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8月23日】99年7月,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我兩次上北京上訪,被警察非法抓捕,經當地駐京辦事處送回長春。我被非法勞教兩次。 第一次是99年9月末,我被非法勞教一年。我被關押在吉林省女子勞教所(黑嘴子勞教所)一大隊三小隊,管教叫李曼。管教讓其他刑事犯看著我們,不讓煉功人說話。要是煉功,就會受到管教的打罵。當時經常搜身翻號,逢年過節更要搜,發現經文就沒收,每天要被強迫幹十七、八個小時的活。 第二次是2000年12月末,我被非法勞教三年。由於不“決裂”,在2001年1月初,被一大隊指導員李影和管教李曼(後調七大隊)用兩根電棍子電了1個多小時,手被電起了泡,裂開了,膝蓋處被電破了,1個多月才好。 02年長春大法學員在電視插播真象,勞教所對我們的迫害就更嚴重了。被非法關押的人多,勞教所組建了5小隊,我來到一大隊5小隊,當時管教叫葉炯(兼任教育幹事)。2003年,2、3月份,我寫思想彙報說大法好,還修。她們就十天沒讓我睡覺,身體承受到了極限,心臟抽了,開始發燒。非典期間,我被送到本大隊辦的學習班裏,每天強迫看攻擊大法的錄像片或書籍,然後寫體會。如果不寫或不按她們的要求寫,就天天“幫教”,去了1個多月,違心的被迫“洗腦”。 以上是我在黑嘴子勞教所遭受的迫害,揭露出來讓世人看清邪惡的真正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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