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前北京市長劉淇等一行到以色列進行為期四天的商務訪問。劉淇到達以色列的第一天,當地的法輪大法學會在特拉維夫警局報案,控訴劉淇在任北京市市長期間參與策劃迫害法輪功,犯有酷刑罪、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 耶路撒冷郵報十一月二十二日報導,星期二,以色列法輪功學員控告在以色列訪問的前北京市長劉淇犯有罪行。 文章說,以色列法輪大法協會要求將劉淇逮捕,因他犯有反人類罪行。法輪大法協會在一項聲明中說,以色列在過去曾依據國際法逮捕戰犯。 法輪功學員說:「劉淇是參與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主要責任者之一。」 法輪功學員說:「在劉淇的指令下,許多人被迫害致死,數千人被關進勞教所受到迫害,許多人受到肉體折磨,工作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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