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九日】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中午,我在清香坪廣場被攀枝花市國保支隊一群人一頓暴打,強行銬上手銬,塞在小麵包車的前排和後排座位的中間放腳的夾縫中。到攀枝花市公安局大樓前,我拒絕上樓,被國保支隊一群人(包括鄒永軍、高個胖子)毒打,其中一人用皮鞋後跟踩我的腳趾頭,把我的襪子都踩壞了(當時我穿著皮鞋)。他們幾個人把我打倒在地,拽著我兩隻腳把我拖到一個房間裏。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初的一天上午,我被攀枝花市國保支隊的人罩著頭帶到鹽邊的一個酒店樣子的樓房的會議室,審我大約半小時後,高個胖子惡警把我手用兩副手銬銬在窗戶上,把我的兩隻腳拽起來,我的整個身體懸空了。就這樣來回吊了一、兩個小時,段清等惡警還打我耳光,放下我後,我兩隻手的大拇指骨節錯位,幾個月後我的手才恢復正常。 大約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日,我在鹽邊看守所開始絕食。有一天下午收監,我在床上發正念,被鹽邊看守所一個管教用腳踢翻。有一天晚上在床上煉功被管教看到,管教命令犯人把我拖到床下地面上。 大約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七日,國保支隊來人到鹽邊看守所提我,我不配合被他們,被一頓打,強行銬上塞到車裏。我一路上喊「法輪大法好」,被旁邊的兩個惡警打耳光。到了攀枝花市看守所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嚇得值班管教喊來了所長,所長命令四個犯人把我抬到監室。第二天中午,師洪波所長命令犯人(二監區的)給我強行灌食 。 大約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國保大隊來人(包括段清)提我,我在車上一路喊「法輪大法好」 ,惡警打我的耳光,還用擦車的髒抹布堵我的嘴。到了市公安局大樓上樓梯時,段清等又毒打我,國保大隊的惡警把我的嘴用膠布封上,來了幾個人輪番打我的耳光,高個胖子還踢我,他們找電棍想電我,沒找著。中午又提我到東區刑大提審,路上我喊「法輪大法好」,惡警段清等又打我。到了東區刑警大隊,段清威脅我說:不交待問題有的是辦法,吊手不行,吊腳,吊腳不行,吊頭,反正整服你。惡警鄒永軍、段清、高個胖子用軍用綁帶把我「鴨兒浮水」式吊起來大約有一個小時左右;這次被段清等惡人打後,回看守所才發現耳朵內被打出血。 大約二零零六年元月三日早上我喊「法輪大法好」,被一個小個子的值班管教打了一個耳光,打得我嘴出了血。我每次被打耳光,幾乎都被打得嘴出血。 大約二零零六年四月,我出門沒喊報告,被管教李剛打了好幾個耳光,牙齒當即打鬆好幾顆,至今都是鬆的。副所長師洪波找我談話,我沒蹲,被伍春龍管教和管教李剛拳打腳踢,打倒在地。查監我不蹲,被伍春龍和熊天等管教打倒在地。我喊「法輪大法好」,管教李剛當著副所長師洪波的面打了我幾耳光。我喊「法輪大法好」,被管教李剛戴三十二斤重的腳鐐十五天,戴手銬(把手背在後面),用膠布封我的嘴。我喊「法輪大法好」,副所長師洪波下命令對我們號室進行「嚴管」,實際上變相實施「以犯制犯」,要求號室的犯人把我看管好,不准我煉功,不准我喊口號。 被嚴管後,大約四月二十六日中午我煉功,被犯人李波打耳光然後被他們多人按住不准煉功。大約四月二十九日我開始絕食抗議,四月三十日管教李剛帶領犯人中午對我強行灌食,我喊「法輪大法好」,管教李剛用腳踩我的嘴,然後給我灌非常鹹同時又辣的麵湯,灌後不停的拉肚子,上吐下瀉,非常難受,像得了重感冒一樣。下午,值班管教帶領犯人再一次給我強行灌非常鹹同時又辣的麵湯,我喊「法輪大法好」被犯人李波打擊頭部。大約在5月11日早上我喊「法輪大法好」被犯人李波勒住脖子,同時一群人對我拳打腳踢。 大約五月二十六日,管教李剛進來,我沒有站起來,沒穿號衣,同時雙手背銬。李剛把我轉號室,同時授意新號室的犯人整治我。中午,因我不穿號服,犯人趙林指揮犯人楊延文等眾多犯人將我先後毒打三次,用擦地的髒抹布塞我的嘴,把我的頭強行按進水裏溺水,用拖鞋打我的手背和腳背,把我的褲子都撕破了襠。 攀枝花市看守所值班電話:(0812)3323531 (0812)2512589(此電話可找惡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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