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9月8日】近來網上報出上海大法弟子陸偉棟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被上海市寶山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3年半的消息。時隔不久,又暴出年近70的大法弟子陸泉增和李玉燕夫婦同樣以「莫須有」的罪名被上海市徐匯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半的消息。 看罷這兩則報導之後,深為中共上海司法當局的卑鄙下作和流氓作法而感可恥和悲哀。實際上,上海司法當局秉承中共意旨,暗箱操作,不講法律,非法審判和勞教大法弟子,這早已不是甚麼秘密和新聞。六年多來,它們對大法弟子實施的迫害,手段之殘酷、性質之惡劣、過程之詭秘、封鎖之嚴密,足令古今中外一切迫害信仰者汗顏。 上海一直是中共流氓集團精心包裝和著力渲染的樣板城市,為此它們不惜下血本、耗巨資,試圖把上海裝扮成經濟發達、設施完備、法制健全的國際性大都市。然而奢華光鮮的外表卻掩飾不住流氓邪惡的本性。自中共流氓政權公開鎮壓法輪功以來,上海司法當局可謂亦步亦趨,緊隨江氏流氓集團的「名譽搞臭,經濟截斷,肉體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對善良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極盡摧殘迫害之能事。侮辱謾罵、暴力取證、刑訊逼供、強制洗腦、強迫改造,這些在法律上明文規定不允許採用的手段,但在上海惡警那裏卻是家常便飯。 在上海司法系統中迫害大法弟子的第一站就是派出所和公安分局,這裏是非法抓捕和審訊大法弟子的主要場所,也是暴力取證和刑訊逼供的主要場所。 上海有一位年輕的知識界的大法弟子在99年720之後在戶外公開煉功,被當地惡警強行抓入派出所。惡警逼迫他放棄信仰,保證不得在外公開煉功,被該大法弟子嚴詞拒絕。邪惡一看達不到目的,就立即通知大法弟子的單位領導一起到派出所「做工作」,施加壓力。然而面對威脅利誘,大法弟子依然不為所動,邪惡頓時就暴跳如雷,氣燄囂張,當即喝令大法弟子的一位女領導出去,只留一位男領導在場,該派出所長酒氣熏天,劈手扯下該大法弟子的眼鏡,狠狠的在桌子上摔碎,並破口大罵大法弟子,語言之下流,態度之惡劣,動作之粗俗,絲毫不加掩飾,完全是一副土匪做派,令當時在場的男領導都為之瞠目。 筆者還了解一位大法弟子,2000年10月的一個晚上因散發大法真象資料被惡人舉報,遭邪惡綁架,在派出所的72小時裏,慘遭邪惡侮辱和迫害。惡警先將大法弟子摁坐在鐵椅子上,然後用手銬和鐵索綁縛四肢不使其動彈,若手臂稍動,手銬就往裏收縮,嵌入肌膚,痛楚難當。邪惡先是對他誘之以利,見不奏效,就將他連人帶椅抬到地下室的一個小審訊室。地下室內燈光慘淡,牆壁上寫滿了恫嚇威脅的標語,刻意營造一種陰森恐怖的氣氛,又因審訊室臨近下水道和廁所污水排放口,陰風吹來,更是惡臭難聞。惡警採用熬鷹戰術先是不讓該大法弟子睡覺,繼而在大法弟子精神倦怠的夜半之時突然提審。期間威脅恫嚇、侮辱謾罵、拳腳相加,根本就無人性可言。 類似的遭遇在其他上海大法弟子也是屢見不鮮。如網上報導的上海大法弟子藍兵,2001年9月在送資料途中被徐匯分局非法抓捕。分局關押審訊期間不讓他睡覺,用大太陽燈長時間照射他,邪惡對他刑訊逼供,像車輪大戰一樣不讓他休息,整整7天7夜。最後在他處於昏迷的狀態下被抬到徐匯區看守所,有人看到邪惡把他抬進後就扔在水泥地上,藍兵就這樣在水泥地上足足睡了3天後才甦醒過來。 藍兵的妻子張英在上海閔行資料點被守候的邪惡抓捕後,關押在閔行分局莘莊派出所。為得到它們要的,邪惡採取各種手段來對付張英,但因她完全不配合邪惡。邪惡對她大打出手,把她的臉按在地上用手銬將雙臂反銬不時往上提升,用膝蓋頂著她的背上,然後再把手銬往上提,不說話就打她的耳光,還抓她的頭髮,甚至還用皮帶抽她。 這些在眾人眼中本應懲惡揚善、維護正義的執法機關和公安幹警,卻成了執法犯法、迫害良善的罪惡場所和助紂為虐的邪惡之徒,法律和人權在這裏成了一句空話。 如果說派出所和公安分局是暴力迫害大法弟子的開始的話,那看守所、勞教所和監獄就是暴力的繼續和延伸。看守所是上海司法當局臨時羈押大法弟子的地方,但是這裏環境的嚴酷和氣氛的恐怖一點也不比監獄和勞教所差。一進上海的看守所,獄警就詭稱看守所是文明官司(意即文明管理),不是流氓官司。但實際上是在文明的幌子下,對大法弟子行流氓迫害之實。大法弟子一到看守所就要被逼迫背監規、穿號衣,並警告不許煉功,不許對在押犯人宣傳大法,如有不從,便要被上壓縮帶,捆綁四肢,不許大法弟子活動;或將大法弟子上吊銬,銬在鐵窗上,僅能腳尖點地,大小便也不放下來,輕則3天3夜,重則5天5夜,下來之後手腳浮腫,根本不能活動。 