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4月12日】(明慧記者章啟明編譯報導)亞洲研究協會(Association for Asia Research)3月27日刊登記者對李祥春的採訪,介紹了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在中國監獄遭受的酷刑折磨。 美國公民李祥春自2003年1月22日以來被關押在中共監獄,他於2006年1月21日返回美國。 記者:你為甚麼在中國被拘捕? 李祥春:因為我想通過國營媒體插播電視信號來揭露對法輪功的迫害。 記者:給我們說一下庭審的情況。 李祥春:庭審是在我被剝奪了所有的法律權利的情況下進行的。我有證據表明我是無罪的,但他們不允許我出示證據。我想做自我辯護,但他們不讓我做,特別是涉及到我為甚麼要揭露法輪功受迫害的真相。他們很多次打斷我的陳訴。每當我想說話時,他們就阻止我。因此我從來都沒有機會為我自己辯護。我也沒有機會出示任何證據,儘管我多次要求。因此從法律角度來講,這個庭審完完全全是非法的,不能接受的。 記者:他們是怎樣對待你的。 李祥春:從我在廣東被拘捕開始,到被轉移到廣州,他們用手銬折磨我,手銬切入肌肉直達骨頭,極端的疼痛。我總共被剝奪睡眠92個小時。他們用手銬作為刑具來折磨我,他們把我的胳膊從後面向上拉,非常疼痛,我無法移動,動一點都會加劇疼痛。 我在2003年1月22日被拘捕後開始絕食抗議,一直到2月10日,共18天。 我堅持煉法輪功,於是他們在庭審後3月27日那天用手銬把我銬住。庭審是在3月21日。他們把我銬住後,我於30日那天又開始絕食。原因是我要寫上訴信,因為這個庭審是非法的。我得一式三份,再加上自己的一份,總共要寫4份,但我的手被銬住。 5月9日,我的申訴信被駁回,於是我再次絕食,因為這一切是非法的,我要再次抗議。在這以後,根據中共的法律,這是最終判決,被判刑者將被關入監獄。這樣我於5月12日被轉移到南京監獄。我繼續絕食以示抗議。5月14日我接到美國領事的電話,我說,「我這兒有些材料,我要把它們送給你,今天我會停止絕食,但是如果兩週以內你拿不到這些材料的話,我會繼續絕食。」 這些材料非常重要,它記錄了庭審的所有細節,包括當局所說的話,它們所做的,為甚麼它們不允許我做這做那,還有我的申訴信,以及它們是怎樣折磨我的。兩週以後,當局並沒有把我的材料送出去,於是我再次絕食。 強迫灌食非常疼痛,我拒絕它們灌食。它們於是把一個大的粗管子從我的鼻子插到胃裏。這過程是極其難受的,我嘔吐了好幾次。我痛苦得叫了起來。照相的是剛從警校畢業的,他當場暈了過去。6月2日,美國領事收到了我想給他們的所有材料。 它們仍然扣著我的《轉法輪》,我說你們得把書還給我,否則我不會停止絕食。6月3日它們再次開始灌食。做之前,它們叫囂,「嘗嘗人民民主專政的威力。」在折磨我之前,它們樂得手舞足蹈。它們把管子留在我的鼻腔裏,我自己拔了出來。 它們是在用灌食來折磨我。 它們有學習班[即洗腦班],是反法輪功的。15個人圍著我狂叫。說法輪功是這個那個,一點也不正常,你為甚麼會相信這些事情,每天對著我叫。於是我又開始絕食,因為這太壞了,我要抗議這種折磨。 7月14日到18日我再次絕食,那一次它們把管子留在我的鼻腔裏達33個小時,它們把我全身綁在床上,我躺在那兒33個小時一動也不能動,這是極度痛苦的。 然後是洗腦。從2003年8月開始,它們強迫我看錄像。每天看三個小時,然後是三個小時的污衊法輪功的會議,過後警察過來和我談話。這樣持續了3到4個月,它們看不到甚麼效果,於是改變策略。 自2003年底開始,它們強迫我做奴工,做鞋,要用一種含苯的工業膠水,毒性很大,有刺激性,我感到氣短和頭痛等其它症狀。另外,我總是拒絕工作,因為我是無罪的,我不應當做這些事情。它們強迫我站在其他囚犯前面,從早到晚,持續了16天。它們用語言攻擊我,侮辱我等等。如果你站的不直,它們會用腳踢你或者推你。 它們試圖用強迫蹲坐的方式迫使我承認有罪。它們說你得坐在這兒自己想一想你做的錯事,就像是懺悔。你被強迫以一個固定的姿勢坐在那兒,最長一直坐了48天,使我心臟出了問題。早飯7點30分過後便坐在那兒,午餐時間吃飯,吃過後就坐在那兒,到晚餐時吃飯,過後坐在那兒看「中央電視台」。每個小時它們讓我在監室裏走動5分鐘。凳子有這麼大(手勢比劃凳子的大小,不到1英尺高和1英尺寬,大約是6英寸長),坐在那兒,臀部起了硬繭子,非常疼痛,背部也非常疼痛。經過這麼長的時間,我感到精疲力盡。 大約過了兩到三週,我的大腦活動很慢。當領事來了,我發現自己很難說話,不知為甚麼,我的大腦好像不工作了。 記者:你每天的生活是怎樣的? 李祥春:它們總是有事安排給你,比如洗腦班。總是洗腦,自始至終都是。它們說你是囚犯,你犯了罪,你不得不受懲罰。 記者:它們怎麼攻擊你對法輪功的信仰? 李祥春:非常非常的仇恨。當我在機場被拘捕的時候,一個警察試圖從我這兒奪走《轉法輪》,它滿懷仇恨,咬牙切齒的說:「你還有《轉法輪》。」 它們用盡方式侮辱你,鄙視你,說你是精神病。 記者:被監禁過程中最難過的事情是甚麼? 李祥春:最難過的是我一直見不了我的母親,也未能為她做點甚麼。她一年前已經去世了。發生在我身上的任何事情我都可以承受,過一段時間以後,我可以恢復過來。但是我的母親去世了,我甚麼都做不了。 記者:就這場迫害,你有甚麼話要對全世界的人說麼? 李祥春:這令人不寒而慄。事實上,如果回顧過去,那確實就像是地獄。有時候我們會對某件事誇張的說就像是地獄,但那只是口頭說說而已。它們時時刻刻盯著我,我時時處在壓力之下。它們讓你感到無法逃避,沒有出路,你總是在它們的控制之下。 這是真正的地獄。我希望全世界人民都能夠了解這場迫害的程度。如果你把一個人一下子殺了,感覺還好一些,因為沒有遭受太多的痛苦。但是如果用這種方式折磨人,並且讓你感覺沒有出頭之日,這更糟糕,比死了還痛苦。實際上,有時我和監管我的囚犯辯論說,「你們不能殺我,對嗎?」它們回答說,「是的,但我們會讓你感覺比死還要痛苦。」這就是它們實際所說的話。它們知道怎樣折磨人,怎麼樣讓你遭罪到極限,生不如死。這樣它們讓你遭罪,遭受無休止的痛苦,而你卻看不到頭。這非常的邪惡。 我希望人們能了解真相,希望人們能盡他們所能,世界上所有正義的人們盡他們所能來制止這場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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