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我叫董登智,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人民醫院職工。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於二零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被關進湖北省荊門市沙洋勞教所。進去後經過一番清查,所有帶去的東西全部被沒收(被子也沒收了,當天沒有鋪床),連日用品都沒有。我好多天都沒有日用品。有一天我問警察能不能把我帶來的日用品給我,她沒好氣的說:「你還要日用品,找你師父」。我心想:真不講理。 進去後就由包夾看管。當天下午,包夾要我寫保證書,我不聽她們的。一個姓張的吸毒犯寫了一份,要我抄,我也不理會。包夾王芳就和我拉扯要打我,她把我拉到桌旁,把紙和筆準備好,要我寫,我不寫,她就拿圓珠筆塞入我的右手。我緊握拳頭,她塞不進去,就用筆尖扎我右手的合谷穴及周圍。我還是不配合,她就把我按在桌上,把我的兩手反到背後,用左手拉著我的雙手,用右手的胳膊肘頂我的胸椎和腰椎。我掙脫後,她還拉住我的一隻手要打我,我就和她轉圈,她轉累了,鬆了手。轉的時候,她一直拉著我的左手,把我的左手也弄破皮出了血。從那天起,就由兩個「包夾」和我住一個房間,那是剛到沒三個小時就折騰了一頓。 九月二日傍晚時,停了電,其他人都在操場上做軍訓,兩「包夾」關上房門,王芳拿板凳坐在門口,李容坐在她的床邊問我一些問題,我的回答與她的要求相反,她就一拳接一拳地打我。她個子大,勁更大,她使勁地打我的胸部、腹部、腰部,大約半小時後,她打累了,躺在了床上。王芳找來蠟燭點上後,又繼續打我,又打了約半小時。她看我不理她們,她就站起來,用她的雙手拉著我的雙肩,把我拉成微彎腰狀,用她的膝蓋猛衝我的陰部,我當時痛的一聲驚叫,她鬆手了。第二天,我的胸部密密麻麻的青一塊黃一塊;腹部凹凸不平,恥骨處有三釐米大的一塊青的,腿是麻木的,沒有痛的感覺。 九月四日下午,包夾李容把我帶到一間小屋裏,裏面有簡單的桌椅,有四個猶大。其中一個猶大寫了一份「悔過書」放在裏面,一個猶大退出了。包夾逼我在上面簽字,我不簽,她關上門就對我拳打腳踢。她還扯掉了我的許多頭髮後又把我拉成彎腰狀,用她右腿膝蓋猛衝我的胸部、胃部,我立即想吐、冒汗,我站不住了心裏就喊:「師父救我」,她立即鬆了手,我就順牆坐在地上了。這時猶大進來了,看我坐在地上,一個年輕猶大姓夏把我扶起來,過了一會兒猶大們用粉筆在地上畫一圓圈裏面寫謗師的字樣,幾個人把我提起來放在上面站著。對她們這一系列的舉動,我說了兩個字:「卑鄙。」之後來了幾名警察,你一句我一句的說我。我沒聽,就把前幾天打我的事說了,並準備把傷給她們看。有一個連忙說:等會到醫務室看。一說到醫務室看,包夾臉上露出了奸笑。 當時一惡警劉琴問包夾:「是不是你幹的?」包夾說是的。幹警當時說要給包夾一點小處罰。幾天後兩包夾在一起說話被我聽見,她說某幹部說你怎麼承認是你幹的呢。可見這幹警的思想也不是一般的邪。 由於這幾天來邪惡要的東西沒得到,在以後的十幾天裏幾乎是每天都由兩包夾偶爾三個,強行要我寫謗師謗法的話。我不配合她們,她們就把我折騰的筋疲力盡。有兩次她們把我按在地上,在我的衣服上寫誹謗師父的話,我不讓,結果把我的一件短袖上衣也扯爛了。有一天晚上王芳和殷玉蓉把我叫到幹警休息處,拿出筆和信紙要我寫,還把我按在桌上,我順手一抹,把筆和紙抹到了床下,她們強行要我答應賠她的紙和筆才罷休。 在這些日子裏,我白天在地裏幹活,晚上不讓我睡覺。前些時還隔三差五的睡三小時左右。在那裏不讓睡覺是常事,曾經有十四個晝夜沒讓我睡覺,還在我的床單上用紅粉筆寫謗師的字樣。有一天她用粉筆在地上寫了許多謗師的字,讓我在上面踏步,我趁她(王芳)不注意時將半盆水潑在地上用掃帚刷掉,她衝我罵了些下流話,把盆子也摔破了。 九月十六日晚上,二包夾殷玉蓉和王芳要我寫「三書」,我不寫,她們不讓我睡覺,折騰我快天亮的時候。她們連同值夜班的「安全員」共三人,一人寫「一書」,「三書」寫好後想讓我簽字。我當時想:不能讓她們的陰謀得逞。想到師父講的法,邪惡是怕曝光的,我得揭露他們的罪行。當時硬闖是出不去的,正想著,來了一位年輕幹警,我向她提出上廁所,因為黎明時分上廁所很合情合理,她就同意了。由王芳跟著,上完後回房間時,我看見其它房間裏的人都起床了,我就在操場邊向操場中央跑,邊跑邊喊:「大家聽著,邪惡迫害我,他們逼我做壞事」 。剛喊完,王芳追上來用手捂著我的嘴,在我房間的人也跑來,用抹布塞住我的嘴,用幾個人把我架飛機似的抬到房裏,放在地上,又是拳打腳踢的,還打了幾耳光,還說讓我跪下。我心想,我只給我們師父下跪,你們妄想。我就坐在地上,她們扯著我的頭髮,想提起來站著,把我頭髮都扯掉了許多。