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3月13日】我曾在一家法國公司工作,多次在法國主管來談業務的機會,告訴他法輪功在中國國內所遭受的迫害和共產黨的邪惡本質,所講的他都能接受,並說「這是很不容易的,我佩服你們」。有一次新年前他請我幫他太太開的新公司到一家工廠查貨,我向幾個工人派發了真相VCD和小卡片,被工人告發工廠主管,工廠主管打國際電話給他太太並威脅要報警,他知道後馬上打我手機立刻解雇我,並通知國內員工出了一份通知給所有國內客戶宣布從該天起我已離開公司,我的所有事情和公司沒有關係。 事發突然,我馬上和工廠老闆簡潔的解釋說「請相信我是善意的,新年裏大家都在祝福互贈禮品,我自然也想把我最好的祝福送給你們,這些VCD和漂亮的小卡片講述了法輪功的真相故事,所議所論都是正面積極的,看後對人有益,所以我想和你們分享真相和這些正的見解。請千萬不要相信它們對法輪功的誣陷,想一想歷次的整人運動它們是怎麼幹的,這個黨說的話是不可信的!」 老闆點點頭,說「謝謝你的好意,但是你的禮物(真相資料)我們不能收,工人害怕,所以他們告訴了主管。工廠人多嘴雜,主管不希望在工人中傳這個東西,影響…」,我又解釋我給工人這些和我的公司及老闆沒有關係,但是我剛被我的老闆解雇了,她聽了嘆了口氣說「你趕快走吧」。 事後我反思有甚麼地方沒做好,我想我應該先口頭和工人講,再問他們想不想看,他們接受我再給會比較理智,而不是想當然的認為他們拿回去看完自然就會明白。而且我的做法似乎沒有為法國主管和他太太考慮周到,所以他指責我在辦公時間參與法輪功的事不能為公司所容忍,這是他給我解雇通知書上的理由。我回信給他講我不同意被解雇,我的行為並不是理該接受這樣嚴厲的懲罰。在正常的社會裏,我不需要這樣向人們解釋我的信仰,而即使偶而在工作場所遞給個別人新年小禮也不是完全禁止的事;在正常的社會裏,我更不會因此陷入被威脅被解雇的大困境。但是我也向他表示,這件事中我個人的不足,考慮不周的部份我會改進,今後做的更好更理智,作為修煉人,我有良好和強大的願望改進自己。我明白他的害怕,所以告訴他修煉法輪功是個人的事,公司可以堂堂正正的跟這家工廠,和政府打交道,走正道做正了誰害怕誰呢?沒必要(害怕)嘛。同時我感謝他長久以來對員工的愛護和支持,也和緩的告訴他人們一生中面臨很多選擇,所依從的原則和理往往就決定他們將來的命運,希望他從新考慮。他回覆「這決定做的很不愉快。我對你極其尊重,很佩服你的勇氣。但我們已經決定終止雇佣合同對雙方是最好的方案。感謝你對公司的貢獻,希望你將來一切均好。」同事告訴我,法國主管跟他講之所以解雇我,還因為公司正與國內一家大公司談判投資合作事宜,很重要,關係公司前途,不希望這件事成為雙方關係中的一個問題(他擔心有潛在的風險)對公司不利。 解雇已成事實,幾天後我只好回公司辦手續,非常吃驚的發現作為公司門面的牆裂開了一條2-3米長的裂縫,被管理處用黑色的水泥修補的觸目驚心,這座辦公大樓交付使用時間不長出現這種情況實屬異常,同層其它公司都沒有,似乎是有意要給回大陸開會的法國主管一個警示。 不久我找到新工作,新公司有一個部門也向前面那家工廠購貨,我上班的第一週就聽同事講那家工廠出口海外的貨被索賠,最後工廠只能以放棄整批貨的貨款來解決索賠。大半年後,法國公司的舊同事打電話給我,訴說他們公司的巨大變化,原來我走後法國公司突然被另一家公司收購,半年後法國主管還被解雇,他太太的公司也經營不下去了。我聽後很為他們感到遺憾。 以上是發生在我身邊的小故事,人心和因果報應的關係很清晰,真是禍福在人一念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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