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8月18日】我因修煉大法,被非法關在佳木斯勞教所長期遭受迫害。2004年8月31日,我已經被迫害的身體極度虛弱,因腿疼、走路慢,幹警穆振娟就對我進行嚴管迫害,強制我在車間坐小凳。我坐不住,只能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秋天陰雨連綿、潮濕,使腿疼加重,走路更加困難,我向大隊長王欣反映情況也沒人理,我在地上躺了14天。 2004年11月8日,我弟弟妹妹一年來第一次來見我,勞教所卻不讓見,我問穆振娟為甚麼不讓見,她說不知道。11月10日他們又托人來見我,也不讓見,給家屬精神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和痛苦。 2005年7月8日,我女兒從上海放假來接見,欽輝未讓見,說領導心情不好。在此之前,幹警張曉丹和高潔等都說現在讓接見,可惡警劉亞冬卻說不讓見。讓不讓見那只是她們一句話,根本就沒有甚麼法律、人權,她們隨心所欲,加重迫害。 我應該是2005年7月15日到期,7月23日才讓我回家。放人時他們還刁難家屬,要甚麼居委會開證明。按慣例回家前紀檢委要找談話,折騰到12點多也沒談話,我在勞教所被打掉牙、毀容的事根本就沒人理。2004年我就寫了申訴,可勞教所一直扣押不交,藉口駐所辦沒人,實際上一直有人在哪裏。 2005年3月,我要求寫起訴,幹警張曉丹答覆說:“學員在所裏不允許起訴,有新文件,可以讓家屬起訴。”她們不讓我打電話告訴家屬,以此拖延。7月20日大法學員王玉紅要求寫起訴,惡警劉亞冬也說有文件不允許,王玉紅要求看文件,她又說是電話通知。她們可以隨便說,這就是她們的欺騙手段。 惡警穆振娟經常叫囂:“法輪功的事檢察院不受理!”也就是說,法輪功學員他們可以隨意打罵,沒有任何法律約束。 中國勞教所之怪像勞教所裏真奇怪 關著一群老太太 壞人逍遙在法外 做個好人關進來 進來以前身體好 進來以後受傷害 過去修煉真善忍 身輕體健好心態 現在強制讓放棄 精神身體齊迫害 灌食、鞭笞、死人床 “老虎凳”來“大背銬” 電棍從頭電到腳 鬼門關裏走數遭 這樣也未被轉化 雖然年事都已高 堅定信念不屈服 只為一句“大法好” |