個方面的法律知識: 1、《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權;公民有言論自由權;公民享有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權;等等。現在邪惡之徒主要依據《刑法》300條和高院的那個所謂的司法解釋進行非法判決,《刑法》300條與法輪功對不上號,那個高院的司法解釋頂多是一個行政文件,不是法律依據,高院沒有立法權,所以邪惡之徒利用這個進行判決是非法判決。 2、知道一些司法程序是很有必要的。判勞教的一般不通過檢察院和法院,由公安局法制科批准就行;判刑的先由公安局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再提起公訴,再由法院進行判決,接到判決不服還可以上訴。檢察院提起公訴要依據被告人的口供、證人的證言及相關物證等。特別是被告人的口供很重要,如果是零口供,又無其它相關證人證言和物證,檢察院就不能提起公訴。公安局派出所酷刑逼供的,檢察院來時可翻供。 派出所公安局人員辦案找不到證據的,他們會軟硬兼施,採取恐嚇、敲詐、偽善、欺騙等手段,甚至編造證據。我們千萬不要上當,就是他把所謂的證據擺在眼前了也不能認可。我們大足的同修,特別是第一次被抓的,都不懂得用法律保護自己,不注意就會上邪惡偽善的當,常人都知道邪惡中共的那一套: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當然修煉人是全盤否定邪惡的舊勢力的安排的。我聽說迫害初期時,大足還有一個同修,人家沒打算抓他,他就主動去自首,結果遭受了嚴重迫害。如果我們能夠從中吸取些教訓,就會減少損失甚至避免損失的產生。 * * * * * *以上是我對大足地區大法修煉出現的幾個問題進行的思考,並提出了一些解決的意見,希望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不是對我們地區整體狀態的否定。 其實我們地區一直都有很多同修做的很好,利用著一切條件在大面積的講清著真相、救度著眾生,就連常人都佩服他們的正念正行,都覺的大法弟子了不起。我剛才的話說的很重,希望能夠對我們地區做好「三件事」有所幫助,「切莫機緣再誤」。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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