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8月9日】山東省諸城市石橋子鎮大店子村大法弟子楊廷祿,於1999年9月5日去趕集的路上,被石橋子派出所人員截回村委,同時將他妻子孟慶慧(教師,正在上課)也找去,說是找他們談話。不一會諸城市公安局政保大隊的副大隊長曹金輝帶著一幫公安人員來了,見面二話沒說,當時就填寫好一張搜查證讓楊廷祿簽字。接著市公安局、鎮委、村委共20多人把楊廷祿家翻了個底朝天,抄出幾本大法書,然後把他們夫妻倆戴上手銬拉到人民路派出所。 惡警在派出所把他們分開,問了幾句話就吃飯去了,回來後喝得醉醺醺的,藉著酒勁的曹金輝開始習慣性動作,耳光來回左右開弓猛打楊廷祿,再去隔壁撕採孟慶慧的頭髮,嘴裏不停的罵著,然後再回來打楊廷祿。開始楊廷祿還強忍著痛,後來臉都打麻木了,耳朵也打聾了,眼球充血視力模糊,臉腫大起來。曹金輝也累得喘不過氣來了,就叫人拿來電棍電臉和脖子,用兩個電極插在楊廷祿的喉嚨上,致使楊廷祿喘不過氣來。 曹金輝一邊電,一邊大聲罵:“楊廷祿還有功能,去找高壓的。”一人說高壓的被拿出發了,又把原來的充了電拿來繼續電。曹金輝還用他的皮鞋跟跺楊廷祿手上的銬子,卡的手都沒知覺了。曹金輝邊打邊罵:“××黨就是叫你家破人亡,打死你也沒事,把你的退休金卡了,老婆工作開除,孩子全部開除,叫你活不成。”一直折磨到天黑後,把他們送到拘留所。30天後又將楊廷祿拉到石橋子鎮關押了20天。(妻子孟慶慧拘留20天,在鎮上關押30天)回家後一直被監視著。出門要請假,近的村裏請,遠的鎮上請,電話被監控著。孟慶慧停職5個月後上班只給點生活費。 2000年7月9日,楊廷祿正在集市上,被石橋子鎮委副書記王洪法帶領4輛車20多人抓上警車,拉進大店子村委院裏。王洪法指著自己鼻樑說:“你認得我是誰嗎?我是石橋子黨委書記王洪法,以後就認得了吧?”說著拿出一張印好的保證書讓楊廷祿簽字。因拒簽,立即遭到拳打腳踢。 王洪法說:“我代表共產黨,代表政府,叫你來個家破人亡,不簽字就拿5000元錢。”楊廷祿說沒錢拿,王洪法就派人到他家私自撞開門把拖拉機、摩托車、電視機等弄到村委。然後叫楊廷祿家人拿5000元去贖,否則就把人帶走。隨後王洪法他們將楊廷祿推上警車,拉到石橋子鎮成教樓。現倒出一間平房把他鎖在裏面,窗子全用鐵絲擰死。石橋子鎮政法委書記徐兆輝不准楊廷祿吃喝。然後叫看管的人一天給一茶碗水,只要人死不了就行,連大小便都在屋裏。 當天晚上王洪法惡徒們叫菜喝酒邊吃邊說:“這才是吃孫喝孫不謝孫。”(因鎮上規定所有的費用叫法輪功學員承擔)第二天晚上,惡徒們找來喝得醉醺醺的二十來歲的片長方,逼楊廷祿寫侮辱師父的話,因不寫,就開始拳打腳踢。王洪法、徐兆輝領著一些人在窗外看著,然而店子村委書記李金廷在屋裏喊著。 那晚安排了好幾個人輪流打,打得楊廷祿在地上起不來了(他們準備每晚喝完酒後毒打一次)。並且一直叫嚷“拿上5000元才放人”。 因楊廷祿家人拿不出錢,被非法關押了36天,最後家人不得已想辦法交了3000元,外加1200元的生活費才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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