我默念一句請師父救我,她立即鬆手,後來我就在房間裏站著,就看見一安全員王清拿著她們寫的「三書」出去了,下午我在地裏幹活的時候,聽見廣播裏讀她們寫的「三書」,念完簽名叫「冬冬」。 九月二十二日,包夾殷玉蓉把我帶到大牆內房子外的果園裏,說要鋤草。草很多,頭天和王芳也鋤了點,我就鋤草,一會兒,王芳拿著涼蓆,還帶了一隻狗(一月左右大),兩包夾在一起說了幾句話,殷玉蓉就衝我發脾氣,罵罵咧咧的。我不理會,她們突然把我抬起來俯臥在涼蓆上,王芳把我的兩手從背側拉到頭部握著,把小黑狗放在我的右脖子邊,殷玉蓉坐在我的腿肚子上,首先把我的雙手的大拇指向後背側搬,後我幾個月左手拇指不能用力,連端碗都不行;然後下砍(劈柴)似的捶我的腰椎骨和鷑骨,出血時就用我的衣服壓迫止血。我疼痛難忍,又動不了,真是快要死了,就一個字一個字的喊:「我----要-----死----了!」喊了一句,這時就聽到警察李在牆外喊:「殷玉蓉」。 殷玉蓉不理,還不停的打我,後看我不動了,王芳就把我的右手放下來,放在地上,用腿跪在我的胳膊上,把筆塞在我的手裏,把我的手握住寫謗師謗法的口號。她們把這些做完,我慢慢的從山地上爬起來之後,手指著她們說:「天上的神都看到了,那不是我寫的,你們要遭報的。」結果她們拿到警察那兒領功不算數。那天把我的左太陽穴周圍擦傷了一大片皮膚,頭腦昏昏沉沉的,好像路也不會走了。她們把我叫到小會議室裏,一幹警見了我,腰椎上的血腫一個多月才消散。 九月二十四日,二包夾又要我去鋤草,我知道她們要幹甚麼,我說不想去,她們強行要我去,還說醫生說要種藥,這一次打我與上次有過之而無不及。 九月二十六日,她們商量好夜裏三點鐘打我,因白天怕人看見。三點鐘左右,王芳腳穿出邊底皮鞋,拳打腳踢,對我大打出手,專向我的痛處打,愛踢我的陰部,後來隔壁的人說鬧的她們不能睡覺。 十月四日,那幾天是寒潮陰雨天氣,晚上惡警劉琴到我住處,還有猶大,問了一些話,我的回答她不滿意,還說:「我現在騎摩托車回家,如果有甚麼安全問題要你負責。」我說:「善惡有報是天理」。她聽後氣急敗壞,叫我把衣服脫去站著,我就穿一件短袖和短褲,赤著腳站在水泥地上,八個多小時。早晨因為下雨不能在操場集合,要到我隔壁的教室裏集合。殷玉蓉怕人看見,才叫我把衣服穿上,那天值夜班的安全員都穿著軍色棉大衣,可我穿的少到不能再少的衣服凍了八個多小時。 十月六日,惡警和包夾叫我重複上次的動作,包夾徐媛故意把門窗打開,幾小時後,包夾傳幹警的話,讓我把衣服穿上了,值夜班的安全員都穿著大衣,包夾患感冒都一個星期了,我卻安然無恙。這事被一同修半夜看見了,後她給我寫了一張條子說佩服我,就是大法弟子誰有甚麼事,都能互相幫助,互相鼓勵。 在我長期不能睡覺的日子裏,包夾和安全員經常在門外商量如何對付我。有一天深夜,她們又是在商量如何對付我,我聽見一包夾說要把我的脖子卡住。正因為我能聽見,她們每次都不歡而散。 有一天在我挑糞的時候,包夾李容無聊了。撿一根棍子蘸上糞水,擦在我的臉上,還塞在我嘴裏。 她們總是把我房間的窗戶用破雨衣遮擋著,怕迫害我時被人看見。有一天晚上,包夾殷玉蓉用破布條和報紙,寫上謗師的話,斜掛在我身上,讓我站著,我想站就站,讓人看看你們是怎麼迫害我們的。剛站了一會,來了一警察把包夾喊出去說了一會話,包夾進來給我拿掉了。 剛去不久,惡警劉琴多次對我說:「給你判輕了,要改判」。我不理會,也沒怕心。有一天,包夾殷玉蓉說:「你準備一下,送你勞改農場的車快來了」。我知道她在說謊,就說你去把衣服收回來(在衣棚裏),這事不了了之。 有一天晚上,江幹警把我叫去,說要我當猶大,我正念強,邪惡沒有得逞。 在沙洋勞教所的迫害經過,同修們都寫過,給邪惡曝光後,對她們的觸動很大,稍微收斂了一些;只有惡警劉琴在一次課堂上說,打人的人都解教了,都走了等。其實我明白,一個也沒有走,她說這話是推卸責任,可見她的職業素質和思想品質。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沙洋勞教所二大隊全體搬遷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我在那裏又過了半年時間。 (註﹕此同修在十一月一日被綁架,現在與四、五名同修一起被關在京山縣看守所,邪惡勢力妄想加重迫害。請看到消息的大法弟子正念加持此同修,破除邪惡的迫害,解體一切邪惡。) 湖北荊門京山縣參與迫害者:610;主任:田禮祥,電話:6626456、13908693368.副主任:鄭代盛,13197119288.610辦公室電話:7330410(區號0724) 國安:彭義林(科長)、陳志霞(副科長)手機 13872922202、張國望(副科長)手機 13972903083,皮俊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