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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器官遭摘除 台灣海基會籲海協會查明
【明慧網2006年4月30日】中央社4月28日報導,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今天表示,近期接獲多件陳情案件,指控在中國蘇家屯地下集中營及其他集中營、勞教所、監獄,發生摘除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牟利、就地焚屍滅跡等事件;四月二十五日已致函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請協調中共有關單位查明案情,嚴懲不法,維護基本人權。

海基會表示,宗教自由是普世價值,中共方面對法輪功的打壓,只會讓世人對共產政權更加深惡痛絕;在台灣,憲法保障宗教自由,法輪功相當活躍,政府也從未干預過。這就是民主自由與專制極權的最大不同。

海基會說,期盼海協會就上述案件協調有關單位查明案情,維護基本人權並保障宗教自由。

當日前一篇文章: 比利時媒體報導中共盜賣人體器官
當日後一篇文章: 美國費城電台:法輪功抗議中共活摘器官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