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4月16日】當蘇家屯集中營被揭露出來的時候,我十分憤慨於中共邪黨的罪惡。我對自己說我過去講真相一直做得不夠,我現在一定要投入到揭露集中營罪惡的講真相中來。但是在過去的一個月中,我卻只找到了幾天時間去揭露中共的罪惡。其餘的時間,我或是被工作纏得分不了身,或是家裏有事(我家裏只有我一個人修煉),一直不得空閒。到後來連學法的時間也沒有了。我發正念來改變這種糾纏,卻收效甚微。我知道這是舊勢力的干擾,卻一直找不到自己的漏。 昨天看了幾個同修的電子郵件,我終於找到了自己的漏洞:我在集中營這件事上的基點擺錯了。我沒有把大法放在首位,相反的,我把集中營和器官移植當作了主要問題。但我和別人講這件事的時候,我總是強調摘取器官的罪惡,很少提到法輪功。我認為摘取器官本身已經邪惡的不得了了,世人的良知會被喚醒,所以我不用提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了。 但我卻錯了。「中共邪黨從活人身上摘取器官」和「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把他們關進集中營,以便從他們身上摘取器官去買」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前者只是告訴世人中共在犯罪,罪行是摘取器官。人們聽到後去制止中共,只是制止摘取器官這件事。中共還會從其它途徑繼續對法輪功學員犯罪。我們真正要做的事是告訴世人,中共在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犯罪。摘取器官只是其對法輪功所犯的罪行之一。集中營必須被制止,摘取器官必須被制止,但更重要的是,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必須被制止。 我在這件事上的另一個錯誤是用了一個錯誤的衡量標準來衡量中共。當我聽到蘇家屯集中營的時候,我想:「中共太邪惡了,我不能再容忍中共了,我必須站出來制止中共。」但實際上,我的想法中隱含了一個錯誤的觀點:如果中共不做摘取器官的惡行,我還可以容忍中共。我只是用常人的觀點來衡量中共好壞:看它是否殺人,看它是否摘取器官等等。而真正的衡量標準是「真,善,忍」。師父在《轉法輪》第一章就講到:「真、善、忍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所以中共是邪黨,並不是因為它摘取活人器官,而是因為它反對大法。 從高一點的角度來看,我只是立足於常人層次的理:你不能殺人,你不能摘取器官。所以我只是在做常人的事。我應該站在宇宙的角度,用宇宙的法理來認識這件事:中共是在對大法犯罪。這才是正確的基點。 所以我和常人講真相時應該立足於大法。我可以用集中營、用摘取器官來起頭或是作為主話題,但一定要告訴大家:法輪大法好。中共邪黨反對大法。中共對大法和大法學員犯下了各種各樣的罪行。集中營和摘取器官只是中共惡行中的一個。我們要大家一起制止中共迫害法輪功,包括制止集中營和摘取器官。 當我認識到了我的大漏後,我今天就有時間學法了,也有時間來寫這篇文章。我知道我現在走對了。我希望其他同修不要有我同樣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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