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八日】我叫石興瑜,由於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勞教三年,從2003年1月19日被非法關押到2006年1月18日。 2003年1月21日早上8點鐘我照常到廠裏上班,約8點40分有三個惡警(一男兩女)不由分說把我塞進他們車裏,兩女警把我夾在中間直接送貴州省女子勞教所,於當天下午3點左右到。當時是二大隊新收隊,一直站到當晚11點左右,才讓一包夾帶我到三樓休息。包夾不許我說話,也不許東張西望,其實我甚麼都沒看見,那時已經熄燈睡覺了。 突然間失去了自由,不能煉功,不能學法,所以我就用絕食的方法來抵制迫害。23日我被調到另一個班,加上我就有三個法輪功學員,其中一位坐在小凳上勾草拖鞋,另一位是躺著的,當時她已經絕食好幾個月了。後來我知道她叫章延安,是位醫生。 到了28日,我不再承受邪惡迫害,就不站著,兩包夾把我夾在中間站著,她們一鬆手我就蹲著爬在床上,緊接著我就被帶出去做鼻飼(灌食)。我開始吃飯後的當天就調到二樓,直到3月16日,因幫教失敗又把我調到三樓,當時班裏有四名功友,8個包夾。我們之間不允許說話,上廁所要領「放行牌」,洗澡更是難上加難,一個多月才能洗一次冷水澡,除了上廁所平時是不允許出班門半步的。 4月底一位姓趙的功友就被調走了,邪惡說的攻堅,其實是強制性的轉化,就是整天24小時的站著。五月初我也被調去,不准洗漱、洗頭,更不用說洗澡了,上廁所每天只有一次,是每天凌晨以後。本來就很髒的我全身上下更是散發出一股難聞的汗臭味,也實在站不住了,頭癢用手抓一下頭都不准,抓了邪惡的拳頭也跟著過來,一天24小時只能像雕塑一樣站著,還有人在耳邊罵大法,罵師父,大腦也一刻不得休息。 2004年底至今,我們法輪功學員的生產任務都很重,每天早上5:30起床,6:30清點人數,解散後吃完饅頭就進車間,中午餐12:00左右開餐,放下碗就進車間,下午6:00左右開餐,放下碗後立即進車間,晚上10:00左右清點完人數後必須加班到夜裏11:00,完不成任務的加班到12:00,有些加班通宵,有時一連加幾個通宵,甚至有極少數不但加通宵還被打,被罰站著做生產。每天都是這樣過的。 洗澡是用吃飯的時間,匆匆洗完澡隨便吃點東西就進車間。一天工作十六、七個小時,有時十八、九個小時,長期如此。如果上面來檢查工作,惡警們只許我們說每天工作八小時,她們這種知法犯法的行為,這就是所謂的「教育、感化、挽救」。 有位功友叫付可書,是位醫生,2004年被送勞教。當邪惡問她是否是勞教學員時,當然回答是否定的。因為不承認是勞教學員,不准她站在勞教所的地上,就被迫站在指定的小凳上,把手反綁上,所有的行李也只能背在身上。就這樣24小時站在指定的小凳上,睡覺更是不可能的。惡警用這樣卑鄙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還美其名曰:「教育、感化、挽救」。付可書沒進勞教所時身體一直好好的,進去後被迫害得身體很虛弱,先送公安醫院,後來結果如何不得而知。 2005年元月份,大法學員陳瑜,年紀大(60歲),而生產任務很重。每天加班到12:00都無法完成,長期加班導致她頭暈,四肢無力。晚飯後進車間時因頭暈,從樓梯上摔下,造成腰椎骨折,被人送外就醫。 以上所述是我在貴州省女子勞教所的親身經歷和所見所聞,也只是點滴而已。因為在勞教所裏有關功友之間的事不准交流,不准干預,把門關上不讓看,所以很多很多的事我無法得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