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9月14日】我是黑龍江大法弟子。2003年至2005年,我因為發放法輪功真象資料三次被派出所非法抓捕。每次都有十幾名公安幹警對我家進行非法搜查。其中有一次我家無人,他們竟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強行闖入。 在這三次抄家行動中,我家平白無故的蒙受了很大的經濟損失。第一次丟失一千五百元錢,第二次丟失價值三千元的進口手錶一塊,最後一次丟失二千元人民幣。這幾年僅我一家就損失了六千五百元錢物,那麼全國的大法弟子在被非法抄家和非法拘捕搜身時又將損失多少呢?無計其數! 我家是工薪階層,收入有限,丟失的這些錢物都是我們全家省吃儉用積攢下來的,卻被這些中共豢養的惡警揣進了自己的腰包。他們順手牽羊的撈些外快,搜刮民財又沒有任何風險,難怪這些惡警這樣熱衷於抄家、迫害大法弟子。這些惡警與土匪盜賊有何區別?若有區別,就是盜賊還可能被抓,而警察以執行公務的名義行竊搶劫不但沒有人管,反而有江××一夥人的迫害指令。我家人曾去市局上告,負責人卻說:“那是警察的個人行為,沒法查”,根本不予理睬。警察抄家執行的上傳下達的對大法學員迫害的指令,這難道不是代表惡黨、代表政府嗎?怎麼能算僅僅是個人行為?一句“個人行為”就把自己開脫得乾乾淨淨,這不是公開助長這些惡警的不法行為嗎? 這些入室偷盜的惡警,他們的中共主子本來也是土匪起家,竊取國家政權後將農民的土地、資本家的工廠全部以收歸“國有”的名義,變成黨產,然後以“人民當家作主”的名義行“管理”之職,監守自盜更為方便。上行下效,下面這些嘍囉兵也是無師自通。主子對嘍囉的偷摸行為當然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能忠實於他,黨指到哪兒打到哪兒就行。至於違法不違法那是其次,而且也是由它來判定的。有了共產惡黨撐腰,這些惡警橫行霸道、不可一世。過去是警匪一家親,現在簡直就是警匪同一人了,而發號指令的就是中共惡黨。 眾所周知,修煉“真善忍”的大法弟子不斷的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具有高尚的道德標準,不會佔有別人的一分便宜。這樣的好人不能被“假惡鬥”的中共容忍,欲除之而後快。在惡黨的教唆、指使下,像土匪一樣的惡警對大法弟子隨意抓捕、抄家,還要卑鄙的掠奪、偷竊,以為自己幹的壞事神不知鬼不覺。豈不知三尺頭上有神靈,天網恢恢,神目如電,善惡有報這是宇宙永恆的法則。那些追隨惡黨助紂為虐、肆意迫害大法弟子、掠奪大法弟子錢物的惡警們,在不久的將來都會自食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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