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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劉靜航六年前被迫接受特殊體檢的經歷
文/悉尼法輪功學員 劉靜航
【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一日】自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被曝光和加拿大調查員的調查報告發表後,我回憶起一些親身經歷,認為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是千真萬確的!

特殊體檢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五日至十一月二十九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分局拘留所,那裏經常關押著大批法輪功學員。警察在牢號的筒道上專門擺了個給法輪功學員檢查身體的小桌子,各牢號的學員輪流被獄警逼迫量血壓,查心臟。而其他刑事犯要求檢查身體都不給查。中共大量綁架、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卻又特別「關心」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健康」,大家都感到奇怪。

五名警察押送我去「體檢」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一大早,我被戴上手腳連在一起的鐐銬,推上警車,拉到北京市清河急救中心。竟去了五個警察押著我(四男、一女),其中有一個是拘留所的副所長。他進到一間診室,出來時手裏拿著五、六張化驗單,要給我抽血化驗。我健康無病,為甚麼要抽我的血化驗?我堅決不從。

醫院大廳裏有許多人,我就向他們大聲喊:「我是法輪功,根本沒病,他們強行抽我的血,這是侵犯人權、是犯法!我要告他們!」一下子圍過來許多人,一個男警察揮著電棍,驅趕人群,吼著:「走開!不許看!」兩個警察抬我的腿、兩個警察搬我的胳膊,硬將我抬上了醫院的三層樓。經過兩道上鎖的鐵柵門,抬到公安局在醫院的一間密室,將我扔在了靠門左邊的床上。立即有一個女護士推著小車進來,拿起針就要抽我的血。我不許她抽,拼命掙扎,並極力呼喊:「你們強行抽我的血,是犯法!我要告你們,無論到哪我都要告到底!」「我是法輪功,我沒病!不許抽我的血!」我要讓密室外的人都能聽到,我當時不知哪兒來的力氣,聲音特別響亮,護士都愣住了,無法抽血,她只好走了。

邊遭酷刑邊被注射不明藥物

警察十分生氣,上來把我的胳膊扭到頭的上方用手銬銬在床頭的鐵架上,雙腳分別銬在床下面的鐵架上,成大字形仰面抻開。我一動不能動,越動銬得越緊,直到銬子銬到肉裏卡住骨頭。警察強行給我打吊針,灌輸不明藥物。從早到晚約十個小時,我全身冰冷麻木,雖在盛夏卻冷得發抖。這種強行灌輸不明藥物的違法犯罪行徑是中共邪靈虐殺和殘害法輪功學員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的質疑

一個年輕的男警察對我說:「這些化驗單都交過錢了,很貴的!我都沒查過。你不化驗,我去化驗,要不挺可惜的!」我當時覺得挺可笑,不可思議,警察不是定期由國家提供免費體檢嗎?怎麼還稀罕給我開的這些化驗單呢?現在我才覺得這件事十分值得質疑:

1)他們給我化驗的目的絕不是關心我的健康。在非法關押期間,連最基本生活條件都給剝奪了,殘酷的折磨我,怎麼可能在我很健康的情況下,花大錢給我體檢化驗呢?

2)給我開的化驗單裏有警察都沒化驗過的項目,說明給我化驗的不是常規體檢項目,他們化驗非常規項目的目的是幹甚麼?現在才明白這是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而行的,而且罪惡的指令來自高層,這個最基層的小警察未必知情。

3)公安分局一級的拘留所經費都很有限,不可能由拘留所出「很貴」的錢、給我化驗,說明這是有上級的專項撥款,用於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而幹的罪惡勾當。

4)公安局拘留所在急救中心(醫院)設有專門密室,他們聯繫密切,共同犯罪。這是配套的系統,使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成為可能。

大批外地上京學員下落不明

我在北京市西城區拘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不斷有來京上訪或去天安門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來,他們大都是京外學員,大都不報姓名住址。因中共大搞「株連」,一人煉法輪功,全家、親友、單位均受株連,遭下崗、失學等迫害。學員為他人著想,才不說真實姓名和住址,這完全是中共逼出來的。它們把法輪功學員編成「法輪×××號」,我所在監號的學員都是二百多號,一、二個星期就被轉走了,新來一批又被重新編號。

而這些只有編號、無姓名和住址的學員,就更失去了家庭和社會的保護,中共也就更加肆無忌憚的進行犯罪活動。

如與我同監號的一位二十多歲的女學員,臉很白淨、梳著長辮子,是畫畫的,她父母都是畫家。為不牽連家人,她始終沒說姓名住址,被警察又踢又打。

一天,她被叫出監號,再沒回來。我希望她是被放回家了,但同號的「勞動號」(可以在監號外乾雜務的被拘留者)說:「不可能!都不知她的姓名住址,怎麼送回家?!我看見警察把她與另一個法輪功學員用手銬銬在一起帶走了。」

被編號的法輪功學員一批批的被轉移,無人能知道他們的下落和死活,更無法查找,極大的可能是,都被運到了死亡集中營,成為中共活體摘取器官的受害者。

現在我才意識到: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抽血化驗和詳細體檢都是為實施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目的而行的!

當日前一篇文章: 河北廊坊劉向龍無辜被綁架
當日後一篇文章: 遼寧鐵嶺縣惡警對我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