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2月10日】河南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共有五個:鄭州、許昌、開封、洛陽、平頂山。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是全省集中迫害女性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場所;開封、洛陽、平頂山勞教所是迫害本地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場所;而許昌勞教所(即河南省第三勞教)被610稱為「轉化」基地,是集中迫害全省男性法輪功學員的邪惡場所。 許昌勞教所共有四個大隊,三大隊專幹迫害法輪功學員之事,用盡邪惡手段替江氏集團賣命,以下揭露的是許昌勞教所部份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手段。 法輪功學員剛被劫持入監,惡警先來點假惺惺的生活關懷,並聲稱「不打人」「也不許犯人打人」「我們是文明管理」「這裏沒有所王、所霸」等等。 然而一旦偽善與欺騙被識破,惡警馬上大打出手,手段有:電棍電、上繩、拳打腳踢、野蠻灌食、皮鞋往臉上抽、锨把打、老虎凳、皮棍毒打全身等,這還算是「文明」手段,更殘酷的酷刑有:暗中支使吸毒犯人用鐵棍把腿壓斷;用大頭針插入手指、腳趾甲裏;用牙刷刷陰部;捆綁後四人抬起,突然鬆手往地上摔;繩捆起來在水泥地上來回拖;關到一、二大隊指使吸毒犯往死裏打等。 惡警還向外輸送「經驗」。有兩個惡警到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做「幫教」,用這些辦法迫害法輪功學員。 1、延時勞動。早上六點起床,逼法輪功學員打掃衛生;晚上10:30收工,但經常加班,往往加到晚上一兩點,沒活時也想辦法加班。 2、 挑起矛盾。暗中支持犯人吸毒,然後抓其把柄,逼迫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或者安排吸毒犯當班骨幹,直接迫害法輪功學員。有一個吸毒犯為了掩蓋吸毒事實,誣陷一法輪功學員逃跑,將該法輪功學員毒打致精神失常。 3、動輒大打出手。不顧法輪功學員體弱、被迫害傷殘等事實,動不動以消極怠工大打出手,或者用皮帶、手銬等刑具,在夜深人靜時毒打大法弟子。 4、定時大規模迫害。一般沒隔兩個月進行一次大規模迫害,利用開會寫認識、試卷等形式確定名單,或者根據所謂的表現確定被迫害人員。 惡警名單 三大隊: 大隊長師寶龍 教導員馬華亭(已調任生活衛生科科長) 譚軍民(現任 師寶龍的連襟) 副大隊長靳×× 秘書賈志剛 一女會計
一中隊: 前任中隊長賈志剛(已調離) 現任中隊長徐水旺 指導員劉天勛(已調離) 現空缺 警察閆磊、徐祖盛、都政濤 二中隊: 中隊長趙志民 指導員申建偉 警察:孟廣路、張清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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