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8月3日】在2003年12月1日,我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關押在吉林監獄,他們強迫我放棄「真、善、忍」的信仰,在寒冷的冬天,強迫我只穿線衣、線褲長時間在木板上坐了一整夜,第二天繼續強迫我整天坐板,不准低頭,身體保持正直,不允許上廁所,紋絲不動。稍微動一下,犯人上來就大打出手。 有的大法弟子因不放棄修煉,被送嚴管。監獄犯人被送嚴管都有犯罪記錄,並有嚴管日期,而不法人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他們不敢有任何記錄。監獄為了達到強制洗腦「轉化」大法弟子,還從黑嘴子女子監獄、長春監獄(人們都叫開關監獄)分別調來兩個邪悟的人,迫害煉功人,被嚴管的煉功人從早上5:30坐板到晚上9點多。 最嚴重的迫害是「死人床」,「死人慶」能自動懸起來,同時把人四肢都抻起來,這個「床」沒有人能挺過10分鐘,每次抻2-3分鐘就放下來,問煉不煉,只要說煉,再抻3-4分鐘,反覆抻四次或更多次,人的手腳的筋都被抻出來,後果整個人就殘廢了,走不了路。 在監獄不法人員的殘酷迫害下,我從精神到肉身都承受了常人所不能承受的,在送往吉林監獄的當天我就看不清吉林監獄大門上的字,當時監獄規定視力在0.04以下就夠保外就醫。4個月後經醫院鑑定,我完全符合規定,可是吉林監獄不向上反映情況。 後來我給家裏寫信把真實情況告訴給了家人,家人就到吉林監獄要人。吉林監獄不但不放人,還說謊話騙人,他們說:「我們已經把情況反映到吉林檢察院,批不批跟我沒有關係。」等到我們家人找到吉林檢察院查問,他們說根本不知道,並說:「真要這樣,我們就簽字」,我們家人又找吉林監獄,可監獄又推說:「上次鑑定過期,還要重做」,就這樣一再延誤,直到我完全失明。家人又找到吉林政法委,寫信給政法委書記,政法委又通過勞教局,吉林監獄才不得不放我回來,這時已非法關押我一年多了。 這就是吉林監獄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這只是我僅知道的一點點,不知道的迫害不知還有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