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大法後,萊陽市譚格莊鎮政府協同派出所對所有有大法弟子的村莊不斷的騷擾,非法抄家,逼迫大法弟子寫各種「保證書」,而且在所謂敏感日就把大法弟子非法抓走,送到鎮派出所迫害。 下面是三位萊陽大法弟子自述遭迫害的事實。 1.我是一位六十多歲的老年大法弟子,九八年得法。二零零零年冬,我們九個人寫好橫幅一起到北京去講真相,我們在天安門前街被便衣非法抓進北京周邊派出所,因為我們都不報姓名、地址,被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三天。 我們在拘留所裏有老同修背法給我們聽,天天煉功修心性,絕食八天,被強制灌食一次。後因為身份證,暴露了身份,被當地駐京辦事處接回鎮派出所。在回鎮的途中,它們不斷拿手電筒打、罵我們,還搶走我身上僅有的一百元錢。 回鎮派出所,惡人們又非法審問我,因我不配合它們,它們就打我、踢我,並將我銬在外邊鐵柱子上,凍我七天。因我們堅信師父,堅信法,在師父的呵護下,我們都掙脫了手銬,被同修營救回家。 2.我是九八年春天得大法的,在九九年七二零大法遭到誣陷之後,全國民眾聽信了江鬼及惡黨的一言堂,掀起了一場對大法的迫害,特別所有公安、派出所幹警做了江及惡黨獨裁者的急先鋒,不分善惡,失去理智的瘋狂打壓法輪功。由於我對法理不認識,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摔了許多跟頭。下面我把被迫害部份事實和惡黨惡警的罪惡寫出來。 有一次,派出所的惡警非法闖入我家,不由分說五、六個惡警將我拉到門外,戴上手銬,拉到鎮派出所迫害。在非法審問時,因我不配合,它們就拳打腳踢,還用腳踩手指。另有一次,惡警把我銬成十字式,再用電棍電。還有一次,去北京證實法,被惡警帶回鎮派出所的空屋裏,它們把窗玻璃砸碎,給我脫去棉衣,讓我對著窗口凍了一夜。還用電棍電嘴唇和其它部位。七八個惡警輪番打大法弟子,還燒了大法書、錄音帶、錄像帶。我被勒索人民幣五千元,才讓回家。 萊陽譚格莊對所有有法輪功學員的村莊常常不論白天黑夜,不分時辰,就去隨便綁架大法學員,採取拳打腳踢、電棍電、抓頭髮撞牆、地上拖、不讓大、小便,搞的有大法學員的村莊,雞犬不寧,人們坐臥不安,恐慌萬分,人心惶惶。 惡警所長徐希收對有的女大法弟子扒光衣服,用手捏乳頭、電全身,單獨迫害女弟子。有一女弟子被踩手指、踢斷肋骨。大法弟子們被綁架少則四、五天,多則四、五十天的非法關押。 3.在證實法中,我多次被綁架到鎮派出所裏被電棍電、拳打腳踢、抓頭髮撞牆、夏日銬在烈日下暴曬、冬日脫去衣服潑冷水、不讓睡覺和上廁所等。在一次與同修交流中被惡人舉報,我們十幾人遭綁架,我被非法拘留。在拘留期間,因煉功被拘留所所長依某唆使七、八個犯人大打出手,從炕上打到地上。 依某不但不管,還叫囂說,抬到院子裏摔死他,結果我被七、個人抬高過人頭高,往地上狠摔,連續摔四、五次。如果我是一個不修煉的人,摔不死也得骨折,可我卻感覺地上有像棉花一樣的東西墊著我,根本就著不了地。過後,我才悟到,這就是師父在保護我。 因我在拘留所絕食,又被送往萊陽145醫院精神病科遭醫生野蠻灌食。還被依某叫到辦公室打倒在地上,用穿著皮鞋的腳渾身亂踢,直到踢的渾身疼痛站不起來。它們利用各種方式迫害大法弟子,惡警所長徐希收、惡警趙萬全、依某、揚某、鎮政府辦惡人邵某還調集政府各部門人員,經常到大法弟子家,非法翻牆入室、砸門、破鎖等綁架、勒索錢財。一次多達五千元,有的弟子家沒有錢,就用物品折價,如:電視機、拖拉機、耕地的牛、家裏的糧食,甚至是種莊稼用的化肥、種子也得頂上,給大法弟子和家屬及鄰居造成極大的傷害。 我們沒有違反任何國家法律,只是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在社會上做個好人,於人於國有百利而無一害,大法遭此誣陷,大法弟子遭此迫害,天理何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