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9月4日】六年前,人家送我綽號“張飛”,常常酒後鬧事,並與上司為敵,所以幾十年一事無成,到老來搞得一身病,腦腫瘤開刀,又身無分文。在我走投無路的時候,碰見一親戚介紹法輪功,這樣我99年6月13日正式去煉功點學法煉功,動作還沒學熟,所有的病沒了,走路一身輕,身體比年輕時還棒。可惜不幾天,惡黨開始迫害法輪功,煉功點被不法人員拆了,《轉法輪》沒了,一時無法與同修聯繫,師父的經文或資料也更不知。 想到自己的生命是師父救的。滴水之恩,湧泉相報。所以,我到處打聽同修,並與世人講真象,告訴親朋好友自己的生命是法輪功的師父救的,要求還師父清白。三年來,我不分大街小巷、農村城市、機關單位、群眾幹部,只要有機會,我都不放過有緣人,告訴人們是法輪功師父救了我,根本不知道怕。 2002年“法輪大法日”那天,我請了八位同修在我家開交流會。半月後,我們分別被綁架,我被非法判一年半勞教,其他同修都罰款4000至6000回家。我信師信法,大法經常給我顯現許多神奇,使我更加堅定信心。在勞教所時,我利用中醫治病之機,給犯人看病,給他們講“真、善、忍”是宇宙大法,天安門自焚是騙局,同時鼓勵同修勇猛精進。在給惡警治療時,也給他們講真象。其實他們都知道共產惡黨的假、惡、鬥,不反對惡黨的原因就是飯碗不願丟。 一次我給鄰居家粉天棚,他父親蹲在架子下面篩沙,兒子在兩米多高處拆一塊長2米、寬75公分、厚1寸60多斤重的板,拿不起溜下來,落在65歲骨瘦如柴的老人背上。老人沒事,兒子嚇呆了,父親喊兒子快把板搬走時兒子才回過神來搬走。我告訴他們,這是我們師父救了你的老命。他們高興的說,難怪江××這樣迫害你們,你們都堅持學,這麼好的功,對人這麼大的益,都不准學,真是罪該萬死,千刀萬剮。通過這件事,我悟到“佛光普照,禮義圓明”的涵義。 又一次我們縣建造現代化糞池,局長要我帶班,三伏天炎熱池水不幹,水臭溫度高,半天腳腫得像小桶大,局長看後,要我停工住院,藥費工資全報。我說“我是大法弟子,明天早上肯定會好,不需要吃藥打針。”局長說:“明天真好了,我也去學。”第二天我的腳腫真的全消了,又去上班,局長帶幾個人和我們一起做工的十幾人,局長對眾人說:“他的腳腫那麼大,不吃藥不打針一夜就好了,法輪功真神,電視‘焦點訪談’全是假的,人家煉法輪功,我們大家千萬不要去干涉了。” 我從勞教所出來後,從A縣搬到B市,得到B市同修的支持和信任(肯定是師父的安排)。同修與我面不相識,在那麼邪惡的環境下,將師父的《轉法輪》、錄音、錄像,煉功帶及所有的經文,週刊送給我,分文不取,使我真感到回到了自己真正的家。從此我更加處處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如飢似渴的學法,努力做好該做的三件事。搬到B市後,我以卸水泥做臨時工度日,經常停工到A縣去幫助昔日同修他們走出來,一年多來,幾乎所認識的沒走出來的同修我都上門把他們帶出來了。有時騎舊自行車走一百多里,做工的錢不多,送資料和衣物給最困難的同修。與我一起幹活認識我的人都喊我法輪功,小朋友喊我煉法輪功的爺爺。 做工或卸水泥,我總是比人家多做點,做好點。一言一行都要記住自己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不能有損大法形像。一個月前,我們一起有十幾人做工,拆模板,一塊70多斤的竹膠板從三米多高處掀下側面砍在我的胸口處,身上穿的襯衫切斷五寸多長的口,把在場的人都嚇得舌頭伸出半天收不回去,旁邊女工嚇昏了,而我卻沒事,我告訴所有在場的人,這是師父又一次救了我的命。在場人見到大法的神奇,都明白了真象,退團的就有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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