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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件事同時做好才是修煉
文/大法弟子
【明慧網2006年1月18日】師父在《2005年舊金山講法》中說:「99年7.20以後和99年7.20以前,這兩個階段狀態完全是不同的。所以你三件事都做好是修煉,三件事只做一件事就不是修煉,就是這樣,也提高不了,所以大法弟子一定要做好。」

師父對我們強調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一定要同時做好三件事,已經好幾年了。這次講到「三件事只做一件事就不是修煉」這個直白程度,大概是我們很多人遲遲悟性上不來、達不到正法時期的要求和標準吧,實在太讓師父費心了。

為了珍惜自己、珍惜眾生,為了不拖師父正法進程的後腿,我們每個大法弟子都應該嚴肅對待「同時做好三件事」這個對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基本和根本要求了,因為這也是我們修煉提高、得以破除一切干擾和邪惡、在世間證實大法真正救度眾生的基礎。如果不重視同時做好三件事的要求,很多事做起來其實都很浮躁、不紮實,耗費成倍的人力物力時間、正面效果卻不成正比,因為人心的執著、人的觀念和人情很容易起作用,邪惡也容易鑽空子干擾和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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