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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金山市議會通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決議(圖)
(明慧記者黃凱莉、王英舊金山報導)2006年1月31日下午,舊金山市議會通過「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決議案。決議認為,法輪功學員在舊金山市、郡應免於受到迫害,並且,舊金山市相應的機構,包括警察局、人權委員會應該保護法輪功學員的權利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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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要求制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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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發言人張雪容及律師向媒體介紹法輪功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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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批記者前來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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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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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抗議中共將迫害延伸到舊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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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手持迫害真相展板

「譴責迫害法輪功」議案由市議員戴立(Chris Daly)提出,經舊金山城市運作和社區服務委員會於上週一以2比1通過後,呈交到市議會,於今天下午,在市議會中,由全體11位市議員投票,9票贊成,2票反對獲得通過。

投票前,近百名法輪功學員在市政府大樓前召開記者會,有的煉功,有的手持「伸出援手制止迫害法輪功」等橫幅,呼籲市議會支持這項議案。

法輪功發言人張雪容在獲知決議通過後表示,對於市議會通過「譴責迫害法輪功」的議案,使舊金山加入保障法輪功人權的行列而感到高興。她說:「我們應該讓每一個人都有權利去修煉他自己的信仰」。

市議員Sean Elsbernd在議會中表示,這項議案主旨是關於個人的基本人權,法輪功修煉者應免於受到迫害,他呼籲其他市議員一起支持這項議案。

市議員Tom Ammiano表示,法輪功學員遭到迫害的事實非常清楚,皆已在各項書面中刊載記錄,他支持戴立的意見。

以下為決議內容:

譴責迫害法輪功

決議譴責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表達舊金山市、郡的立場,敦請聯邦官員和國務院遵循美國國會304號決議。

鑑於,(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違反了《世界人權宣言》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鑑於,美國憲法保障信仰自由、集會自由,以及言論自由,舊金山市是保障人權的倡導者;

鑑於,2004年,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一起)通過了304號決議,表達國會關於中國政府(中共)鎮壓法輪功的觀點;

因此,現在通過決議,表達舊金山市議會的意見,法輪功學員在舊金山市、郡應免於受到迫害,並且,相應的機構,包括警察局、人權委員會應該保護法輪功學員的權利和安全。

市議會進一步決定,舊金山市、郡敦請聯邦官員在304決議中表達的繼續支持法輪功。

當日後一篇文章: 【天國樂團】法鼓法號震十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