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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為師
文/真慧
【明慧網2006年5月24日】有部份同修給師父上香,有磕三個頭的、有磕九個頭的;有的協調人在法會上帶領學員集體磕頭的;有的協調人帶領學員在集體發完正念後迅速合十;有的協調人在集體發正念時喊:「換掌」、「立掌」、「手印」或「時間到了」等等,而不是按法上說:「單手立掌」或「蓮花手印」。
讓我們一起來學習師父的幾段法:

一:《轉法輪》P81:「……但是有一點,現在時代也變了,咱們也不搞磕頭作揖的那種形式了。那種形式沒有甚麼用,搞起來像宗教一樣,我們不搞這個……」。

二:《法輪佛法》──精進要旨(二)P27:發正念兩種手印:「單手立掌」和「蓮花手印」。

三:《法輪佛法》(精進要旨)P39:「佛性無漏」:「……你們想想今天加一個詞,後天加一個詞,久而久之,下一代弟子就分不清是誰講的了,慢慢就會改變大法。」

「大家一定要明白,我給你們留下的修煉形式是不能改變的,我不做的你們就不要做,我不用的你們就不要用,我在修煉中怎麼講的你們就怎麼講。注意吧!不知不覺的改變佛法一樣是破壞佛法啊!」

協調人也是修煉的人,希望我們同修嚴格以法為師,堅定的維護法。不加一個詞、也不減一個詞;不加一個動作,也不減一個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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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與黑龍江省佳木斯大法弟子切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