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4月18日】2006年4月17日上午,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惡黨法院對大法弟子高輝非法開庭審判。法院以從高輝家搜出1850張「九評」光盤為由,當庭非法判處高輝7年。 按現行法律程序,10天內可以提起上訴。高輝,女,36歲,長沙市開福區居民,修煉法輪功後,全身上下的大小疾病很快就不翼而飛了,身心煥然一新。2005年12月20日晚8時許,被開福區公安分局、新河派出所的一干人入室綁架,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長沙市看守所。 請長沙大法弟子不要因為同修被非法判刑就放鬆營救,不要因為「1850張光盤」就覺的「數量太多」而自動放棄營救,這種認同「證據」的念頭也是在承認邪惡的迫害。「九評」是震邪的利器,而決不能成為迫害的「證據」!大法弟子應該「從根本上改變常人的觀念」(《論語》),用我們修出來的正念看待身邊發生的每一件事情,看待同修的被迫害,所以我們整體無論從思想和行為上都應該全盤否定邪惡的一切安排,真正的正念正行。 建議長沙大法弟子仍然積極的採用各種方式清除邪惡:散發、郵寄本地傳單、找相關人員講真相,針對性的發正念,近距離發正念……只要同修還在被關押迫害,我們就要想辦法營救,直到迫害停止! 有關高輝的詳細情況,見明慧網2006年4月15日《營救長沙大法弟子高輝》。 4月17日當庭的開福區法院參與人員: 審判長:伍崢輝 審判員:胡明 人民陪審員:郭運紅 書記員:周豔娟 長沙市開福區政法委電話: 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陳大慶4558080 副書記:朱旭東4558082 副書記:宋奇志4558081 副書記:梁雲輝4222685 副書記、610辦主任:袁憶華4558247 副書記:劉革強(兼)4514884 副書記:李建偉(兼)4558976 副書記:何群(兼)4558162 地址:長沙市芙蓉北路金霞大道開福區政府大院內 郵編:410008 長沙市開福區法院電話: 院長:李建偉4558976 副院長:張虎4551707 副院長:丁豔4551710 副院長:曹新凱4558825 副院長:李菊明4516233 其他電話:4530827 辦公室:4816588 民事審判庭:4816538 立案庭:4816565 地址:長沙市芙蓉北路金霞大道 郵編:410008 長沙市開福區檢察院電話: 檢察長:劉革強4514884 副檢察長:陳靜華4553641 副檢察長:陳節文4553635 副檢察長:宋義平4553645 辦公室:4553649 其他電話:4553644 地址:長沙市下大壟169號 郵編:4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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