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何豔:女,31歲,武漢市東西湖區吳家山四中音樂教師,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在學校裏她是公認的好教師,她為人謙和,對工作認真負責,學生們對她評價很好。就是這樣一位受學生愛戴的教師,卻在一九九九年中共對法輪功迫害開始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多次非法關押並被勞教迫害,以下是何豔老師在這幾年中被迫害的事實。 二零零零年六月,她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一句公道話,被北京警察無理關押。後被東西湖新村派出所民警押回,以「擾亂社會秩序」名義非法送東西湖婦教所拘留十五天,接著又送到警校強制洗腦。在區警校,她和其他被非法關押的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完全被限制了人身自由,一人一間小房並有一名幫教看管,不准煉功,吃喝拉撒全在裏面;他們還被組織強迫每天看侮辱誹謗大法錄像,並被要求每天寫感想及揭批書。她因不寫,被關禁閉幾天幾夜,腿上被蚊子叮了密密麻麻無數個包,腳也站腫了。迫害一個多月後,六一零人員讓她家人擔保才放她回去。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東西湖又在黨校辦洗腦班,便又把她騙到洗腦班,直到二零零一年九月份才放她回家。期間她和被關押的其他學員幾次絕食抗議對她們的非法關押。其中一次絕食時,當時的六一零主任林正興強行讓幫教人員拉她們去食堂,說不吃也要到食堂坐著,學員不去。何豔當時指出他們的行為違法,林正興竟大聲說:我就違法了,你去告!在場的人都聽到了這句話。 回家後,學校一直沒有讓何豔上班,而且從二零零零年六月起她的工資一直未給她。二零零二年九月,學校才通知她到校擔任圖書管理員,可是才上班一個多月,新村派出所的幾名警察又把何豔從學校綁架到了三店辦班,這次她遭受的迫害更加嚴重。法輪功學員都單獨關到一間房,讓她們罰站,如不站便上銬子,有的年紀大的學員被迫害的血壓升高,有的站的兩眼發花。何豔被強迫站了近一個多星期,兩腿嚴重浮腫、變色、腳腫的發亮,每天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一閉眼就有人喊名字,工作人員還說不轉化就一直讓她站下去,同時還不斷的找一些邪悟的人對何豔進行精神上的迫害,有的對她連打帶罵而且還連續幾天不讓她洗澡。由於何豔一直不為所動,當時洗腦班負責人錢昌來便指使一幫人到她家裏非法抄家。在十一月份何豔被非法送到何灣勞教一年。在勞教所的一年時間裏,何豔還經歷過吊銬、暴曬、被強行拉著跑步等酷刑折磨。何豔的丈夫經受不了這一打擊跟她離了婚,她的母親因唯一的女兒被勞教承受不了,去精神病院住了幾次院。一個好端端的家庭被迫害的支離破碎。 二零零三年底何豔從勞教所回來後,區六一零、居委會還經常派人騷擾她。何豔回家後便要求上班,學校不予安排,她不斷的找各個部門反映,最後學校才安排她當職員,剝奪了她教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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