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6年1月13日】在江氏利用中共惡黨誣陷、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一些警察泯滅良心,將迫害法輪功學員當作升官發財的機會,不擇手段,想方設法騙錢搶車。以下是河北曲周縣惡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兩個案例。 不給錢就勞教 2005年農曆六月初八上午,曲周縣侯村鎮前王莊村大法弟子馬俊凱正在棉花地裏幹活,侯村派出所副所長劉文明帶著幾個惡人將他綁架到侯村派出所。所長牛明堂問馬俊凱還會不會煉功動作,說有一個人想學,讓馬俊凱教教他。 馬俊凱就給那個「想學」的司機煉了一套動作。這期間副所長劉文明拿來一個相機照相,說:「照個像,留個紀念。」 第二天警察把馬俊凱拉到看守所,讓馬俊凱在拘留書上簽字,馬俊凱說:「我做好人沒罪,我不簽。」惡警劉文明拿著頭天的照片,說是馬俊凱教人煉功的證據,並將馬俊凱推出屋外說:「不簽字,照樣拘留你。」晚上不顧馬俊凱血壓高,強行將他關入看守所。 三天後,副所長劉文明來到看守所對馬俊凱說:「你拿個錢,辦個取保候審就沒事了,回家該幹活幹活。」馬俊凱說:「我沒錢。」劉文明繼續說:「你姪子不是借你1000元錢了嗎?」馬俊凱說:「我侄在給他娘看病,借了數萬元外債,他根本就沒錢。」劉文明見騙不來錢,很不情願地走了。7天後,馬俊凱被非法關入邯鄲勞教所勞教3年。 投人入監再搶車 曲周縣農行幹部、大法弟子鄭獻臣2005年農曆正月十五日晚上被曲周縣公安局綁架,半個多月後送到邯鄲市勞教所被勞教三年。 鄭獻臣有一輛七、八成新的藍鳥牌轎車,用於婚慶出租,放在電力局院內。鄭獻臣被勞教後,縣公安局又到電力局把鄭獻臣的轎車搶去,現國保大隊一直開著這輛車,家屬多次索要,國保大隊拒不歸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