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給普通人講真相方法很多,可以隨意所用,想讓聾啞人知道真相,難度就大多了。可聾啞人也是我們應該救度的對像,不能放棄。 二零零二年我被非法綁架,在看守所裏就遇到一位聾啞少女。她不但不能說、不能聽,還不識字,這可把我難住了。師父在《致北歐法會全體學員》中說「在社會上接觸的一切人都是講清真相的對像」。我想:她既然來到了我的跟前,就是該我救度的一員。可這語言障礙怎麼解決呢?我怎麼樣才能與她溝通呢? 師父慈悲,智慧法中生。我開動腦筋,自編啞語,試著與她交流,同時在生活上關心、照顧她,讓她感受到我的善良,讓她知道我是一個好人。 她是上午到的,快吃午飯了還沒給她飯盒。我就用手點點我的飯盒,又指指我,意思是「這是我的」,接著又指指她,隨即將兩手伸開在胸前向兩邊一展,告訴她「你還沒有。」然後我就寫了個紙條放到她手裏,把她拉到門口,抬起她拿著紙條的手,指指走廊裏的警察,示意她把紙條交給那位警察。她很聰明,會意的向我點點頭,我替她喊那位警察過來,警察接過紙條看了看,一會兒就給她送來了飯盒。她接過飯盒朝我笑了笑,表示對我的感謝。 吃過午飯,我想我怎樣讓她知道我是煉法輪功的呢?又怎樣讓她知道法輪大法好呢?當時號裏關的人很多,每人只有一小條睡覺的地方,其他犯人吃過飯都躺下睡覺了,我就讓她躺在我的地方睡(因她當時沒被子),我把雙手合起來放在臉的右側,然後把頭向右側一歪,閉上眼睛,示意讓她躺下睡覺。我就坐到地上打坐去了(先發正念,然後煉第五套功法,動功我都是早晨煉)。我煉完功看見她正不解的望著我,我想大概她是受了電視的毒害,對我不理解吧。 我朝她笑了笑,起身走過去坐到她的身邊,試著跟她拉家常。我先在紙上畫了個小男孩,然後指指我自己,隨後做了一個抱小孩兒的動作,告訴她「這是我兒子」,她點點頭,我又指指小男孩兒,伸出五個手指,用另一隻手比劃了一下孩子的身高,意思是「他五歲了」,她又點點頭。然後我給小男孩兒畫了兩道眼淚,做了個小孩兒哭鬧的動作,這一下她笑出了聲,我親了小男孩兒一下,讓她知道「我很喜愛他」,她滿意的點點頭,接下來在小男孩兒的旁邊我又畫了一個高個子男人,然後把兩個大拇指並在一起,示意「這是孩子的爸爸」,隨後用手比劃著告訴她「我丈夫三十歲,我三十二歲」,然後逐個用筆點了一下小男孩兒、男人和我,再伸出三個手指,告訴她「我家三口人」,她微笑著點了兩下頭。我目視著她的雙眼,把筆遞到她手裏,做了個寫字的動作,示意她談談她的情況。她先是想了一下,然後學著我的樣子在紙上畫了四個人,兩個大人,一男一女,兩個女孩兒,一高一矮,她用一隻手指著那個高個子女孩兒,另一隻手指著自己,我笑著朝她點點頭,她還告訴我今年她十七歲,她小妹和我兒子一般大,也五歲了等等。 漸漸的我倆的心拉近了,有時我會輕輕的拍拍她的小臉,對她豎起大拇指「你真漂亮」!(她確實長的很秀氣),這時她會不好意思的朝我笑一下,有時她會主動幫我做點甚麼,如把我的飯盆一起洗了等,這時我也會對她豎起大拇指,然後抱一下拳「你真好,謝謝」!她就笑著朝我擺擺手。 有一天中午打飯時,我們看見一名警察打一男犯人。回到屋裏我就在紙上畫了個戴大蓋帽的人,然後指指外邊打人那個警察,伸出小拇指「她真壞」!她使勁的點點頭。 就這樣,我和她每天用筆、紙和手勢進行著這種無聲的交流。當然也有弄不懂的時候,她知道了如何表達好(豎大拇指)和壞(伸小拇指),講起真相來就容易了。我先畫了一個法輪給她看,她看後指了指屋裏的電視機。我明白她是告訴我她在電視上見過。然後我簡單的做了一下煉功動作(因她每天都看見我煉功,對煉功動作很熟悉了),隨後豎起大拇指,我看她似乎還不太明白,就反覆做這個動作,當重複到第三遍時,她猛然拉住我的手,使勁的點起頭來,我欣慰的笑了。 大概兩週後,電視上又播放污衊大法的內容,看完後,她氣憤的指著電視機,邊跟我用手比劃著邊伸小拇指,還一個勁兒的揮舞小拳頭。 一個月後她要出去了,臨走時我拍拍她的胸口,單手立掌於胸前,做了個抱輪動作,豎起大拇指,示意她記住法輪大法好。她高興的點點頭,拍拍自己的前胸重複了一下我的動作,那意思是她記住了。就這樣,一個生命在比比畫畫中明白了真相。 其實能使她得救的我想不僅僅是這幾個簡單的手勢,更主要的可能是我在平時的表現感動了她。如在號子裏有人生病了我會細心照顧,別人有困難我會主動去幫助,無論別人怎樣,我從不與常人計較,做事總是為別人著想等等。還有一點兒就是我是號裏唯一尊重她的人。這些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別看微不足道,卻能展現出一個大法弟子的風貌,也就是能以自己的行動證實大法。真是「做到是修」(《實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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