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2月16日】浙江省縉雲縣大法弟子樊中莊,2005年8月9日被惡黨警察抄家綁架,被迫害致不省人事,當時醫生說幾乎沒救了。目前仍躺臥在床,飲食起居靠人照顧。樊中莊兩次被非法勞教,在十里坪勞教所遭受了4年半的迫害。 下面的照片是在麗水市中心醫院拍的,反映了樊中莊這次被綁架迫害的事實。 樊中莊,男,53多歲,家住縉雲縣伍雲鎮大橋南路212弄2號,原本身體不好,通過修煉法輪功而身體健康,思想得到昇華。由於多次給中央領導寫信反映法輪功情況、上訪中途被截回,被非法勞教1年半。在十里坪勞教所,堅持煉功被吊在鐵門上長達15個小時,又用手銬銬在大門上6天6夜,坐老虎凳3天3夜。第二次被非法勞教3年,卻被關了38個月,其中禁閉、加期、隔離就達2年多。 2005年8月9日,大批警察非法闖進樊中莊家進行抄家,並將他綁走關進縉雲縣看守所迫害。第二天,家屬找公安局要個說法,問公安:樊中莊犯了甚麼法?那個接待的警察說:「散發傳單,在家裏煉功,這是我們在你家門外偷聽到的!」(註﹕這些警察扮演的角色多麼不光彩!) 在看守所,樊中莊遭受連續五天五夜的非法提審,五天五夜不讓睡眠。樊中莊拒不配合邪惡的迫害,在此後的又一階段的非法提審中,惡黨不法人員強制他戴上了手銬手鐐,並進行野蠻折磨,直到05年8月27日他被送到浙江麗水市中心醫院。此時樊中莊已是生命垂危:頸椎粉碎性骨折,全身是傷,不省人事。醫生說幾乎沒救了。 在住院半個月後,樊中莊才甦醒過來,兩個月才能說話。目前仍躺臥在床,飲食起居靠人照顧,但是恢復較快,醫生頗感驚訝。在樊中莊遭受如此嚴重迫害的情況下,有關方面卻造謠說他是跳樓自殺的。縉雲縣公安局不法人員居然還在2005年11月捏造罪名,非法判樊中莊2年勞教,目前算是「所外執行」。自99年7-20後樊中莊曾二次被非法勞教,這是第三次。 縉雲縣五雲鎮35歲大法學員施標2001年9月被縣610綁架到「洗腦班」(所謂的法制學校),被毒打,全身上下被打的青紫腫大,胸部嚴重內傷,於2003年12月17日因內傷發作含冤離世。 縉雲縣五雲鎮政府 地址: 五雲鎮復興街154號 郵政編碼: 321400 聯繫電話: 0578-3131083 傳 真: 0578-3133134 浙江省男子勞教所:浙江龍遊縣十里坪勞教所 郵編:324402 電話:0570-706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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