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3月11日】最近,我們的多人學法小組正學法時候,來了一位總也沒見的同修,他告訴我們:「因為A同修出差了,他是負責下載《明慧週刊》的,我不會下載,所以求你們幫忙。」 後來我提醒這位同修應該注意修口,不經意間卻把A同修正在幹甚麼說出來了,在安全上不利。但是,他沒有認同,說:「咱們同修之間應該信任。」談話中,他還透露他製作大法書《轉法輪》的事情,又一次「不經意間」告訴了我他做的事。 對此,我也表示了自己的看法,認為他沒有必要告訴這些東西,但他說:我也不是誰都告訴,我感覺對方可靠,我才會說的。 這種認識可能還代表著一部份同修,我覺的這是沒有清晰理悟法理所致: 1, 注意安全的修口不是防備同修。 師父在《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講:「修煉人嘛,做甚麼事情都要考慮別人,更應該考慮大法。所以別人不告訴的事情,你不要心裏不高興……。有些事情是不能擴大,作為學員,每個學員你們都應該諒解。」 不告訴同修不是不信任,是保證安全的一種做法,而且是保護同修,為同修考慮的心態。比如,你告訴他了,可是他沒注意說出去了,或被迫害中說出了,都會給同修造成巨大罪業,所以我們不能不為同修考慮,不能不為法考慮。 2, 安全問題不憑感覺。 師父一再強調安全的問題,所以說,安全的問題是法的要求,我們只能按照法的標準做,不能說今天覺的很安全就不注意安全了,明天覺的不安全就注意了,或者「我感覺某某還是修的不錯的」「他很堅強,他即使出了事,也不會說出來的。」,用表面的感覺判斷說不說,而不是站在法上,以法為標準,不該說的對誰也不說、永遠也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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