在天安門自焚偽案發生後,上海市各個看守所積極配合中共的流氓宣傳系統對大法弟子實施精神暴力,通過喇叭廣播、放錄像等方式對大法弟子進行欺騙宣傳,裹挾不明真象的在押犯人表態批判大法,並利用高壓和恐怖氛圍脅迫大法弟子家屬對大法弟子施加壓力。大法弟子家屬因不堪忍受邪惡的迫害和騷擾而被迫同大法弟子離婚的也不在少數。 看守所完成臨時的羈押任務後,大法弟子就被劫持到勞教所和監獄等場所繼續迫害。那裏環境的嚴酷和惡劣,「轉化」手段的多變和暴虐,如果不是親身經歷,如果不是深受其害,人是很難相信在上海這個國際性大都市的「耀眼光環」下還會有這樣匪夷所思的罪惡發生。 上海司法當局關押迫害大法弟子的勞教場所主要是位於青浦區的第三男子勞教所(在2002年3月份以前是位於江蘇大豐的上海第一勞教所)和女子勞教所。那裏對大法弟子的邪惡迫害已有多篇文章在網上曝光,這裏無需贅述。為達到轉化大法弟子的目的,邪惡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既有偽善的欺騙,更有殘酷的暴力,根本就不講甚麼法律和人權,相反卻在法律外衣的掩蓋下,幹著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惡勾當。 在勞教所中,除去主動向邪惡轉化的邪悟分子和猶大外,幾乎關在那裏的每個大法弟子都遭受過不同程度的暴力侵犯和人格侮辱,更有甚者被野蠻迫害,失去生命,如大法弟子陸幸國和馬新星等。 而位於上海市長陽路的提籃橋監獄和松江區的松江女子監獄是分別關押迫害男女大法弟子的另外兩個邪惡場所。那裏的邪惡程度從惡警經常掛在嘴邊的幾句話中就可見一斑,「道理充公,理由沒收,只有認識,沒有解釋。」意即這裏只有惡警逞兇的份,而沒有大法弟子說理的份。邪惡專橫霸道,蠻不講理的流氓嘴臉暴露無遺。 大法弟子周斌、熊文琪、瞿延來和葛文新(女)都在此曾經遭受過和正在遭受著嚴酷迫害(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相關報導),其中葛文新在女監被迫害至奄奄一息,保外回家後一個星期即含冤離世。可以好不誇張的說,每個被關押在監獄中的真修弟子的「勞改史」都是一部血淚斑斑的受難史。 這就是「人權最好時期」的中共上海司法系統對大法弟子犯下的嚴重罪行。 去年年初中共流氓政府為裝扮其「以人為本」的治國方略,裝模作樣的將「保護人權」寫進憲法,隨後又煞有介事的在司法系統開展大力整頓公檢法內部的違法違規現象,推出所謂「維護‘司法公正’」、「限期解決‘超期羈押、刑訊逼供’事件」、「實行司法過程中的‘人身傷害及賠償’條款」、並開展為期一年(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的「嚴肅查辦公職人員侵犯公民人權犯罪案件」的專項活動。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不過是中共當局玩弄手段,愚弄世人,欺騙輿論的一種賊喊捉賊的伎倆而已。實際上中共當局對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講過甚麼法律,甚至連它自己制定的非法惡法也無意去遵守,它們想怎麼迫害大法弟子就怎麼迫害大法弟子,根本就沒有任何顧忌和約束。法律在它們手中只不過一塊掩蓋它們罪惡的遮羞布,是一個供它們驅使、任它們蹂躪的婢女而已。 真實情況是,迄今為止,在上海還沒有一起關於大法弟子遭受迫害的「冤假錯案」在媒體上直接報導,也沒見一個惡警因暴力迫害大法弟子而遭懲處。相反的是,邪惡對已經發生的嚴重迫害嚴加封鎖、百般抵賴,並極力阻撓法輪功學員的依法申述或對申述根本就不予受理,對那些敢於為大法弟子說話的正義之士也橫加迫害。如上海著名的人權律師郭國汀先生,就因為大法弟子瞿延來依法申訴而遭中共上海司法當局打擊報復,被吊銷律師執照,最終郭律師不得不拋妻別女、背井離鄉、遠走海外,大法弟子瞿延來的申述亦因此而被擱置。 邪惡再善於偽裝,也掩蓋不住它們罪惡流氓的本性;邪惡再善於欺騙,也掩蓋不住它們對大法弟子犯下的嚴重罪行。它們執法犯法,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惡勾當,終將曝光於天下。當正義彰顯、法制健全時,那些積極追隨江氏流氓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的不法之徒一定會受到世間法律和天法的嚴懲。「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文革中那些曾瘋狂一時,不可一世的 「造反派」的下場應當引起你們的警醒了,別以為秉承主子的意志,幹盡傷天害理的壞事,就能逍遙法外,逃脫懲罰。善惡必報是天理所在,你們今天的所作所為就是在擺放你們將來的位置,如不思悔改,繼續為惡,等待你們的那只能是無間地獄無止無休的煎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